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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对中国人口史若干规律的新认识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8:34:482

内容提要:本文在研究中国人口史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反思,从而对中国人口发展的周期和周期性、人口过剩和人口爆炸、中国人口发展变迁的决定性因素等若干带规律性的问题产生了新的认识,认为在中国历史上,人口数量的变化是否存在周期性特点,目前还无法确定;中国人口史上不存在人口爆炸,增长从来没有出现过“大起”,而只有“大落”;中国并不存在单纯出于人口压力而产生的社会动乱。

标题注释:本文是即将出版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一章《导论》部分的结论,发表时略有删节。《中国人口史》共六卷,第二卷(隋唐五代时期)由武汉大学教授冻国栋撰写,第三卷(辽宋金元时期)由复旦大学吴松弟教授撰写,第四卷(明时期)和第五卷(清时期)由复旦大学曹树基教授撰写,第六卷(1910-1953年)由复旦大学侯杨方副教授撰写,都已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由我撰写的第一卷(导论、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最后出版,主要原因是我希望先看到各位同人的成果,特别是他们对各自负责的阶段的总结,以作为我撰写导论中总结部分的参考,并希望尽可能与他们的结论基本保持一致。本文凡涉及《中国人口史》第一至六卷中论述的事实及有关数据,不再一一注明原始依据。

《中国人口史》由于各卷是独立成书、文责自负的,作为主编,我只对全书提出一个总的设想和要求,与各位作者讨论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起一些协调作用。尽管我于十余年前在拙著《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曾斗胆提出过一些看法,但在同人们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提出的新观点、新结论面前,我的判断能力就不足以充当裁判了,特别是当两位作者的意见差距较大时,我的原则一般都是鼓励他们坚持各自的立场,我认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深化。另一方面,虽然多数作者已经经过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研究,但比起中国人口史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来,我们的了解还是有限的,理解还是不深刻的。特别是在我们已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中,也还有不少无法确定的成分,以此为基础的结论自然很难说得上绝对正确。所以我得出的几点结论只能是我自己对中国人口史的看法,未必能代表全部作者。当然我的结论的基础大部分就是他们的研究成果,从这一意义上说,如果他们认同我的看法,这就是大家的共同意见。

一、怎样认识中国人口发展的周期和周期性

历史研究由于涉及的时间范围一般都较长,所以都希望从长时段的史实中寻求规律性。以往的人口史研究者往往会谈及中国人口发展的周期和周期性,在一些探索人口历史规律的论文中尤其如此。

在已经出版的几种中国人口史专著中,问世最早的赵文林、谢淑君所著《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认为:

四千年间中华大地上人口上升的趋势不时被打断,以致形成了二十七个大大小小的波段。如果每隔或长或短一段时间之后,同一地理区域的人口总数就要下降一次,而且能证明这种周期性的下降是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那么人口波动上升就可看作是一种规律。当然这种规律并不反映人口的贫富差别和阶级构成,它只是人口再生产的一种规律。……引起总人口数周期地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同一地理区域的人口下降有三种具体情况:一种是灾害性的下降。过去我国所有的人口下降都是灾害性的。第二种是工业性下降,即由于工业经济的发展而引起的下降。这在国外已有个别国家(如德国)开始出现。第三种是计划性下降,即由于社会实施计划生育而产生的下降。这在全世界都还没有出现过(第558-559页)。

接着作者“逐一论证它们的必然性”,所以结论是十分明显的。

笔者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中则强调了阶段性:

从人口数量的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到阶段性的特征:

第一阶段:自商、周、秦至公元初的西汉末年,人口增加到约6000万。第二阶段,自东汉至八世纪中叶的盛唐,人口增加到约8000余万。第三阶段:从中唐经五代,至北宋期间的十二世纪初,人口突破1亿。第四阶段:经过宋末元初和元明之际的动乱,明初人口仅约7000万,但至十七世纪初又增加到接近2亿。第五阶段:明末清初的人口下降在十七世纪初得到恢复,至十九世纪中叶达到4.3亿的高峰。第六阶段:从本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目前还在继续,中国的人口已从5亿多增加到了11亿以上,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第263页)。

