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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改革开放与中国人观念的现代化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8:31:091

1978年至今,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变革之一。在中国以往的五千年文明史中,主要是农业文明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尽管从19世纪末就出现了工业文明,但真正实现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并且开始进入后工业文明,还是通过这一次改革开放实现的。尽管三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个瞬间,但这样的瞬间是很少出现,也很难再现的。特别是这样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是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式实现的,这更是史无前例的。

从中国近代看,这样的三十年也是独一无二的。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几乎没有出现过三十年的和平发展阶段。1840年以后,第二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捻军、中法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侵,大规模的天灾人祸,隔不了多少年就有一次。辛亥革命以后,二次革命、北伐战争、十年内战、八年抗战、三年解放战争,几乎没有一年太平无事。1927-1937年曾被称为“黄金十年”,因为在此期间中国的经济建设还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就在这十年间,国共之间、军阀之间的战争也一直没有停息;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更使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包括上海在租界以外建新城的“大上海计划”严重受挫。

新中国成立后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但也应该看到,从1949年至改革开放发轫,这三十年间,先后有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整风反右、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人民公社、反右倾、“三年自然灾害”、反修斗争、“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还有“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政治运动和社会动荡一直没有止息。无论是为了革命目标和国家利益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动,还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失误,客观上都延迟了,甚至破坏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和物质变化不仅影响了中国,而且影响了世界;而更值得重视的,是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说物质上的现代化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话,精神上的现代化则要困难得多。回顾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史,可以说,三十年来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国人观念的现代化的进程都是史无前例的。

一、问题的提出

很长时间以来,有一个许多人经常讨论的问题,就是关于中国人的国民性。比如如何概括中国人的国民性?中国人的国民性是先进还是落后,是否需要改造?也有人说并不存在什么国民性,这是个伪问题。我想这要看对“国民性”这个词怎么来解释,对“中国人的国民性”怎么来解释。如果把中国人的国民性解释为全体中国人的共同点,或者说是中国人普遍的特点,这是很难成立的。中国有56个民族,其中有农业民族,有牧业民族,以前还有以狩猎或采集为业的民族,中国这么大的地域,有那么多民族,以哪个民族为例,或者以哪个地域的人为准呢?还有,为什么一定要找到大家的共同点呢?如果一定要找到,那么,要么是政治上大家都爱国,或者都认同中国;这种概括虽不错,但很泛,并不能显示哪个民族的特色,也谈不上是什么国民性。中国的历史又这么长,拿哪一段来考察和分析呢?很难着手。不要说历史上的事情不能简单地看和说,就是当下的中国社会,其特点也肯定是跟改革开放之前不同的;这还只是几十年的时间呢。因此,从中国历史来看和说中国人的国民性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不是说事情不容易做就不做了,回避问题并不能解决问题。国民性,如果是指一种地域文化,指生活于一定地域内人群的人文特点,那确实是存在的。既然是一种客观存在,就应该可以认识和分析,我们就需要去科学地认识它、分析它。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会产生一定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人,特别是中国人口的主体汉族,或者受汉族影响比较深的其他民族,或者采用同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人口,比如说农业人口,生活在一个地方,总是会有一些共同性的。上海人和广东人,二者有没有一些共同点呢?还是有的,但不一定要扯上“国民性”这个名字。中国农业社会中不同地域的人口,长期以来是不是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共同性?我想如果这样来讨论的话,话题是可以展开和深入的,因为特定人群中人的共同性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若要讲国民性,就应该讲一定范围内,即一定的时间、空间内一个群体的共同点。

我们以前讨论国民性也好,讨论地域文化的共同性也好,往往容易表现出以偏概全、笼统含混、大而化之、似是而非的倾向,或者是以前人的某些言论作为论据,或者是拿某些书面记载的引述代替实际情况调查。比如,有人说西方人强调个体,中国人强调集体,这就有点大而化之,并不准确;有些说法更是模糊浑茫、不着边际,比如,说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从来就是尊老爱幼的之类。请问:世界上哪个民族不是勤劳勇敢、不是尊老爱幼的呢?很多学者强调中国人跟西方人不一样,说西方人强调个体,中国人强调集体。这个说法的根据是什么呢?“根据”往往只是前人的一些言论,并无科学实证。实际上又是怎样的呢?恐怕持这个观点的人自己也不一定清楚。我们老是讲中国是礼仪之邦,那我们的礼仪到底做得怎么样?哪些指标在世界上先进呢?拿前面的命题来讲,说西方人强调个体,中国人强调集体,我们或者其他人完全可能有另外的反应。有人就说日本人一个人是一条虫,几个人是一条龙,而说中国人是倒过来,一个人是一条龙,几个人就是一条虫了。这是说,往往一涉及国家和民族,有些国家的人一下子就会变得很团结,但我们是不是确实都是这样呢?这就提醒我们,考察文化的地域性特征,不能仅仅根据某些人的话,不能仅仅根据个别例子,而要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要拿证据来说话,要作社会调查,特别是抽样调查。比如我们常说中国是礼仪之邦,那就应该说出在哪些方面我们讲礼、那些方面讲仪、有哪些礼仪、讲的程度怎样、有多少人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然后拿一个参照物,比如拿日本、韩国、美国或者法国来比较,这样才能够得出比较可信的结论。又比如,说中国人是重视群体的,也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中国人重视群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证据应该系统全面,再看在这些方面外国人(至少是某国或某几国的人)表现得怎么样,必要时还得有些定量分析。这样的讨论才有意义。

