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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试析江西新余拾年山遗址火烧墓坑葬俗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9:27:330

[关键词]拾年山遗址;火烧墓坑;石峡遗址

江西新余拾年山遗址(图一)从20世纪80年代被发现,经过三次考古发掘[1],出土了大量遗迹、遗物。遗址中既发现有房址、墓葬、灰坑,又在遗址下层发现石器堆和陶片堆等具有特色的遗迹。对于该遗址的文化性质、分期及与周边考古学文化的关系的研究,刘诗中、徐长青两位学者均有所探讨[2]。而对于遗址背后反映的社会组织、行为、生活及信仰等方面未有涉及。笔者曾在前辈学者的基础上,尝试对该遗址进行整体分析,并探讨了拾年山遗址与樊城堆文化的关系,了解到拾年山遗址的文化内涵与樊城堆文化、吴城文化之间存在一脉相承的联系[3]。

本文选取遗址中发现的墓葬材料,对墓葬中所发现的火烧墓坑现象进行分析,并与广东、湖南等地同时或相近时代发现的同类墓葬材料作对比,以期了解该遗址中火烧墓坑葬俗的成因及体现的丧葬信仰等内容。

#1遗址概述

拾年山遗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北约500米处的拾年村东(图一)。遗址坐落在山岗台地上,高出低处水田6-7米。赣江的一条小支流从距遗址南约45米流过。遗址于1985年文物普查工作中被发现。之后,在1986、1987和1989年分别进行了三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总计1205平方米,发现大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遗存。

图一 拾年山遗址位置示意图

遗址发掘区内共发现136座墓葬,墓葬按形制可分有圹墓、无圹墓[4]和瓮棺葬三种。其中仅1座瓮棺葬,有圹墓88座,无圹墓47座。吴城文化时期墓葬4座,有圹墓、无圹墓各2座;其余墓葬均属新石器时代。

遗址可分三期[5]:一期为④层及生土层上的陶片堆和石器堆;二期为③B层及开口于该层下遗迹;三期为③A层及开口于该层下遗迹。经整理三次发掘简报资料,可知在拾年山遗址中,一期墓葬的形制基本为无圹墓,未见其他形制墓葬。到二期时,出现少量有圹墓,但仍以无圹墓为主。到三期,有圹墓占据主导,无圹墓基本不见。遗址到吴城文化时期,两种形制的墓葬均较少。

#2 拾年山遗址火烧墓坑葬俗

拾年山遗址的墓葬中,大多在墓底有一层富含灰烬的黑灰土,黑灰土上堆有一层红褐或黄褐色土。有圹墓开口于②层或③A、③B层下,打破③A、③B或④层[6],④层下即为生土层。有圹墓的墓底和四壁均经火烤,可见较明显的火烤壁,呈红褐色。这种火烤壁与墓坑外围土层有明显区别。火烤壁一般厚约1-2厘米,少数3-4厘米。另有部分墓葬的墓底和四壁火烤程度较高,如M130,烤底厚3-4厘米,烤壁厚8-10厘米,应是经较长时间火烤形成。而无圹墓则大多在底部垫一层黑色灰烬土,少数墓的墓底垫一层烧土。

本文所要探讨的火烧墓坑葬俗,主要指在墓葬中发现有火烧墓坑的一种丧葬行为。下文以两座有火烧墓坑痕迹的墓葬为例简要介绍。

M67:有圹墓,开口于③B层下。墓口长1.12米,宽0.4米;墓底长1米,宽0.52米,墓深0.36米。墓壁和底均经火烤,烤壁厚1.5厘米(图二)。墓内上层填黄褐色土,厚28厘米;下层为黑色灰烬土,厚17厘米。该墓内随葬品置于墓底两端,骨骸腐朽无存。

M57:有圹墓,开口于③A层下。墓口长1.8米,宽1.1米;墓底长1.6米,宽1.05米,墓深0.35米。墓壁及底均经火烤。墓内堆积可分两层:上层为红褐色土,厚20厘米;下层为黑色灰烬土,厚10厘米。该墓较为特殊,在墓底东端有一宽约20、厚约10厘米的烧土垫层。墓底周边有炭化木,直径约6厘米(图三)。墓底四周发现的炭化木痕迹或可说明当时的人们曾用木头在墓的四周作木棺或木板来收殓死者遗体及随葬品。墓底东端发现的烧土垫层,暂不清楚其用意,似刻意为之。