王育民的《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提出了“中国封建社会人口发展的五个阶段”:

1.战国、秦、汉时期出现人口增长的第一个高峰;2.魏、晋、南北朝时期人口从急剧下降到缓慢回升;3.两宋时期出现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高峰;4.元、明至清初人口发展迟滞;5.清乾、嘉、道时期出现人口增长的第三个高峰(第23-36页)。

这与笔者的划分基本相同。由于他归纳的下一个特点就是“各封建王朝的人口发展并不存在统一模式”,显然是不赞成周期性规律说的。

姜涛的《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对“周期说”的肯定则不限于近代:

中国历史上人口的发展,表现为相当典型的周期波动性。即随着一个王朝的兴起,中国的人口就会有一段以较高速度增长的时期;然后增长速度逐渐减缓,人口也逐渐达到该周期的峰值;再后即因种种天灾人祸引起社会危机的总爆发,造成人口在短时期内大幅度的锐减,并跌落到谷值;此后随着动乱的平定(大多是建立起一个新的王朝),人口也重新走向恢复,进入下一个发展周期。中国近代人口的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这种周期波动的影响(第2页)。

其实,笔者在撰写《中国人口发展史》时就对“周期说”产生了怀疑,但当时还没有找到自以为正确的答案,所以只强调了阶段性,而回避了“周期说”。经过这十余年的思考,特别是在各位同事完成了各阶段人口史的研究以后,现在再来讨论这个问题,自信比较有把握了。

什么是周期?《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1)事物在运动、变化的发展过程中,某些特征多次重复出现,其接续两次出现所经过的时间叫周期。(2)物体作往复运动或物理量作周而复始的变化时,重复一次所经历的时间(注:《汉语大词典》第10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1页。)。第2条解释是专指物理现象,这里可以忽略。按照第1条的解释,人口史的“周期”存在的前提,应该是指人口变化的某些特征多次重复出现的现象。从中国人口历史来看,的确存在着一些多次重复出现的特征:在人口数量经过一次较大幅度的下降后,会出现一段人口增长较快的阶段,以后人口增长逐渐减慢,在达到一个高峰后急剧下降。从有比较确切的人口数据可考的年代算起,从秦汉之际开始至两汉之际,从两汉之际至东汉末年,从隋唐之际至唐末五代,从北宋初年至金元之际,从元明之际至明清之际,从清初至太平天国战争结束,这些阶段间的人口变化基本上都符合这样的特征。

但是如果我们再深入地分析一下,情况就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由于史料的局限,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中国人口数量的变化过程的了解还有很多空白,所以上面提到的比较典型的重复出现的特征离覆盖全部历史时期还有很大的距离。例如,先秦的人口数量是如何变化的,从商朝至秦朝间有没有这样的“周期”目前还只能凭想象,并没有可靠的数字根据。从西晋至隋朝这三百余年间也是如此,尽管就其中某一局部地区或局部时间而言,我们可以推断出现过这样的“周期”,却无法复原出实际状况。如前燕、前秦、敦煌地区的割据政权、东晋、梁、北魏,可能都或长或短地出现过这样的“周期”,但它们的疆域往往有很大的变化,流动人口所占的比例也非常大,即使将来能够复原出它们人口变化的具体数字,也不会具有“周期”的典型性。何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可能性几乎不会存在。而且如果将全国作为一个整体,就很难用这样的“周期”来解释。由于处于分裂状态,南北对峙或分裂割据的政权之间的人口变化不可能同步,或者正好相互抵消。