讲国民性也好,讲地域人文特征也好,我们以前用得比较多的办法是找典型,把典型找出来,用典型作代表。但问题是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如果要找典型,几乎永远可以随心所欲地找到你所需要的典型,但要找一个相反的典型也绝对能够办到。比如说学生厌学,你有典型,我就给你找一个勤学的典型;说有钱人为富不仁,你有典型,我也可以给你找一个富而慈善的典型。光靠找典型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就再加上一个理论,就是说要区分主流和支流。你看到的那么多,其实还是支流;我举出的例子虽然少,却是主流。“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工厂停产了,还说这是支流,主流是个别厂家还在生产。你说社会道德不行了,我找几个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的人来给你看看,这才是主流。用毛主席的话来说,就是要分清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但在信息不充分公开的情况下,谁有资格分清一个手指和九个手指呢?除了最高领导还有谁呢?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我们直接的感觉是吃不饱饭,听说其他地方有人饿死。但当时中国有6亿人,你能知道有多少人饿死?你知道得再多,连一个手指也不到,当然只能是支流啊!

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作了调查的,反映情况的、发表意见的,有名有姓,其实不然。古代中国长期的专制统治,使被统治者不得不说假话,否则就难以生存。例如皇帝“赐”大臣死,受死者还要下跪谢恩;其实并不是真的感谢皇帝叫他死,而是害怕影响家人、祸延子孙。要是将这种现象当作事实,那就要上当。“文革”中开公判大会,或者什么“宽严”大会,每宣判或处理一个人,那人就会高呼“毛主席万岁”,你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个影响今天依然存在。如果我们就某个敏感的问题到路边作调查,你向路人提问,请他谈谈看法,他可能会说反对;要是你又说你是某家电视台的记者,将镜头对着他,他可能马上改口,说这件事很好,他完全赞成。那么到底哪个说法才是他的真实想法呢?前后矛盾又说明什么呢?

今天的现象往往是历史现象的延续。很多历史记载到底是不是反映了真实情况,这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如果我们用科学的方法,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广泛搜集材料,对一个地方、一个时代的人群作全面考察,这样的考察才可能成为讨论所谓国民性或者地域文化特征的基础。还有,科学研究要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以前有人喜欢用外国人的话来作证明。比如,说中国人的某一件事、某一种习惯,外国人说好,那肯定就好得不得了,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对的。以前我们喜欢引用伏尔泰赞扬中国的话,好像远在法国的人都赞扬中国如何了不得;最近有人在讨论乾隆时代中国国力有多强盛,在世界上起多大作用,也都是引用外国人的话。外国人的话不是不可以引用,但要看这个外国人是不是真了解中国的情况。举个例子,以前研究王安石变法,连北大的邓广铭教授也要引用列宁的话,因为列宁说过: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邓教授是研究王安石的专家,王安石是不是改革家,是列宁知道得多,还是邓先生知道得多呢?列宁懂中文吗?看过多少中国的书?也许偶尔看到一本俄文书里或者听到一个人提到王安石,于是说了有关王安石的话。当然首先是邓先生自己认为王安石是改革家,但在当时也需要用列宁的话来支持他的观点——革命导师都这样说,那就毫无疑义了。有的外国人以讲中国好来证明他们国家不好,其实他是有他自己的想法或意图的;还有一些外国人对中国一知半解,更不要说还有心存偏见的。有一位著名的华人学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来过中国,回去后,成为西方少有的几位极力赞扬中国的人之一。可是他晚年在回忆录中说,他那篇发表于“文革”期间的访华观感,尽管是他当时真实的想法,但当时了解的情况有限,请读者把这篇文章忘掉。所以说,我们考察一个国家、一个大的地域范围的特征,要有自己的思考,不要认为外国人说了什么就是什么;要看这个外国人处在什么地位、对情况是不是了解,还要看他讲的是不是真话;即使是真话,也要看对不对。

