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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辽阳行省的懿州学田获取途径是什么?学校的学官有几重身份?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6:58:481

#历史开讲#

辽阳行省关于学田的记载主要为《懿州城南学田碑》,碑文中记载最为详细的事就是懿州学田的状况,开头就提到“学可无田乎,曰:不可。无田则粢盛不备,则无以祭。土失其养,则无以学。”说明了学校学田的重要性,学田是学校运行资金的来源,也是养士的资金,因此如果没有学田学校很难凭借朝廷财政或私人的资助维持运行。

碑文中提到懿州学田的获取途径,是辽阳行省左丞的洪鹤山从韦氏购买所得。得以开始兴建学宫建造讲堂,招揽士人,这次购买学田使懿州儒学得以修建。懿州儒学此次获得学田也与王伯胜有关,《元史》载:“王伯胜,霸州文安人。

仁宗立,正百官品秩,降授资德大夫,寻复升荣禄大夫。伯胜始至,为增郡学弟子员,择贤师以教之。使客至,无所舍,皆馆于民,民苦之,伯胜乃择隙地为馆厩,度闲田百顷,募民耕种,以廪饩之。”王伯胜应于皇庆年间任辽阳平章,他为学校建设了校舍,并将百亩闲田划归学校。

第二次获得土地是至治二年儒学提举李克家从真定右丞处得地,使学校规模扩大,学校设施更加完善。第三次应为元统二年年举办考试,以咸平知府洪渊为试官,其询问起懿州学田的状况,得知学田不足的情况,于是与儒学提举和知州商议将“东至官道,南至口,西至小道,北至姜家。

地屋壹区,井一眼”划为学田。“若祭祀不丰,道学不明,慎勿以无田而籍口。”说明此时的懿州儒学设施才基本完善,并且学校中应建有墓地,按时派遣学户祭拜,“游学死无所归者往葬之,遣学户岁时致祭焉”在碑文的最后也说明了本次立碑的目的,纪念并且表彰以私人财物赠与学田的人。

从时间上看懿州的学田经历了将近二十年的发展才逐渐完备起来,这样的发展速度算不上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参与立碑的官员有辽阳行省平章、左丞等,都是行省的高级官员,他们对于懿州学校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辽阳行省的省治在懿州,一方面也是因为学校是掌管一地教化之所在。

元制规定各地的学田应由学官掌握,除用于祭祀外也可用于赡养士人,一地学田的大小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规模。按照元朝规定学田应是一地学校的学产,除部分继承金朝的庙学可能会有学田外,辽阳行省元代新兴建的庙学也应有学田的设置。

从懿州学田碑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元代的庙学设施和学田制度在不断完善,是学校发展的标志;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辽阳行省的学校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懿州儒学直到顺帝元统三年才完善了学田设施,此时已经是元朝后期,在此前的时间里懿州儒学的发展一直面临着学田较少、廪膳供应不足的境遇。

另外《大连金州孔庙残碑》的残存碑文记载:“至圣庙建学立师使官署,春秋祭祀师生廪膳噫万夫长惟要付籍人益姓各聚者恃强暴之恶行于市,以文照藏于金州学移文于,金复州儒学”从中也可以看出,金州的儒学学产可能受到了侵占,后在官府的努力下得以将学产收回,这也说明辽阳行省的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除要克服自身的困难外,还要与侵夺学校学产的人作斗争。学产受到侵夺的现象并非辽阳行省的孤例,有学者研究发现,元代学田被侵夺、霸占的现象非常普遍,寺庙、豪民、戍兵、胥吏都可能成为侵占学田的实施者。

因此从整体上看,学田作为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田和其他学产会随着庙学的发展而逐渐完善。学田制度在元代得到了继续发展,并且随着元代各类学校的设立而向边疆地区扩展,辽阳行省作为边疆地区已经在各路府州县设置了设施较为完备的学校体系。但通过懿州学田碑、金复州孔庙残碑也可以看出,辽阳行省的地方儒学不仅面临着学田不足的情况,而且还要应对其他势力对于学田学产的侵夺,在发展中依然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

研究元代辽阳行省的教育情况,教官和生员是无法绕开的问题,也是教育体系中重要的部分。学官是各级官办学校中主管学务的官员或教师,学官大多具有官和师的双重身份,在儒学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元代的地方学官大致分为教授、学正、山长、学录、教谕、直学等,在这些官职之上还在每个行省的省治设置提举总领行省教育。其中地位最高的提举和副提举的品级为从五品和从七品,属于中下级官员,路教授和府州教授的品级为从八品与正九品,其他学官的地位则更低。元代的教育制度也与户籍制度密不可分,教官与生员很多出自儒户,且元代儒户的出路极为有限,在元代还未实行科举制之前,学官可能是儒户最好的出路了。

元代在中央对儒学进行管理的机构为国子监和集贤院,在地方上管理儒学的主要机构是各行省的儒学提举司,其下才是各路府州县的地方学校。因此作为地方最高级的教育管理机构,提举司的职责为:“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较呈进著述文字。”

即统领各路的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事务并考较呈进著述文字。从此也可以看出元代儒学提举司在地方教育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儒学提举司中占有统领地位的是从五品的提举和从七品的副提举,提举也可以算地方上地位最高的学官了。

这一制度也大体承袭了宋朝旧制,宋崇宁二年置提举学事司,宣和三年罢,为当时主管地方教育的机构,提举学事司的设置也和宋朝的几次兴学有关。忽必烈即位后设立诸路提举学校官管理北方的儒学,成为元代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儒学事物的开端。

此后儒学提举司经过几次变动,直到成宗即位后于元贞元年规定:“儒学提举司各省存留一个,其余宣慰司有的罢了者。”此后儒学提举司大量被废除,每个行省只在省治保留一个,至大德年间,各行省的儒学提举司已基本确定。辽阳行省的儒学提举司设置时间较晚,设立于元仁宗皇庆二年,在史籍中可以找到几位在辽阳行省担任提举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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