其次,这类“周期”只是一个总的趋势,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即使在一个比较典型的“周期”内,具体过程也不会完全符合典型特征。如西汉前期在经过约70年的持续增长后,从汉武帝中期开始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而在恢复到原来的高峰后,人口的增长就已相当缓慢,到第二个人口高峰形成后就进入一个急剧下降的阶段。又如唐朝前期的人口增长速度到“安史之乱”前就已放慢,而“安史之乱”已使人口迅速从高峰跌落,以后虽有缓慢的增长,却再也没有恢复到原来的高峰,而且又经过多次反复,直到五代结束才进入下一个阶段。北宋初至金元之际与西汉的情况颇相似,北宋末的“靖康之乱”使第一个人口高峰消失,但此后的缓慢增长又造成了第二个人口高峰,直到金元之际的人口锐减。从清初开始的“周期”只能终止于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因为从那时开始直到现在,中国的人口始终处于增长率不等却基本是持续的增长之中。严格说来,这一个“周期”已经是不完整的了。

这些“周期”的跨度都在200年以上,由于史料和数据的缺乏,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变化过程是相当粗糙的。以今律古,它们内部变化的复杂程度是可以想象的。例如,从1949年底至1989年底,中国大陆的人口增加了57024万,增长105.27%,年平均增加人口1426万,年平均增长率为18.14‰。但实际上,1958年的增长率就从1957年29.05‰降到了20.74‰,1959年又降至18.38‰,1960年更低至-14.88‰,人口净减少1000万;1961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还是-5.26‰,人口总数又减少了348万。到1962年,才重新出现21.80‰的年平均增长率,人口总数恢复到1959年的水平(注: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82-84页。)。短短的五年间实际上已经历了一个变化周期。尽管我们可以肯定,在古代不可能出现变化如此大、时间如此短的周期,但在200多年间出现类似的小周期是完全可能的,可惜我们知之甚少,更难做出量化分析。

再者,从19世纪末年开始,中国人口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点,即无论出现怎样的天灾人祸,人口的增长几乎没有停止过。如果从太平天国战争结束的1865年算起,这一过程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目前还在继续。据当代人口学家乐观的估计,中国人口的增长大概要延续到2030年,方能在16亿左右稳定下来,以后再缓慢下降。很明显,如果说这是一个新“周期”的话,这是前所未有的,完全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周期”。对于这个新“周期”的特点,我们还刚刚在认识。对于它的未来,尽管已经有了种种预测,但都有待事实来证明。

最后,如果要从时间长度上来考察这些“周期”的话,就更难以找到共同性了。在中国历史上,当人口重复出现谷底和高峰、持续增长——增速放慢——锐减这一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并不相同,甚至会相当悬殊。所以说,即使存在着这样的“周期”,每个“周期”的时间也是不同的。如果再考虑变化幅度的因素,那么即使是时间跨度相同的“周期”,其高峰和谷底也不会完全相同。

根据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对公元前3世纪以前的人口数量变化是否存在周期性的特点,目前还无法确定。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9世纪70年代之间也同样存在一些空白的时段,局部地区的空白就更多。

第二,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9世纪70年代之间,人口数量的变化的确出现过几次周期性的变化,即从一个人口谷底开始,以较高的增长率持续增长,此后增速减慢,逐渐达到一个新的高峰,然后急剧下降,直到一个新的谷底。但是,这些周期既没有同样长的时段,也没有同样的波动幅度,而且,周期与周期之间并不一定是连续的。

第三,从公元20世纪开始,中国的人口数量变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征,目前还无法证明它的周期性。

二、人口过剩和人口爆炸

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人口过剩?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人口过剩?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是事实和概念。首先,必须弄清中国人口发展过程的各个方面的事实,例如当时究竟有多少人口,否则自然会有不同的结论。《中国人口史》各卷的内容就是笔者现在讨论的依据。其次是讨论的各方对“人口过剩”和“人口爆炸”必须有共同的定义,才能确定它们是否存在过。