究竟存在不存在这种大范围的文化特征呢?是存在的。我到现在还是很相信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观点,那就是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里概括马克思的理论贡献时所说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1]人首先要有物质生活,在这个基础上才有精神生活。这个观点,我认为到现在都是没有错的。文化就是要适应地域环境、地理条件,文化的基础就是生产和生活,不能脱离生产和生活。中国的人口主体是汉族(以前讲华夏诸族)。汉族是以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人群为基础形成并逐渐扩大的。汉族的生产方式是农耕,是农业生产,汉族社会便是农业社会。汉民族的很多观念就是在这个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并且适应了这个基础的需要的。我们以前对中国儒家文化、中国本土文化的讨论中有一种倾向,就是非常重视讨论它的是和非,在尚未弄清和把握其真实内涵时就急于做出一种价值判断。我认为文化上的对与错是不能简单化的。一种文化、一种生产和生活方式之所以会形成并能够延续许多年,就证明它是适应了它所处的环境的。中国(这里主要指汉族区域)历史上有多次外来民族入侵,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甚至到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起初,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都试图用自己的文化、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来取代中原的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但是都没有成功,而且军事上的征服者一次一次成为文化上的被征服者。道理很简单,一个民族,无论到哪里,都想维持自己原来的生产方式和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这并没有错——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都不想改变自己的习惯,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离开原来的自然条件,在一个迥然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延续原来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它知道付不起这个代价——硬要付这个代价,肯定得不偿失——承受不了,便放弃了原先的想法和努力;不但被迫放弃了征服异域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的努力,而且被异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同化。拿鲜卑族来说,先是从大兴安岭迁到内蒙古(此为今地名,下同),然后到山西大同。到了北魏孝文帝(471-499年在位)的时候,又南迁到河南洛阳。南迁时就有本族人提出,这么多的牛羊怎么办?一个简单的办法是一起南迁,反正当时屡经战乱,中原有的是空地,于是就在离洛阳不远的地方划了一大块地用于放牧。但后来大批牛羊都没有了,这除了人口增加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来自西北草原的牛羊在中原平原上长不好。蒙古人刚进中原,就有人提议:“汉人无补于国,乞悉空其地以为牧地”,要把所谓没有用的汉人统统赶走,将他们的耕地变为牧场。但以后并没有实行,因为一方面牛羊在汉人空出来的地上未必长得好;另一方面,蒙古人发现汉人并非于国无补,农耕的收获还远比畜牧收获大,农耕生活也比游牧生活优越、舒适。

人是有比较能力的。游牧民族的人本来觉得住帐篷、逐水草而居是很美的事,但是到了农耕区域,发现睡在屋子里床上的被窝里更舒服;即使作为第一代,他自己要坚持原来的方式,子孙也是不干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改变了。环境变了,很多习惯就跟着变了,道理很简单,没有太多复杂的原因。

还有,人的发展和进化总是有选择的,有节制的。如果某一方面的功能发达了,其他方面的功能就可能衰退,不会各方面都强,也不会什么都需要。汉族在许多方面很强,但是有一点不强,就是音乐舞蹈(音乐和舞蹈常常是一体的)不强。汉族要是跟蒙古族、哈萨克族比跳舞,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现在把孔子时代的乐器拿出来,组成乐队——所谓的“民乐队”或“国乐队”——跟另一个乐队(西洋乐队)或其他民族的乐队比一比,奏出来的音乐,好听的肯定不是我们这个。这不是自卑,而是承认事实。因为汉族的祖先比较早地发展了文字,又有很丰富的口头表达经验的积累。正因为语言文字发达,所以汉族人的七情六欲大都是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的。但是其他的民族,文字比较简单,或者没有文字,口头表达也是限于日常生活。人有感情,总是要宣泄的;语言文字不发达,就唱歌、跳舞了。汉人求婚,写一首情诗,或者是写条子,而少数民族就是高歌一曲,塞外人还善于长啸。长啸,除了语言文字的缘故,还因为草原辽阔,小伙子的心上人不在近旁,离得远,不长啸还不行。就是现在非洲的很多民族,人们的喜怒哀乐也是通过跳舞来表达的。概括起来说,人的能力和习惯都是与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有关系、受自然和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

西汉初,汉文帝派了一个叫中行说的宦官出使匈奴,他不愿意,怕吃苦,说如果一定要他去就会对汉朝不利。果然,他到了匈奴就投降了,教匈奴人计算,帮匈奴人制订制度。匈奴人对他很信任,后来汉朝又有使者到匈奴,匈奴单于让他代表匈奴跟汉朝使者对话。汉朝使者说你们匈奴不尊重老人。中行说说,你们汉人如果自己的儿子要去当兵服役,是不是把最好的衣服给他穿、最好的食品让他带走呢?汉使说对啊。中行说就说,那不是跟匈奴人一样吗!匈奴人年纪大了放不了牧、打不了仗,让年轻力壮的人吃好一点,让年轻人多出点力,不是跟你们一样吗?汉使说,你们没有礼仪,男女老少都是睡在一个帐篷里,老子死了,妻子就要下嫁给儿子。中行说马上加以驳斥:匈奴条件没有汉朝那么好,我们睡在一个帐篷里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匈奴人要维持人口的繁衍,父亲死了,他妻子嫁给异母的儿子怎么不行呢?[2]

王昭君嫁给匈奴的首领单于。单于死了,王昭君必须嫁给这位单于其他老婆生的儿子[3]2941。如果那位单于死了,她还得再嫁给下一代的。这在汉朝人或现代人看来很不合乎礼仪,甚至不合人道,在匈奴人来说却很正常,就是为了维持一定的人口数量。当时游牧民族的人寿命短,而且非正常死亡率高。他们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悟出一个道理,就是要充分利用妇女的生育功能。这过份吗?一点也不过份。唐太宗还发布过一道诏书,命令全国的寡妇在丈夫丧期满后限期改嫁,并且把寡妇改嫁率当作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一个指标(《唐大诏令集》卷110:“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唐朝初年人口很少,要赶快增加人口,年轻寡妇守寡不是浪费了吗,要赶快改嫁;怕寡妇改嫁不了,于是朝廷发布政令,作了一番解释,说国家有这样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个政策也与政策制定者自身的生活背景和文化背景有关。唐朝初年北方的胡人内迁不少,唐太宗自己娶的也是胡人的后代,《新唐书·文德长孙皇后传》记载:“太宗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河南洛阳人。其先魏拓拔氏”。[4]他们本来就不忌讳寡妇改嫁,再加上当时社会有增加人口的需要。