图二 M67平面图

1.火烤壁

图三 M57平面图

1.烧土垫层 2.炭化木 3.火烤壁

从上文可知,拾年山遗址的墓葬均是先用火燎烤墓坑,之后用火烧留下的灰烬土直接作为墓的下层填土,放置随葬品在灰烬土中或其上。无圹墓的墓内堆积厚度大多在10-30厘米之间,黑灰土堆积较薄,多为2-4厘米。而有圹墓的下层黑色灰烬土厚约10-45厘米,墓底和墓壁大多见有火烧痕迹,烤壁一般厚约0.5-2厘米,且有些墓葬烤壁较厚,如M130。与有圹墓相比,无圹墓内的黑灰土较薄,应是火烧程度不高的缘故。

由于在发掘简报中未提及随葬器物上是否有火烧痕迹,且器物多放置在黑色灰烬土之上或黑灰土中,少数放置在墓底,摆放位置并不固定。因此对于当时在墓底用火烧燎时是否连同随葬器物一起的情况暂不清楚。

无圹墓和有圹墓两种形制墓葬在遗址中并存过一段时间,对于这两种墓葬是否代表不同身份的人群,还是在不同时间、季节上不同埋葬方式差别的问题,笔者认为前者的可能性较大。该遗址地处山岗台地上,且高出低处水田6-7米,海拔在50-60米之间。遗址内发现的有圹墓的墓深均未超过1米,大多在0.2-0.7米之间。地下水位对是否开挖墓坑的影响不大。无圹墓大部分在墓底垫土上可见骨渣,少数骨骼聚集,如M72,垫土圆形,底部直径28厘米,垫土厚2厘米,头、胸、手、足等骨骼集聚成圆盘状,较杂乱[7]。而有圹墓墓底发现的骨骸多已朽蚀严重,多为骨渣,骨骸上多覆盖10-43厘米的黑色灰烬土,可见大量炭粒[8]。与有圹墓相比,无圹墓内人骨摆放杂乱的状况更似二次捡骨葬。两种墓葬方式的差异或与墓主不同身份或因争斗、瘟疫等原因意外死亡而选择不同的埋葬方式有关。

另外,拾年山遗址三次发掘的墓葬中,大多有圹墓墓口长度1-1.6米之间,少数墓葬短至0.8米,最长墓葬约1.8米,未超过2米,墓葬宽度在0.3-1.1米之间。无圹墓长径0.2-1.8米,短径0.3-0.8米。这批墓葬整体尺寸偏小。陈晓华先生曾提出该类墓葬或可称为“小坑墓”,总结了该类墓葬的共同特征,并提出了食尸火葬墓的假说[9]。下文也将对我国南方地区新石器晚期典型遗址中该类墓葬习俗的特点及来源进行分析、讨论。

#3南方地区火烧墓坑葬俗特点及其来源

在拾年山遗址中,当时该地的人群对待墓葬的方式,似乎是不论有墓圹或无墓圹,都先用火烤,再放置人体或尸骨以及随葬品,这说明当地人群对于墓葬有一种约定俗成的处理方式,即用火来处理墓葬空间。有圹墓用火烤墓底及墓壁,使墓底及墓壁变坚固,无圹墓将墓底及浅穴烧坚硬。墓坑和墓内填土都是直接安置人骨的,是埋藏和容纳人骨的空间,将其硬化,甚至有些墓还在墓坑里加木板保护,如M57。这些措施都含有让逝者在死后世界得到更好保护以便转生或永生的目的。此外,火在丧葬仪式中往往还有将净化空间、驱除污秽的作用。

笔者曾参与考察江西史前遗址,并从当时参加过该遗址发掘的工作人员那得知,当时在发现这种遗迹现象后,他们曾做过实验,花费两三天用火烧烤坑壁,仍较难形成遗址中较明显的火烤壁。这说明拾年山遗址墓葬中发现的烤壁应该是经过较长时间火烤,花费较多工夫而形成的。这进一步可以旁证,对拾年山遗址居民,火烧墓坑涉及到较深的信仰观念。