在查阅了有关的论著和工具书后,笔者发现,几乎难以找到一种同样的定义,而争论各方所用的定义实际上是不同的。

例如,李中清与王丰最近出版的《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1700-2000)》(三联书店2000年出版)一书认为在这三个世纪中不存在人口过剩:“尽管中国人口从1750年的2.25亿持续增长到1950年的6亿和今天的12亿以上,但人口过剩的阴影似乎一直只是一个神话。”并进而提出:“中国之所以逃避了人口过剩,是因为这样两种人口—经济过程:一是社会层次上的因果过程,即人口增长促进技术革新和随后的经济增长;二是在个体家庭层次上的反馈圈,即经济条件的变化促使人们改变其人口行为,从而调节其生育率,以及在较小程度上调节死亡率。”(第60页)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作者曹树基对他们的结论提出质疑,首先也是从定义入手的。曹树基发现李中清、王丰在此书正文中没有对“人口过剩”进行定义,但从注文中转引他人的研究可以证明,他们将马尔萨斯和李嘉图的人口过剩定义为“平均产量低于最低生存线,从而使得死亡率上升,或婚姻推迟,人口增长受到抑制的临界点”;又引用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1600卡路里为最低生存水平线,显然认为此线之下则为过剩(注:笔者同样反复阅读此书的有关章节,也未发现作者对“人口过剩”的直接界定,故只能采用曹树基的归纳。)。而曹树基对“人口过剩”提出的四个原则是:

其一,生活资料的增长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生活水平降低。

其二,生活水平不变或提高,但不可再生之资源急剧减少或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其三,某一区域的人口必须通过向外迁移才能达到生存的目的。如果还存在人口外迁的区域,人口过剩便是区域性的。如果外迁的区域都不存在,人口过剩则是全局性的。

其四,为争夺资源发生大规模的械斗或战争(注:《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864页。)。

同样,曹树基对此书所依据的事实,特别是对中国人口数量变化的把握提出了批评。他的结论当然会与李中清、王丰不同:“中国清代的人口过剩是一个区域过程。在农业区域,经历了过剩—缓解—过剩的演变模式。……商业区域的人口增长表现为几乎是恒定的低增长。这类区域的人口变动不受区域内部资源的影响,由战争、瘟疫和饥荒构成的灾难对人口行为的作用并不明显。”“由于中国农业区域的广大,马尔萨斯对于中国人口抑制方式的总体描述,是正确的。”(注:《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882-883页。)

他们所讨论的阶段是清时期,特别是1700年以后,而笔者要讨论的是本书所覆盖的全部时期,曹树基提出的“四个原则”显然无法适用。在缺乏比较全面的(即基本能覆盖各个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至少应有代表性)定量分析的情况下,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间比较生活水平是否下降,要判断不可再生之资源是否急剧减少或生态环境是否急剧恶化,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毫无意义的。至于古代发生过的大规模械斗与战争,有的虽系以争夺资源为借口,实际的需要程度却往往无法判断,或者很难与其他因素区别开来。

因此,我不得不制定自己的标准:绝对的人口过剩是指人口在原来的生存空间中已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已经出现因饥饿造成的死亡或濒临死亡。相对的人口过剩是指人口在原来的生存空间中产生了资源不足的感觉,或者感受到了生存威胁,产生了外迁的动力。

在这个定义中,“原来的生存空间”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因为原来的生存空间如果改变了,无论是扩大还是缩小,都意味着资源和生存条件的改变,在这种条件下讨论同样数量的人口是否已经过剩还有什么意义?一些研究者往往忽略这一前提,如在讨论清朝前期与后期的人口变迁时,不考虑这些人口实际生存空间的扩大。例如,自19世纪60年代起,数以千万计的人口迁往东北和内蒙古。要研究那些移民的迁出地是否存在人口过剩,就离不开这一事实。