因此,看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的文化,不能简单地说它有什么高明或者不高明,而是要看长期生活在某一个特定的区域,这个民族是否认识了它所处的地理环境,是否找到了与它所处地理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评判的标准应该是这个,美德和缺点的评判都应以此为标准。生产和生活方式要适应自然环境,社会政策除了要适应自然环境,还要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如果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政策也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要是还坚持原先的做法就不对了。唐太宗的时候是鼓励生育,寡妇要限期改嫁,这是因为当时人口少;到了宋朝,强调寡妇要守节了,甚至出现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这种道德观念是凭空而起的吗?不是的,是因为社会政策变了,而政策变化是由于社会情况(人口情况)变化了,宋朝的人口已经达到了1亿。[5]“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个说法是与当时社会状况和社会政策的变化分不开的(当然我们也必须正视这种说法对妇女生活权利的漠视和人性关怀上的严重缺失)。宋以后人口不断增加,明朝已经有2亿,[5]太平天国前已有4.3亿。[5]在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所谓“守节”观念就占了上风——寡妇不能改嫁,甚至姑娘还没有结婚,男方死了,姑娘也被要求守节,不“再”嫁人;不嫁人就不生育了,而少生育在那个时候对社会是有利的。晚清的汪士铎甚至提出了更严厉残酷的建议,目的就是减少生育。这在以往人口不足时是不能想象的。

如果就一个比较小的范围讲地域特征,如汉族区域(农耕区域)有没有共同性呢?我认为是有的,简单归纳起来主要就是天下观、伦理观、义利观、宗教观等几个方面。

二、中国人的天下观

天下观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中国(主要是华夏民族区域)自古以来都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认为只有中国在天下的中心,而周围都是蛮夷。这个观念根深蒂固,而且越是靠近中心就越是了不得,那是中原,就是洛阳一带。这不仅仅是因为东周时以洛阳为都城,还因为洛阳是黄河流域的中心地区。洛阳这一带交通比较方便,的确是处在比较中心的位置。其实地理上的中心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中心,往往是政治、经济、文化,也包括地理因素,这几方面综合起来才能决定一个地方的中心地位。我们今天讲中国的中心,不会讲地理中心兰州;讲亚洲的中心,也不会讲地理中心乌鲁木齐一带。中国人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认为长安一带是中心。其实如果边疆什么地方发达了,那里的人也会说他那里也是中原,至少是小中原。这种观念对邻国也有影响。越南就说自己是小中华,或者是南天中华,越南顺化的旧王宫里现在还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朝鲜也认为自己是小中华,倭寇是夷。普遍瞧不起周边,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在古人心目中,海外有没有好东西或者更高明的人呢?也是有的,但不是一般人,而是仙人。比如说从秦始皇到汉武帝,都是认为海上有仙人,有长生不老的药,但从来没有想过到日本、朝鲜去找,认为那里没有什么值得寻求的,那里即使不是蛮夷,也只该接受华夏的教化。所以当时人认为,海外要么是神仙,要么是蛮夷。甚至连所谓“蛮夷”也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北方游牧民族一到中原就要改变自己的身分。匈奴人的首领改姓刘,建立的政权称汉,声称他们的祖宗曾与刘邦结拜兄弟,他们也姓刘了。西晋后期,匈奴首领刘渊建立政权,不仅祭拜汉高祖,甚至还祭拜刘阿斗(刘禅),认为自己是刘氏的继承人。满族入关之后,一面强调长白山是祖宗的发祥地,一面又说他们也是黄帝子孙,不过老祖宗搬到了长白山,现在又回来了,所以咱们还是一家人,我的血统跟你们汉族是一样的。北魏孝文帝在南迁后不仅将自己的姓由拓拔改为元,还让皇族与汉族几个大姓通婚,以保证自己的后代得到汉族的认同。什么原因呢?就是都承认中原这个地方是天下之中,居息于天下之中的人当然是最高贵的。

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汉朝和唐朝是最开放的。但即使是汉唐,也只是允许外族、外国人进来,而不会让汉人、国人出去,更不会主动派人到外国去学习交流,因为以天下之中自居、坚持华夏诸族优于其他民族的人自然不认为有此必要。唐朝玄奘出国取经,只能说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是出于宗教目的,并且不是合法出境的。玄奘是偷渡出去的,不过回到长安时受到官方迎接。唐朝的长安是国际城市,不同身分或负有不同使命的外来人很多,其中有外国留学生,但是整个唐朝没有派人出去留学。玄奘是偷渡出去的,不是政府派遣的。宋朝的泉州已经有了阿拉伯人的社区(现在泉州还有阿拉伯人的墓葬),也可以说是一个国际化的城市,但基本上是人家来,中国人不出去的。其原因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认为中国最好,没有必要出去。多少年来,我们一直认为唐人心胸博大、思想开明、有吐纳世界的气魄,唐朝是一个开放的时代。这个认识当然不错,可是从有唐一代没有派遣一个人出国留学这一点来看,我们原来的认识是不全面的。既有进又有出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开放,既不自卑也不自大才是真正的博大。