这种火烧墓坑的葬俗普遍出现在江西境内其他属于樊城堆文化遗址的墓葬中,如樟树樊城堆[10]、新余龚门山[11]和靖安老虎墩[12]等遗址均可见。此外,时代相近的湖南湘乡岱子坪遗址以及广东石峡遗址的墓葬中也有类似迹象发现。在湖南岱子坪墓地主要是在第二期墓葬中墓坑底部积满草木灰、炭渣,并夹杂大量烧烤并经砍碎的兽骨[13]。这说明在岱子坪墓地的墓葬中也存在使用柴草烧燎后留下的痕迹。墓坑内大量兽骨的发现,似乎表明当时人们曾用肉食等食物来祭祀死者。

在广东石峡遗址的石峡文化遗存中,少数全身一次葬墓中发现有经火烤的长方形红烧土壁土坑墓,而二次葬的墓葬中则基本为经火烤的红烧土壁土坑墓,填土中一般有两种土质的堆积土,其中炭屑、红烧土层一般位于墓底或在墓中部[14]。石峡文化遗存中土坑墓墓坑经火烧烤后,墓坑遗留有红烧土面的共66座,占本期墓葬总数的64.7%。该类墓葬墓口最长3.3米,最短约1.1米。大多数墓口长不超过2.2米,大多墓葬长宽比超2:1,呈窄长形。

石峡文化墓葬中墓壁红烧土层厚达0.5-2厘米。部分墓底或填土中出土大条木炭,如在M105距墓口73厘米深度填土中发现有2条木炭,长70-105、直径5-10厘米,炭灰层里夹杂有燃烧后的竹枝、竹片炭块[15](图四);M46墓底西端有较明显的木炭层,长25-40厘米(图五)。红烧土壁烧烤得完整的绝大多数是二次葬墓,多为墓坑上半部红烧土壁完整,下半部不明显,如M2(图六),少量墓壁不见红烧土面。这说明在石峡遗址区域,当时人们是在大多二次葬的墓坑填了一部分土后,再在填土上放置木材、竹枝等燃烧,最后将墓坑填平。或是在墓底燃烧木材,有时在填土中间再次烧烤木材、竹枝等,有多次用火烧燎的迹象,如M131(图七)。

图四 石峡文化早期M105剖面图

图五 石峡遗址中期M46平剖面图

图六 石峡文化早期M2剖面图

图七 石峡文化早期M131剖面图

石峡遗址中发现的这种在墓葬埋葬中间一次或多次用火焚烧墓坑的行为,用火将墓坑烧硬,有的形成火烤壁,使墓坑变得坚固。而用火烧墓坑也可能与南方地区潮湿多雨的气候条件有关联,目的之一是防潮。这些都是为了让死者的埋葬空间得到更好的保护。这与江西赣中地区的拾年山、樊城堆和湖南湘中地区等遗址的火烧墓坑的行为极为类似,都是在墓坑中用火烧柴草等所留下的痕迹,其背后体现这些地区的丧葬观念相差无几。这种丧葬行为与我国部分地区现今仍流行的“暖坑”习俗相似,即在挖完墓坑后,用木柴、杂草等烧燎墓坑,意在让死者长眠暖和[16]。在湖北黄梅陆墩薛家岗文化墓地[17]、房县七里河遗址[18]和大汶口文化的邹县野店[19]等遗址的墓葬中也曾发现过火烧墓坑留下灰烬的现象,应该都是类似“暖坑”习俗的丧葬行为的体现。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南方地区新石器晚期遗存中发现的这种火烧墓坑墓葬主要有以下三点特征:

一是墓坑尺寸偏小,深度较浅,多为窄长方形土坑竖穴;

二是墓坑坑壁或墓底经火烧烤后形成一定厚度的火烤壁面,墓坑内一般有黑色灰烬土等柴草火烧后遗留痕迹,部分墓中可见木炭;

三是墓内基本不见完整人骨,仅见少量骨骼、骨渣痕迹;

这类墓葬特点鲜明,与周边区域的新石器时代墓葬有较大差异,例如在两湖地区同时期的大溪文化至石家河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则少见火烧墓坑迹象。其主要流行于湘中、赣中、粤北等地,可能与当地独特的民俗、民风有关[20]。