我强调的是“实际生存空间”,而不是理论上的疆域或政区。一个国家或一个行政区域的范围并不等于在这一范围内的人口的实际生存空间,如在一个新设置的县中,开始时人口集中在县城一带和交通线两侧,以后扩散到县内的平原,最后进入县内的山区直至将所有可以开发的土地全部开发,将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全部利用。如果以该县的全部辖境为研究的范围,我们可以说在以上整个过程中都不存在人口过剩,但如果以人口的实际生存空间为研究的范围,从人口由县城一带扩散到平原上时,相对人口过剩已经存在。尽管该县的辖境从来没有发生过变化,但并不意味着人口的生存空间也没有变化。同样的道理,对中国而言,我们不能仅仅考虑它的疆域有没有变化,而应该研究每一具体阶段中国人口的实际生存空间。

绝对人口过剩或相对人口过剩的存在,只肯定这样的事实,并不涉及产生的原因。如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生活可能是天灾造成的,也可能是人祸所致;或许出于自然原因,或许出于社会因素。而感受到生存威胁,自然会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指标,所以是相对的。即使是绝对人口过剩而言,由于人口的身体和精神素质上的差异,造成人口因饥饿而死亡的条件也会有所不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的人口模式根本不存在,所以离开了实际原因的讨论至多只具有经典意义(注:如法国人口学家罗兰·普列萨主编的《人口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中对“人口过剩”定义为“在某一区域内的人口数超过适度人口数的状况,或比较通俗地说,与某一区域内高人口密度相对应的是资源不足以保证各个人适当的、甚至最简朴的最低生活水平的状况”;但又指出“适度人口的提法和这个概念一样是有些学院式的”。)。根据这样的定义,我的结论是:在中国人口历史上,始终存在着相对人口过剩,绝对人口过剩也经常存在于局部地区。这些例子在我们的书中比比皆是,不必重复。此外,在我与吴松弟、曹树基合著的《中国移民史》中,也有大量事实可以证明,对移民的推力主要来自迁出地的绝对和相对人口过剩。早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存在地区间人口分布的差异,一些人口稠密的地方已被称为土狭民众。如商鞅就曾说:“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寡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注:高亨注释:《商君书注释·徕民第十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17页。)如果说商鞅的说法还是出于招徕外国移民的目的,那么汉景帝元年(前156年)的诏书就说得更明白了:“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注:《汉书》卷5《景帝纪》。)这说明当时在汉朝的一部分郡、国中,既存在着绝对人口过剩,以至年轻的百姓因饥饿而夭折;也存在着相对人口过剩,人多地少地区的居民迫切要求外迁,却受到政府的限制,所以景帝才下诏允许百姓迁往土地和资源充足的地区。

此后至今,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完全可以证明这样的绝对人口过剩和相对人口过剩是始终存在的,只是由于中国人口的实际生存空间是在中国境内不断扩大的,而不时出现的人口下降又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剩造成的压力,才使人口过剩的危机一次次推迟或消弭。

至于人口爆炸,同样必须确定它的定义。所谓“人口爆炸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流行于西方的一种对世界人口发展的悲观主义的观点,认为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爆炸”的危机,并认为“人口危机”必将导致“资源危机”、“粮食危机”、“生态危机”,现代世界人口增长已超过了土地和自然资源的负载力(注:《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227页。)。即使将“人口爆炸”当作一个中性的术语,它至少也应该同时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具有爆炸那样的瞬间性,即人口的增长率很高,因此在短期间积累起很大的增幅;一是数量大,净增的人口总数相当庞大。如果这一高增长率仅仅发生在数量不多的人群中,或者只限于很少的区域,或者一个庞大的人口只是缓慢地增长,显然都不符合“爆炸”所描述的人口现象。

根据这一概念,在清朝以前的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人口爆炸,因为本书的一至四卷已经证明,即使是在恢复期或持续增长期,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一般也只有7‰左右,较短期间内可能保持10‰-12‰,能够达到20‰的年份是相当有限的。而据曹树基的研究,从1644年至1851年,中国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4.9‰。这一增长速度不仅低于唐代前期,更低于北宋前期,也低于南宋前期。虽然清代前期一个世纪的人口增长速度较快,然其年平均增长率仍不足7‰(注:《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835页。)。