唐朝尚且如此,明清更不用说。清乾隆皇帝“赐”英国使者诏书,还是认为天朝无所不有,无需仰赖外国,还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不但统治者有这种心态,民众也有这种心态。清政府派湖南人郭嵩焘做了驻英国公使,湖南人还组织了抗议,认为郭嵩焘到夷人地方任职是丢了湖南人的脸;至于郭嵩焘偕妻子出席外交宴会,更被认为把天朝的脸丢光了。即使是承认西方文化和科技有许多先进之处并且值得中国学习的人,如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派,也还是认为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就是说,晚清的对外新政策是在旧观念的支配下制定的。可见制度改变是非常难的,观念改变也是非常难的。

西方人以武力打开了中国大门,但是后来发现中国官方称他们是“英夷”、“法夷”,所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的条约里有一个规定,即清朝对英、法两国不能以“英夷”、“法夷”相称——我称你“大清国”,你也要称我“大英国”、“大法国”。接下来问题来了,英国人、法国人来了,谁来接待、应对?谁来处理涉外事务?后来总算组建了一个衙门——开始叫“筹办夷务衙门”,后来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里专门写了一条,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并且班列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之前。清朝没有办法,1901年之后组建外务部,后来改称外交部。

“文革”中有一个瑞典的代表团到上海访问,这还是比较进步的左派代表团。代表团到卢湾区居民家里参观。人家问一位负责接待的里弄干部老太太:“你们解放前的生活怎么样啊?”老太太说:“跟你们现在一样啊。”人家很惊奇,因为他们看到的新社会在物质生活上远不如瑞典,怎么解放前的生活反而与瑞典一样呢?难道旧社会比新社会还强?原来老太太有她自己的逻辑:你们这个代表团不是来自资本主义国家吗?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必然受苦,那么,我们解放以前的生活不就跟你们现在一样了吗?至于我们现在的生活,那是社会主义,当然要比你们强啦!老太太大概就是这个逻辑。甚至现在还是有人要想出什么东西来证明中国历史上都比别人强。不要说不是学历史的,就是到大学历史系作调查,恐怕还有不少学生不了解中国在世界历史上的地位,认为中国历史最悠久、排名世界前列。其实我们的历史在世界上最多是中等的,相比之下,算不得悠久。我们常说五千年文明,大概地说也可以,我自己也这样说,但如果严格计算,还不到五千年。前些年搞夏商周断代工程,动用了大量人力和财力,最后证明夏朝是有的,那么到现在也就是四千多年,要证明五千年是不容易的。这个历史怎么好跟埃及比呢?人家公元前五千年的东西还在;跟巴比伦也不能比。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中国人的心态比以前平和了,心胸比以前宽广了。哪怕在中国取得了奥运会承办权之后、在成功地承办了奥运会之后,至少多数中国人不会认为中国样样先进、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变化和进步。固步自封、夜郎自大,当中国的确在世界上先进的时候,这种观念可能没有多大负面影响;当中国孤立于世界体系之外时也没有多大影响,等于一个人在家里说他自己最富有,这有什么了不得呢?但是当中国像今天这样进入世界体系之后,如果还固守这样的观念,就是相当危险的。可喜的是,中国人固守了三千多年的观念开始改变了。如果要讲中国的国民性,我认为这也是中国的国民性,至少是国民性的一个重要侧面。改革开放使中国人的眼界从天下观转变为世界观,从以“天下之中”自居、一切以中国为中心转变为认识到中国是世界的一员。这说明中国人的国民性在朝现代化的方向变化,这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改革开放提升了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同时提升了中国人的精神境界,而胸襟和眼界的扩展对于精神境界的提升具有根本性意义。一个清醒地认识了自己历史的民族才能清醒地展望未来;一个民族,只有清醒地认识了自己,才能清醒地面向世界。作为改革开放的结果,中国人胸襟和眼界的扩展又成为一种新的动力,推动着中国的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推动着中国全面的现代化。