陈晓华先生在其文章中将岱子坪、拾年山、石峡所发现的墓葬与幕阜山地区湖北通城尧家岭[21]遗址的烧坑[22]联系,认为通城尧家岭遗址简报定为用途不明的烧坑也是墓葬[23]。虽然这批烧坑尺寸不大,且坑壁有火烧痕迹,坑内堆积层次与拾年山、石峡、岱子坪等地墓葬相似,但坑内出土遗物极少,该遗址当时试掘范围有限,对于这批烧坑用途暂无法确定。笔者认为暂不宜将湖北通城尧家岭遗址内发现的烧坑遗迹归入这里讨论的火烧墓坑墓葬。

在幕阜山地区大路铺、蟹子地等遗址都有发现类似的烧坑,其并不是用作墓葬,而是冶炼竖炉的遗迹。在这方面,阳新大路铺发掘者、陈树祥、龚长根、郭静云和邱诗萤等学者的看法都一致,资料足以证明,幕阜山地区遗址的烧坑为熔铜的遗迹[24]。因此,郭静云、邱诗萤认为,位于矿区的尧家岭遗址的烧坑的用途可能亦是如此。幕阜山地区火烧坑遗迹很多,早期的年代大致相当于石家河至后石家河时期,但两位学者在长江中游发现更早遗存下层发现灰烬土之上有烧土的遗迹,也并不属于墓葬,例如石家河邓家湾遗址屈家岭时代祭台上的遗迹,亦认为是早期在祭台上进行冶炼的遗存[25]。不过他们同时也认为,拾年山、石峡等遗址确实存在火烧土坑用作墓葬的现象。对于在幕阜山地区同时或相近时代的遗址的墓葬中是否也存在这类现象暂不清楚。由于这一地区缺少同时期或相近时代的类似墓葬材料,因此,火烧墓坑的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上述这种观察很重要,使我们更进一步思考南方地区火烧墓坑现象的来源。拾年山遗址所处的赣中地区,火烧墓坑的墓葬形制也最系统,数量最多,比例最高,也许可以视为南方地区火烧墓坑葬俗的主要起源地之一。在之后的考古发掘工作中,仍需特别注意墓葬中火烧痕迹等现象及其年代问题。

另外,陈国庆和梅术文两位学者发现中国东北地区小河沿文化中火烧墓坑的现象,且他们不仅对小河沿文化墓地中发现的火烧墓坑及烧骨葬俗有所探讨,也对南方地区发现的火烧墓坑的墓葬作了简要分析[26]。在该文中提到拾年山、岱子坪、石峡遗址中发现的类似火烧墓坑的现象,认为拾年山遗址的墓葬中不仅存在火烧墓坑习俗,还可能存在烧骨葬俗。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仍有待商榷,因为拾年山、岱子坪等遗址相关简报对墓葬内人骨的记录较粗略,且骨骼遗存多腐朽无存,仅在少数墓葬的黑灰土中发现少量骨渣,尤其是M57发现人头骨残片,并未见用火烤的痕迹,因此难以验证这种假设。

这种火烧墓坑的葬俗与现今我们了解的火葬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火葬是处理死者遗体的方式,又称火化。由于在火烧墓坑的墓葬中的尸骨都腐朽无存,大多仅剩少量骨骼或骨渣,对于形成这种火烧墓坑的原因是否与火葬有关,也未见证据能够证实。至少当时的人们曾在开挖的墓坑中有用火痕迹,并且花费较多工夫才形成较明显的烤壁。

#4 结 语

本文通过对江西新余拾年山遗址内墓葬情况的梳理,同时结合赣中、湘中、粤北等地同类墓葬进行对比分析,认为南方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墓葬中普遍流行着火烧墓坑,说明在当时南方地区流行用火来处理埋藏死者的墓坑或墓葬空间,企盼逝者在死后世界得到更好保护以便转生或达到永生。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与华南地区常年潮湿多雨的气候条件有关,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潮。

原文载于《湖南考古辑刊》(2020),内容如有出入,请以正式出版刊物为准。引用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注释|

[1] A.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新余市博物馆:《江西新余市拾年山遗址》,《考古学报》1991年第3期。

B.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新余市博物馆:《新余市拾年山遗址第三次发掘》,《东南文化》1991年第5期。