但曹树基从人口累积的数量已够庞大这一点出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人口爆炸’来形容清代前期的人口增长,又有其合理的成分”。他还引述了保罗·艾里奇(Paul R.Enrich)等一种形象的描述:“用来说明这个特征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池塘表面水草每天翻一番,而且依据测算,能在30天内将整个池塘都盖满。现在的问题是水草在29天内将把池塘盖住多少?答案当然是水草在29天内恰好将池塘盖住一半。然后水草数量再翻一番,第二天盖满整个池塘。这个例子说明,指数的增长隐含着令人大吃一惊的东西。”(注:[美]保罗·艾里奇、安妮·艾里奇:《人口爆炸》(张建中译),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他认为,“这个令人吃惊的东西便可用‘爆炸’来概括”。“很显然中国人口的增长自1949年以来,已经进入水草生长的第29天。也可以说,清代的人口增长表明中国人口增长处于水草生长的第28天。”(注:《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836-837页。)

不过,对这一生动的比喻还是应该放在中国人口长时段的历史中来理解。首先,这是将一个漫长的变化浓缩到一个短时间来显示的,所以人为地形成一个相当突然的概念。实际上,我们所考察的中国人口历史并不是从这个池塘的第一天开始的,因为几个人口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时期至多只是翻了两番。如西汉,200余年间从约1500万增加到了6000多万;清朝从初年至太平天国战前的近200年间还来不及翻两番;只有在1949年的40余年间才以最快的速度翻了一番,却再也没有翻第二番的机会。所以我们在历史上看到的现象都已是池塘的最后一二天,绝不是一个从接近于无到爆满的过程,不可能产生如此大的震动。其次,即使是1949年后,这最后一天也长达40余年,而在中国历史上往往长达80-100余年,并不是一个非常突然的过程。再次,这个池塘的大小不是固定不变的,池中水草的分布也不是均衡的,尤其是在水草最密的部分,生长的速度远不如水草稀的部分。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变化的突然性。

所以,除了最近的半个世纪具有某些类似“人口爆炸”的特点外,中国人口历史上不存在人口爆炸。因此,中国人口的增长从来没有出现过“大起”,而只有“大落”。以往学者习惯上所说的“大起”,实际只是持续增长的时间较长,所以积累成较大的数量而已。

三、中国人口发展变迁的决定性因素

《中国人口史》的作者在各卷的总结部分基本上都讨论了对该阶段人口的发展变迁起重要作用的或决定性的因素,探讨了人口与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吴松弟在总结辽宋金元时期南北人口发展模式不同时,对人口、资源、环境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

在传统社会,任一地区人口的发展,几乎都受到资源、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对外移民无疑是人口稠密地区争夺资源的表现方式,没有可以对外移民的空间,就意味着只能利用本区域的资源,人口的增长势必要受到限制。环境不仅包括区域内部的生态环境,也包括周边环境和区域内部的社会环境。如果生态环境朝着不利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方向发展,势必要不同程度地抵消生产力所取得的进步,成为制约人口发展的因素。社会环境主要指王朝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在以农业为国民经济基本部门的传统社会,任何王朝都不可能不重视农业,区别仅仅在于对待工商业尤其是民间工商业的政策。……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因此,同一地区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下,当地资源可以供养的人口数量有所不同(注:《中国人口史》第三卷,第635页。)。