三、中国人的伦理观

中国人的伦理观念是在农业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和农耕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如前所述,汉朝人的伦理观,匈奴人就不认同;魏晋南北朝时大批胡人南迁,也把他们的观念带到内地,后来唐太宗命令寡妇改嫁的诏书并不是偶然的。中国人的伦理观其实是不断调整以适应整个社会及其变化,从而维系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比如讲孝。其实孝的本质并不是尊老爱幼,尊老爱幼也不是孝的特征,哪一个民族不是或不提倡尊老爱幼的呢?尊和爱的表达方式不同,二者的伦理意义和伦理地位也不完全一样;在农业社会,“尊”特别重要。像游牧民族、采集民族、航海民族是凭本领吃饭,成吉思汗不跟你讲什么道理,就是凭实力、靠武力扩大领土,建立帝国。农业生产是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农业生产本身并不需要依仗武力。就农业而言,民国时候的生产方式跟汉朝时候比,没有多少进步,有些地方人均拥有的粮食数量甚至更低,因为人多地少了。以前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秋收冬藏,周而复始,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年纪大的人靠什么来维持他的地位和尊严呢?不能靠劳动能力、体力,要靠礼仪制度。要建立一种理论和一种行为规范(其实二者是二而一的),以此保证老年人和长辈的地位。而老年人也并非只能被视为照顾对象,他们也有年轻辈所不及的长处,如有丰富的劳动、管理经验和生活知识——经验和知识也是获得尊重的资本,这就是孝道的现实基础。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靠,就靠辈分、年纪来支撑他的地位;这一点固然可以理解为孝道(孝伦理)的人道或者说人性因素,但这也是有现实原因的,原因就是年轻人也要老的。哪怕制度的制定者是年轻人,他也要顾及自己的将来。这就说明,孝伦理不但有现实基础,而且这个基础非常深厚和稳固。如果不是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制度发生变革,这个基础会一直保持强韧的生命力,孝伦理的社会内涵和外在形态也都会长久保持稳固的可持续性。

古代没有社会保险制度,老人要靠子孙供养,子孙的教育培养问题也要靠家族来解决,老和幼都离不开家族,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正因为这样,最早的国是建立在家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宗族氏族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由此而形成的伦理便要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了维持这样一套制度,也有一个要求,就是家族成员要得到繁衍,所以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后”不包括女儿,只是指儿子。只生女儿的家庭,就招女婿;还有过继、领养(过继、领养,首先要在本家族内考虑对象)。入赘、过继和领养制度是宗法制度的补充。

还有分家的问题,这也是中国伦理的大问题。几代同堂往往受到赞扬,但是实际上几代同堂的家庭并不多,因为国家是以家庭为单位来收税的,统治者自然不鼓励几代同堂,而且家庭规模小有利于人口增殖。因此,在交纳赋税、户籍登记时,权势家族往往利用特权扩大家庭规模,甚至将佃户、奴仆都包括在内。官府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情。实际上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子孙满堂的家族是凤毛麟角,少而又少,所以才受到统治者的表彰,才会成为官方号召效法的榜样。统治者表彰几代同堂、几世不分家,只是为维持社会稳定而把大家庭当作一种伦理典型来宣传,并非真的欣赏大家庭,因为大家庭对税收增长不利。工业化开始后,农民成了工人,从农村迁入城市,宗族观念的基础就动摇和削弱了。人都被束缚在土地上,户口不能迁,人不能流动,宗族观念和相关的一些观念就会长期延续下去。改革开放使大量人口离土离乡,残存的宗族观念和相应的其他观念就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人的生活需要的改变也促使观念改变。最典型的例子,到2008年为止,上海已经连续15年本地户籍人口负增长,已经到了维持人口更替的最低标准,也达到了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水平。上海(可能还有其他地方)的低生育率说明人们充分考虑了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因为有社会保障制度。这样,养儿防老观念就基本上消解了。在全社会的成员都享有充分的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建立在物质供养基础上的亲子伦理观念也会渐渐消解,而代之以亲情、社会责任和法律观念,传统孝道中必须保证家族绵延的观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婚姻、尊卑观念也会被代之以尊老爱幼、平等亲和的美德。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人伦理观念的巨大变化,这个变化很深刻也很复杂,很值得做细致周详的研究,但应当肯定,它的总趋势是现代化。

四、中国人的义利观

长期以来,中国人的财富来源,主要的是两个,即所谓耕读。耕是种田,农业生产,这是最主要也最正当的,因此地主在旧时代是得到尊敬的,他们靠土地、靠农业生产发家。还有靠读书,读书本身是不挣钱的,但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就是通过科举获取功名,当官享受俸禄,其实也是靠农业生产提供的物质条件。旧时代常见的大户人家的门楣上大书的“耕读传家”四个字就说明,拥有土地和学习儒家经典是当时人向往和引以为荣的。但商业、手工业就被认为是“末业”,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一般是很低的。“士农工商”,商是排在最后的。有些商人尽管富可敌国,但要取得社会地位,就只能通过结交官府,或者花钱买一个官爵,像在清朝买个“候补道”。许多成功的商人的经历说明,经商赚钱往往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一旦赚了钱、发财了,还是要千方百计改变商人的身分,或者让自己的子女向“儒”回归,培养子孙读书,实在不行也得买官。

另外一个方面,旧时代是没有真正的私有财产的,是权力所有制,财产都是属于皇帝的。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上生产出来的财富就都属于皇帝,他可以随时剥夺你。皇帝如果剥夺你的财产,或者政府要剥夺你的财产,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一道命令就可以。中国的土地私有制也是不完整的,对百姓来说,更是没有保障的;皇帝或官府要占百姓的土地,是没有什么障碍的。理论上讲,所有的大臣、所有的人民都不过是皇帝管理的资产。在这种制度条件下,人们想的不是改变制度,而是改变自己,通过改变自己的社会身分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这就是小说《儒林外史》里范进一次一次考试的动力,因为一旦他成了举人就有了相应的权力和势力,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就可以享受免役,连家人都可以免役,而且马上会有人来送土地,有人自愿投靠当仆佣。