[2] A.刘诗中:《拾年山遗存文化分析》,《南方文物》1992年第3期。

B.徐长青:《拾年山遗址的分期及相关问题研究》,《南方文物》1996年第2期。

[3] 沈江:《拾年山遗址研究——兼谈拾年山与樊城堆文化的关系》,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5月。

[4] 这里提到的无圹墓包括平地起堆和浅穴起堆两种,有圹墓则指有明显墓圹的土坑墓。

[5] 拾年山遗址前两期的年代属拾年山文化,约距今4900-4300年,出现墓葬的年代略偏晚。第三期属樊城堆文化,年代约距今4300-3800年。“拾年山文化”这一概念在曹柯平《关于樊城堆文化的若干思考》一文中提出,另外在笔者写的《拾年山遗址研究—兼谈拾年山与樊城堆文化的关系》论文中有相关探讨,关于此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学界暂无定论。此处暂将拾年山遗址一、二期遗存归为“拾年山文化”。

[6] 《江西新余市拾年山遗址》一文提到1986、1987年前两次发掘中的③A为红褐色土夹烧土块,③B层为浅褐色土。而《新余市拾年山遗址第三次发掘》中③A层、③B层土色与前两次发掘稍有差异,可能由于第三次发掘区域位于前两次发掘区南面,不同区域的地层有所差别所致。④层均为黄褐色土。

[7]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新余市博物馆:《江西新余市拾年山遗址》,《考古学报》1991年第3期,第291页。

[8]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新余市博物馆:《江西新余市拾年山遗址》,《考古学报》1991年第3期,第290页。

[9] 陈晓华:《南方新石器时代小坑墓初探》,《湖南考古辑刊》(第7集),岳麓书社,1999年,第219~222页。

[10] A.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清江县博物馆、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清江樊城堆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2期。

B.清江县博物馆:《清江樊城堆遗址试掘记》,《江西历史文物》1980年第1期。

[11]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余市博物馆:《江西新余龚门山遗址发掘简报》,《南方文物》2003年第2期。

[12]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靖安县博物馆:《江西靖安老虎墩史前遗址发掘简报》,《文物》2011年第10期。

[13] 湖南省博物馆:《湘乡岱子坪新石器时代遗址》,《湖南考古辑刊》(第3集),岳麓书社,1986年。

[14]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博物馆:《石峡遗址:1973—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93-100页。

[15]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博物馆:《石峡遗址:1973—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96页。

[16] 徐吉军:《中国丧葬史》,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第40页。

[1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湖北工作队:《湖北黄梅陆墩新石器时代墓葬》,《考古》1991年第6期。

[18]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房县七里河》,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75页。

[19]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邹县野店》,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8-101页。

[20] 陈晓华:《南方新石器时代小坑墓初探》,《湖南考古辑刊》(第7集),岳麓书社,1999年,第220页。

[21] 原简报中写成尧家林,但据郭静云、郭立新两位学者湖北考察得知,当年简报所写尧家林应为尧家岭,后文均以“尧家岭”叙述。

[22] 武汉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咸宁地区博物馆、通城县文化馆:《湖北通城尧家林遗址的试掘》,《江汉考古》1983年第3期。

[23] 陈晓华:《南方新石器时代小坑墓初探》,《湖南考古辑刊》(第7集),岳麓书社,1999年,第219~220页。

[24] A.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黄石市博物馆、湖北省阳新县博物馆:《阳新大路铺》,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84-87、569-571页。

B.陈树祥、龚长根:《湖北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铜矿石与冶炼遗物初析──以鄂东南和鄂中地区为中心》,《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C.陈树祥:《黄石地区古铜矿采冶肇始及相关问题探析》,《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D.郭静云、邱诗萤、范梓浩、郭立新、陶洋:《中国冶炼技术本土起源:从长江中游冶炼遗存直接证据谈起(一)》,《南方文物》2018年第3期。

[25]A.郭静云、邱诗萤、范梓浩、郭立新、陶洋:《中国冶炼技术本土起源:从长江中游冶炼遗存直接证据谈起(一)》,《南方文物》2018年第3期。

B.郭静云、邱诗萤、范梓浩、郭立新:《中国冶炼技术本土起源:从长江中游冶炼遗存直接证据谈起(二)》,《南方文物》2019年第3期。

[26] 陈国庆、梅术文:《小河沿文化火烧墓坑及烧骨葬俗初探》,《北方文物》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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