这里他抓住了与人口关系最密切的三项基本因素——资源、环境和生产力,揭示了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下去,同时又将这些关系简化,就不难发现,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天灾人祸——完全可以在控制和减少人口方面起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但人口的增加却完全取决于人们赖以生存的食物和最基本的物资的数量,其中最重要的还是食物。生存的其他方面如衣、住,多少有一些弹性或替代性,如衣服可以延续使用,在夏天或气候暖和的地方不必为保暖着想;房屋可以长期居住,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选择穴居如住窑洞。但食物却很难找到代用品,也没有多少弹性。现代医学知识已经说明,一个人的生存必须获得最低限度的热量,低于此数值的人是无法长期生存的。热量的不足也会导致寿命的缩短、性成熟的推迟、性功能的衰退、生育能力的下降。所以,可能会有少数人因节约而少消耗食物,但从整体来看,人口数量与最低限度的食物之间的比例关系是无法改变的。同样,少数人可能因为富足而浪费食物,或者通过酿酒等办法多消耗粮食,但在生产力低下和食物供应不足的情况下,这类人的数量极其有限。而且,在食物普遍短缺的条件下,统治者会采用行政手段对酿酒等过度消耗粮食的方式加以限制,或完全禁止,这类禁令在中国史书上屡见不鲜。即使存在富余的食物,在工业化之前,由于储存和运输方面的困难,食物的保存期较短,运输距离不可能很长,因而很难作多年的或大范围的调剂。

人口数量与可能获得的食物的比例关系适应于任何人口群体——农业、牧业、商业、手工业、狩猎、采集、皇室贵族、官僚吏胥、地主、士人、军人、僧尼、巫师等,汉族、非汉族,也无论他们生活在什么地方,所不同的只是,一部分人自己生产或收集食物,另一部分人依靠他人提供的食物为生。农业人口当然可以依靠自己生产的粮食来供养,就是牧业人口,虽然主要以肉类和乳类为生,也需要通过交换、贸易来换取必要的粮食,特殊情况下也可通过抢掠。我曾向蒙古族人作过调查,据告即使是纯牧民,也不可能完全不用谷物。早在公元前1世纪,匈奴就已种植杂粮(注:《汉书》卷94《匈奴传》载:“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师古注:“北方早寒,虽不宜黍稷,匈奴中亦种黍穄。”说明匈奴栽种粮食也有相当规模,所以在受灾后才会引起单于的恐慌。),当然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依靠海洋资源为生的渔民虽然也食用一部分海产,但同样离不开粮食,他们的生存部分取决于能否用海产品换取粮食和生存的必需品,但前提是存在着交换或贸易的可能性,否则渔民人口会因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而减少,或者不得不改业为农民,如果有这种可能的话。对于自己不生产食物的群体来说,无论是因为从事其他产业,或者是因为统治者、地主的身份而不必自己从事劳作,但他们毫无例外需要获得食物,只是他们是通过钱财购买或是通过政治特权征收而已。

这种比例关系并不限于人口的居住范围,而应该包括这些人口的食物供应区。政治、经济的中心和地少人多的地区可以通过从外地征调或购买粮食来解决食物的来源,至迟在秦和西汉时期,以首都长安为中心的关中已经离不开关东的漕运,明清时大运河的主要功能就是给北京运送江南的粮食,而人口稠密、商业和服务业发达的苏州地区每年要从湖广等地购买大批粮食。但由于运输不易,商品粮价较高,加上人口稠密地区的人口过剩的压力,推动那里的人口迁往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或未开发地区。两千多年来,生存型的移民,即为了平衡食物供求关系的人口迁移,始终是移民的主流。这类移民中的大部分是迁往他乡从事农业生产,少部分是“就食”,即就地获得粮食供应。在中国境内还存在着没有开垦的土地,或者土地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这是缓解以至消除局部地区的人口压力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开荒的成本一般很低,加上统治者给予的优惠政策,如在几年内免征赋税,贷予种子、农具等,一个成年人很快就可以生产出超过自己需要的粮食,这也使移民迁入地的人口会以更快的速度增加,直到形成新的过剩人口,从而对食物产生新的需求。