中国从来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而且中国人有一个习惯思维,就是除了种田和当官以外的致富肯定是有问题的,由此,中国人长期瞧不起商人。在这种社会氛围中,商人发了财之后,要么是改变自己的身分,要么就是转化财富形态,如造花园、修宗祠、买官,还有附庸风雅。当然附庸风雅也有积极意义,客观上是支持文化艺术,如清代扬州有很多盐商,才出了“扬州八怪”(“八怪”不都是扬州人,他们能聚集在扬州是因为盐商买他们的画,等于是资助他们)。但这样一来,商人赚来的钱就不是用作资本在市场上流通,商人们所持商业的内涵和规模也就都不可能持续发展。有人讲,乾隆的时候国力很强,生产规模可能比英国还大。这种说法是不是符合事实暂且不论,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就是当时大量的财富不是在市场上流通,要么是放在国库里,要么是藏在富人的地窖里,没有起到流通的作用。

中国历来所谓均贫富,其实就是均贫,富是均不了的,因为富的基础就是权力。要均贫富,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打下来,然后分掉。但是一旦掌握了政权,这个政策马上就变了。李自成得天下前的口号是“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未经修饰的原话是“吃他娘,用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但得了天下还不纳粮就不行了,百姓不纳粮,他靠什么维持统治?就是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后也一样,也要正常征税,不能老是打土豪啊。

在长期的中国历史上,人们的财富观念是扭曲的。一说财富或富人,便是“不义之财”、“为富不仁”、“无商不奸”,总之,富与仁、义与利是对立的。所以中国人历来认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怕大家穷,只要人人平均。其实在生产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均富,或者说富而均是根本不可能的。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首先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当然现在有人议论,说先富起来怎么怎么样,要追究先富者的原罪。但如果不是邓小平开了这个门,如果不改变观念,中国能有今天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准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确是带来了不少社会弊病,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肯定:中国几千年来,一个政府、一个执政的党,能够真正把富民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采取了措施,使民众真的富起来,同时又带来观念的更新,这是很不容易的。

其实基督教原来也有这样的问题,也是说发财致富不是光荣的事。但是新教通过对教义的道义解释解决了这个问题。新教认为,富裕不仅使个人得到幸福,而且也是上帝的荣耀,是为上帝增光。这样一解释,富的道义问题就解决了。同时新教教义也要求富了之后应该做慈善、做社会公益。这样,致富就是光荣的了,富人就是堂堂正正的了。

以往中国人的观念中义和利是对立的,要讲义就不能讲富,富了就是为富不仁,这个观念普遍存在。由于这个缘故,有人富了之后,多要编出种种神话,说明发财缘由,以证明是善有善报。其实过去西方人也编这样的神话,新教伦理却提出了新的理念,作了新的解释。一个人能富裕说明他有能力,并且尽了努力,得到上帝的眷顾,也使上帝得到荣耀。新教的伦理解释不是蔑视和拒绝财富,更不是仇视和打击富人。多少年来我们灌输和被灌输的,是把优良的品质和贫穷联系在一起,好像富了就没有优良品质了,得了利就不义了,富了人就变了——通常理解是变坏了,所谓“饱暖思淫欲”。虽然现在仍然有人有仇富心态,但大多是仇视那些巧取豪夺、贪赃枉法的人和搞权钱交易、靠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而不是仇视所有富人。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进步。不过应该说明,使中国人改变观念的不是新教伦理,也不是其他宗教,而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现实成果改变了人们的财富观念,尤其是义利观。

五、中国人的宗教观

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的传入与道教的形成都已经有很长时间,但除了古代偶尔有一段时间皇帝特别尊崇佛教或者道教之外,从来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情况。中国到底有没有宗教?中国人到底信不信宗教?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好像都不信,又好像都信。我认为这与宗教的本质有关。宗教有一个司空见惯而又常常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能够解决很多世俗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且解决得非常简单。人们对世俗的一种观念、伦理,或者一个法律的认同都要经过一番论证,而宗教不需要这样。宗教信仰是不需要验证的,上帝、佛祖、真主都是不需要验证的(这是陈述一种社会现象,不是对宗教是否具有真理性作任何倾向性的判断)。在美国,有诺贝尔奖得主开讲座,人家问他,科学这么发达,能证明上帝的存在吗?他回答得很干脆:上帝不需要验证,上帝就是上帝,这是信仰。有人问去过太空的宇航员,到了太空遇到上帝没有,宇航员说在太空更相信上帝了,更需要一个上帝了。对一个人——即使是最伟大的人——的判断就不会如此简单,无论是品德优劣还是能力大小,都要论证。

科学再发达也有局限性。在一个单位时间里,科学不能解释所有的现象,特别是不能解释偶然现象。前不久我看到一个报道,福建一个人借了人家的钱,他不想还,赖账,就赌咒发誓说如果他借过人家的钱就被雷劈死,此后不久他真的被雷劈死了。世界上偶然现象太多了,没有办法用科学来解释,但是宗教就可以解释。还有,一个社会再发达,会没有突发的困难吗?能没有冤枉吗?能没有大家的误解吗?再清明的政府、再好的社会保障都是不能解决的,但是宗教可以解决,而且相当简单,成本很低。

