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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 | 安徽阜阳岳家湖遗址考古收获——皖西北地区首次发掘大汶口末期至龙山早期遗址

我要新鲜事2023-05-06 20:20:030

皖西北的阜阳亳州一带因地处黄泛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工作开展较少,在临泉、阜南、界首、太和等地的多次调查均发现有大量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但此前经过正式发掘的仅有亳州傅庄、后铁营、程井和蒙城尉迟寺等遗址,后者确立了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阜阳地区(颍河下游、汝河下游)则基本还没有开展过考古发掘工作,而阜阳三区(颍州、颍东、颍泉)新石器时代遗址更是鲜有发现。

阜阳岳家湖遗址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朝阳大道与颍河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因地处岳家湖公园的东南角,故被命名为岳家湖遗址。

为配合基建,2020年6月至11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颍东区文旅体局对建设工地范围内遗址所剩区域进行抢救性发掘。经全面钻探,遗址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新石器时代遗存分布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发掘区共分为三区,东北部为Ⅰ、Ⅱ区,西南部为Ⅲ区。共发掘面积620平方米,发现新石器时代壕沟1条,墓葬9座,灰坑29个,柱洞18个;宋代水井1座;清代墓葬1座。出土各类遗物小件、标本共250余件。

Ⅰ区发现1座宋代砖砌水井,出土汲水器双耳罐、少量陶瓷残片、动物骨骼等遗物。

Ⅱ区发掘面积400平方米,该区地层堆积较为简单,上部是1.5米厚的黄泛层,之下是0.8米厚的宋代堆积,底部是新石器时代文化层,厚0.5米。共发现新石器时代壕沟1条、墓葬4座、灰坑8个、柱洞4个。

Ⅱ区 M1
Ⅱ区 M1出土陶鼎、陶鬶

墓葬基本沿壕沟边沿分布、较为分散,均为土坑竖穴墓,东南向,单人葬,一次葬和二次葬均有,骨骼保存一般。其中M1人骨较为零乱,错位严重,经鉴定为成年女性,随葬陶鼎、豆、壶、鬶各1件,鬶为长颈冲天流、球腹、小实足,鼎为小型罐形,豆为浅盘钵形。M2为儿童墓,侧身屈肢,头枕夹细砂红陶块,陶块表面饰有交错篮纹,应是鼎或罐类残块。M4为成年人墓,仰身直肢、头骨面朝东,出土平底杯1件。M4南侧有一小坑,近似圆角方形、坑底不平,底部摆放有完整猪骨骼1具,猪骨仰身平躺、四腿朝上偏东、似有捆绑迹象,应是墓葬祭祀坑。

灰坑多数为普通小型垃圾坑,出土少量陶片、动物骨骼残块等。

壕沟呈西北-东南走向纵贯发掘区,沟口残宽12米,沟底残宽8米,最深1.8米,斜壁,平底,沟底呈不连续长条形坑状,宽1.5米、深0.8米。沟内填土堆积可分11层,以灰黑土为主,局部间以纯黄土,出土少量石器、陶器、动物骨骼和1个人头骨。壕沟内底部分布有少量墓葬、灰坑等遗迹。

Ⅲ区共布设5×10米探方2个、5×5米探方1个,发掘面积150平方米。该区地层堆积较为简单,总厚1-1.2米,其中近现代地层堆积厚0.1-0.3米,宋明清堆积厚0.2米,新石器时代堆积厚0.5米。共发现新石器时代墓葬5座、灰坑21个、柱洞14个,清代墓葬1座。

新石器时代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2座为东南向,3座为西南向,墓坑较小,均为单人葬,人骨保存较差,无随葬品。

发现2座相对规整且堆积丰富的较大灰坑,其中H21坑口长4.3米、宽3.8米,深3.8米,坑内堆积共分为8层,且每一层都呈坡状堆积,最底部为纯净的青灰淤土,之上为黑色草木灰层,并有明显的水浸痕迹;之上为较硬的黄褐土与粘软青灰淤土相间分布,出土少量陶片。H34近圆形,直径3.6-3.8米,深1米,斜壁平底,共分为4层,每层都呈中部低边缘高的堆积状态,最底部为灰黑草木灰层,上部三层土质较致密。

出土鼎足
出土陶鬶、鼎、壶、盖

整个发掘区内出土的新石器时代遗物以陶器为主,另有少量石器、骨器。陶器可复原器形较少,可辨器形有鼎、罐、甗、甑、鬶、盆、杯、豆、器盖等,以夹细砂红褐陶为主,另有较多的泥质灰陶;纹饰以篮纹、绳纹为主,少量附加堆纹、戳点纹、弦纹等。鬶除了M1出土的实足鬶外,另有常见的长颈、冲天流、袋足鬶,其他代表性器形有花边捉手器盖、细高柄浅腹杯、圆腹绳纹罐(鼎)、盆形甑、小口高领瓮、斜腹红陶杯等。鼎足以扁三角侧装凿形占绝大多数,足根多有1-3个按窝;另有少量正装长条铲形,足正面刻1-4道竖向深刻槽;少量鸭嘴形鼎足,足根窄厚突起、尖部经刮削面部宽平且薄;另有极少量正装宽扁铲形,足面刻竖向浅细弦纹,足根一横排按窝,或足面为叶脉纹等。

出土石钻、石钺

石器有钺、凿、砺石、钻、镞等。石钺为宽扁形,磨制精细,双面管钻孔,刃部残缺;出土的2件石钻较为特别,其中一件为长条形石凿改制而成,质地细腻、坚硬,表面打磨光滑、器身布满崩裂窝痕,顶端被磨成锥状,锥底与器身交界处仍可见留有清晰的细密弦纹痕;另一件为扁方体双榫头形,两端乳突形钻头均有明显的细密弦纹磨痕。另外还发现,壕沟底部有较多灰白色砂岩质地的砺石残件,砺石块多呈较规整的长方体,面部平整且多为弧形,表面多还留有细长条形、较深的凹槽磨痕,集中分布于壕沟东南底部。

通过对出土遗物的分析,认为岳家湖遗址的文化面貌较为单一,时代跨度不大,与尉迟寺一期3段和二期相近,与豫东地区的段寨二期、栾台一期相当。总体上可纳入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晚期偏晚的范围,并有一定的石家河文化、中原早期龙山文化因素。碳十四测年结果显示遗址的绝对年代距今约4300-4100年。

岳家湖遗址是阜阳三区(颍州、颍东、颍泉)首次发现并开展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填补了此区域考古工作的空白,初步揭露了此区域史前时期遗址选址分布和埋藏堆积特点。为研究皖西北地区大汶口与龙山过渡阶段的文化变迁和中原早期龙山文化的关系等重要问题提供了珍贵资料。目前遗址资料整理、出土人骨的同位素分析研究、植物遗存鉴定分析研究等研究还正在开展中,相关研究另详文公布。

作者及作者单位:

韦邦加(安徽大学历史学院)

时和玉(阜阳颍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张小雷(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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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刘婧涵

复审 | 郭晓蓉

监制 | 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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