这样的循环必然需要不断扩大耕地,其结果之一是残存的牧业收缩以至最后被消灭。先秦时黄河中游地区还有相当发达的牧业,不少地方是半农半牧区,甚至以畜牧著称。但到秦汉时,形成产业的畜牧业几乎已不再存在,这一带成了单一的农业区。东汉以后,随着北方游牧民族的迁入和农业人口的锐减,半农半牧或以牧为主的生产方式才重新出现。但到盛唐时又恢复成了单一的农业区。到清代中后期,黄河中下游的土地已经无法供养不断增加的人口,本地的耕地早已没有扩展的余地,于是大批农民拥向河套和内蒙古南部开垦,进一步压缩牧业。结果之二是开垦的条件越来越差,由平原、河谷转入丘陵地带甚至山区,还大量围垦湖沼江河。这一过程的近期效果是耕地扩大,粮食增产,人口繁殖,但长远的后果却往往相反。秦汉时对黄河中游的移民和开垦,宋代以来南方的围湖造田,18世纪以后对长江中下游丘陵山区的盲目开垦,都曾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江河淤塞,减弱了调节和宣泄的能力,以至洪涝频繁。这些扩大的耕地和由此生产出来的粮食是以过度地消耗资源和在总体上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但由此带来的后果实际上抵消甚至超过了收益。即使从人口数量来说,前期的人口增长往往为后期的人口下降所抵消,显示出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不可抗拒的均衡制约关系。

增产粮食的另一途径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这一般必须通过改善排灌条件,改良耕作方法和农具,采用新品种、新作物,增施肥料,防治病虫害等来实现。例如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铁器农具的普遍使用,牛耕或畜耕的推广,耕作制度的改善,早熟、抗病、高产品种的采用,两熟制的扩大,甘薯(番薯、红薯)、玉米、花生、土豆等高产耐旱作物的引种等,都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从而使人口有了新的增加。中国历史上几次大的人口突破无不与农业生产革命性的进步导致粮食大幅度增产相关,充分显示了食物与人口数量的比例关系。战国至西汉的农业进步,如牛耕与铁制农具的运用和普及,使西汉末年的粮食产量足以供养6000万人口。宋代突破1亿人口无疑得益于南方农业的开发和水稻新品种的推广。明清时期耕地面积的扩大和新作物的普及终于满足了4亿人口的食物。天灾、动乱、战争等原因可以破坏农业生产,从而推迟人口高峰的到来,但任何人口奇迹的出现只能建立在农业生产大发展带来更多的食物的基础之上。

由于历史时期的中国一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存空间,粮食和食物的进出口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到清朝末年,进出口所占的比例依然很低,人口与食物产量的正相关性或比例关系就非常典型。这样说并不是否认社会文化环境对人口数量变化的影响,但各种人为的因素都离不开人口的物质基础。例如统治者为了迅速增加人口曾采取过各种办法,甚至像商鞅勒令每个家庭在子女成年后及时分房,汉惠帝对晚婚的妇女处以罚款,唐太宗公开命令寡妇限期改嫁,或者将法定婚龄提前,在一段时间或一定程度上固然促进了人口增长,却不可能超越农业生产发展的限度。而对人口增长不自觉或自觉的抑制,如早期人类通过迷信、禁忌对婴儿的自然淘汰,宋代福建普遍存在的杀婴,明清江南出现的避孕节育,某些家庭内部的人口控制等,最初的原因也是食物的不足,只是在基本的生存条件得到满足以后,才逐步提高到对比较富裕生活的追求。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马尔萨斯提出的三个著名的人口命题(注:人口的增加必然受生活资料的限制。当生活资料增加的时候,人口总是增加。较强的人口增殖力,为贫困和罪恶所抑制,因而实际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平衡。),同样适用于工业化前的中国。但是由于中国内部还存在着继续扩大耕地和增加食物产量的余地,尽管这是以透支资源、恶化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直到19世纪前期,中国还有能力消化它的过剩人口,所以并不存在单纯出于人口压力而产生的社会动乱和国内战争,人口压力往往只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从19世纪末中国开始人口转变时,马尔萨斯所无法预料的因素逐渐出现了:安全有效的避孕和节育手段,人们自觉的控制人口意识。与此同时,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地区和国家间的贸易使食物和基本生活资料的增产已足以适应人口的增长。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告别马尔萨斯了,但这并不等于马尔萨斯没有存在过。

来源:《学术月刊》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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