人是有追求的。世俗的追求往往限于本人,最多是考虑泽及子孙,但是宗教里还有来世、彼岸,今世有再大的不幸,只要他认为来世可以升天、灵魂可以得到超度,下一辈子可以进入一个光明的世界,他就会得到安宁。正因如此,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宗教信仰或者准宗教信仰,包括中国的许多民族。中国上古社会世俗的力量太强了,世俗发挥了宗教的作用,所以宗教就不发达了。我们看先秦的典籍,动不动就是天呀地的,这是以自然崇拜为基础、宗教因素和世俗因素相结合而起作用的表现。早在春秋时候,人们就认为天是通过君主来统治人间的。从科学史来看,中国最早记录了太阳黑子,可是当时的解释是非科学的,说太阳里出现黑子是因为君主犯了错误。如果发生了地震,那更不得了,是上天发出警告了。中国记载月蚀,特别是日蚀,是很早的,推算得很准确,因为如果天文官没有提前预报日蚀,就是失职,要招杀身之祸。日蚀表示皇帝被小人迷惑、蒙蔽了。最神的说法,汉光武帝刘秀招待老朋友严光,晚上睡在一张床上,严光管你是什么皇帝,睡着了竟把腿搁在皇帝的身上,结果天文官第二天就报告说出现了异常星象——“客星犯御座”[3]2764。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实际上起了宗教信仰的作用。

儒教具有准宗教的性质。有人认为儒教就是宗教,应该恢复。我认为在中国社会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儒学,而是儒教。经过长期的发展,儒、道、佛,还有其他外来的宗教,逐步对中国的世俗社会发生影响,使民间形成了一个观念,这个观念的最大特点,简单说就是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才是中国古代,特别是近几百年来根深蒂固的一种准宗教观念。这跟儒教的部分理论是一致的,早期儒教有“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法,这也是维系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思想因素。

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中国人不信宗教,我认为这不是事实;但要说中国有完整的宗教体系,也不是事实。宗教有完整的体系,除了物质追求还有精神追求,除了自己还有众生、世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因果报应观念,更多甚至是一味追求物质或者是追求有利于本身,最多是求保佑子孙,把它过渡到众生层面是不容易的。中国人有了什么事,比如说子女要考大学了,就到庙里烧香;若是考上了就还愿,考不上不会还愿的,是很功利的。这哪有一点点宗教精神?有的地方的人到庙里许一个愿,要是后来愿望实现了,就烧很多香、点很多灯;如果事情不成功,不但不去烧香、点灯,可能还会把这个庙砸掉。在这类人群里,烧香、许愿都是情绪化、功利性的,很难上升到理性层面。这种态度和行为既不符合现代理性精神,也不符合传统宗教精神。如果说这种态度和行为也算信教的表现,那么,这类事情的发生就绝对不是宗教的过错和问题。再高效的政府也不能解决社会上的一切问题。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很高的理性修养并愿意秉持理性原则来处理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和利益问题的,总有相当一部分人需要宗教。同时,也应该看到,通过宗教来解决问题会使社会成本很低。在民间,恐怕有些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特定的宗教或特定的民间信仰的配合,这可使问题解决得比较顺利。另外,有些宗教教义,像新教教义鼓励人发财,同时鼓励富人把财富用于社会公益,这就是促进财富再分配,而且是积极意义的再分配。新教的这个伦理解释和宣传实际上可以起到政府管理的作用。任何宗教,只要它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发展和发生影响,只要它有利于社会和谐与进步,就都是正当并且应该受到保护的。

我认为,国家可以考虑制订宗教法——不是着眼于控制,而是着眼于管理。既然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那么从理论上讲,从宗教信仰自由出发,就不是一定要拒绝新的宗教;而从宗教可以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来看,本土宗教应该比外来宗教更有优长。应该看到,外来的宗教是避免不了的。如果中国的信众都是信外来宗教的,就不可避免地受外来影响;如果我们有本土的宗教,受外来影响的问题就不会很突出。当然,有了宗教法,宗教就要登记;另外,宗教财产应该公布,营利活动也要接受监督。

改革开放为我们正视事实和实事求是地看待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和宗教观念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中国人观念的现代化,除了个人的努力,的确离不开群体性的提升。不一定是看整个国民,比如上文说到的宗教问题,少数民族和汉族可能就不一样,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离开了特殊情况来谈国民性不一定妥当;要是从群体性提升来考虑中国人的现代化问题,我想改革开放已经使这种提升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扩展,随着中国一步步地融入世界,在农耕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民族文化正在朝更健康、更文明的方向发展,中国人的群体性提升也会继续。我们在天下观、伦理观、义利观和宗教观等方面已经发展到了前人没有达到的高度,中国人的观念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实现现代化。

(据作者于2008年12月27日在广州“岭南讲坛”的报告记录稿整理,整理稿已经作者审阅)

参考文献

[1]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C]//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6.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3759-3760.

[3]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3470.

来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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