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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结束后,遗留下来的十几亿赔款和不平等条约是怎么处理的?

我要新鲜事2023-05-19 18:05:450

向列强割地赔款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是当年无能的清政府为中国签下的一笔笔耻辱的债务,辛丑条约之中规定清政府还款的担保是海关的关税,这也是逼得清政府不得不赔款的原因。只是不久之后,清政府就亡了。清政府所欠的列强赔款的总额达到了13亿两白银,到了后来其实也在慢慢被减免。

这些赔款在之后有被退还过一部分,作为中国的教育资金。第一个退回的就是美国了,他们将一部分赔款退给了中国,但是指定要给中国的留美学生用,即便后来袁世凯打这笔钱的心思也被美国压了下来。后来北洋政府加入到一战之后,德、奥两国的赔款在华盛顿会议上正式取消。

十月革命后,俄国为了改善中俄关系也放弃了赔款,英法两国也跟着减免。只有对日本的赔款是一直赔到了1939年,因为国民政府为了建立良好的外债信用,一边抗日一边还要对日本履行庚子赔款的义务。

新中国解放之后,实行的是另起炉灶的外交国策,意思非常明显,新中国不承认旧的外交关系,坚持要在新中国的基础之上重新同他国建交。

其实在民国时期,老蒋还是跟美国签署过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美国有权在新疆之外的各地从事空中摄影,而不允许靠近新疆完全是怕前苏联受到刺激。还有货币基金协定这种条约,规定了中国的货币和货币政策都必须要由美国来指定和管理。很显然,美国是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对中国内政进行干涉。

除此之外,老蒋还得硬着头皮和苏联也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比如中国定了民国政府必须承认蒙古独立,并且将长春的铁路划为中苏共有的财产,苏联的货物在中国免关税。

老蒋在退居台湾之后还承认这些条约,但是新中国是坚决不认得,这明显就动了美国和苏联的利益。这就是毛主席和周总理的硬气之处,也只有这种魄力才能真正带领我们摆脱屈辱,摆脱侵略,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更安稳地发展经济。

说到割地的话,在北伐期间,有的地方比如汉口、九江等等租界就已经被国民政府收回了,国民政府也曾经为此进行过废约运动。1943年,美国和英国废除了和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到了二战结束之后,中国基本上已经收回了大部分的在华租界。所以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割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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