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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用麦面制作假药丸,忽必烈接报后作出一批示,假药贩子全怕了

我要新鲜事2023-05-27 01:33:330

中国古代的假药

本文作者 倪方六

近来,“假疫苗”事件是关注度最高的新闻,成为公众话题。

名叫“长生生物”的药厂,还是上市公司,竟然超越人类道德底线,制售假疫苗。药品人命关天,生产假药等同谋杀,对这样的厂家再如何严惩都不为过。

(疫苗造假)

制售假药并不是现代才有的现象,在古代一直存在,而且不同朝代假药造假花样也不同。当然,历朝历代对制假售假也是决不手软的,用当下的流行语叫“零容忍”。

如同今天一样,古代中国政府对药品的质量是相当重视的。

以唐朝来说,唐朝是中国最早实行国家制药标准的朝代,在世界上也是最早的。李高宗李治当皇帝时的显庆四年(公元659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药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药典《新修本草》编修成功,并予颁行。

(《新修本草》)

国家标准药典的颁布,就是为了让制药企业有一个统一的生产标准,防止假药、劣药出厂。

在颁布药典的同时,唐朝还曾数次颁布医方,令全国各郡各县的行政长官将《广济方》择要写在大板上,公布于村镇要道处,广为宣传,创造性地进行医药卫生普及宣传,让老百姓知道什么样的药是真的,什么样是假药,生病了该吃什么药。

在“国标”没有颁布以前,药品的成份和剂量都是医生个人决定的,所以药品的质量和疗效参差不齐。

到了宋朝,对药品的质量要求便更严格了。

(民国制印《和剂局方》)

继唐朝修成中国首部国家药典后,宋朝也修成并颁行了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药典《和剂局方》,对各种方剂所含药物的份量、质量标准以及炮制加工方法,都有严格规定,一直到今天都还有价值。由公办的医药和剂局依药典配制的,药品和质量和数量上都有保证。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宋朝对药材加强了检验。

朝廷特设专门收购药材的机构,配备专职检验官人员。崇宁元年(公元1102),朝廷下讼,禁止将不合格药材制成熟药。《宋会要》记载,绍兴二十六年(公元1156)十月二十一日,朝廷要求惠民和剂局会同户部,安排官员检验,“将陈损旧药并行毁弃。”

(北宋街头药店)

因为医药惠民局所售的药很受老百姓欢迎和信任,这时候社会上的药店便出现了冒充惠民和剂局生产的假药。为了便于辨认、防止奸商出售冒牌药,熟药所与和剂局的药品外包装上均盖有“和剂局记”这样的专门印记,这也是中国创造性的使用药品商标的开始。

但这样仍堵不住制售假药,假冒伪劣药品在市场上流行。

早在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十月,南宋朝廷下了“严打”诏书:“撰合假药、伪造贴子印记作官药货卖,并依伪造条法。”

(古代看病蜡像)

宋朝犯伪造罪者,轻则杖责、流放、重则处死。这种以国家法令形式,规定检验药材质量、销毁陈旧变质药品以及惩罚制造冒牌假药者之制度,在中国医药史上影响极大,一直影响到今天。

但是,到后来老百姓在公办药店出售的药品也发现了假药、劣药。这些公办药店,就相当于今国有药企,按道理是不应该有假药的。原来内幕惊人,由于监管腐败,贪官污吏和奸商互相勾结,药企 敢对珍贵药物克扣分量,甚至以假充真,导致粗制滥造,药品质量大大下降,民间怨声四起,对公办药店也失去了信心。

(古代抓药蜡像)

同一时期,在与南宋对峙的蒙古人统治的北方地区,制售假药现象同样存在。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诸禁》)“禁货卖假药”条有这样的说法:“如今街上多有卖假药,及用米麦诸色包裹,诈装药物出卖的也有。”

这种做用米面麦面来做假药丸的手法,在古代最为流行,至今不绝。这种假药虽然不起作用,没有药效,但也吃不起死人,所以古今假药贩子最擅长干这种勾当。现代制药企业用生理盐水充当药水,也是一样的手段。

(华佗看病)

但是,假药危害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对朝廷和政府来说,也是有极的伤害。当时的皇帝是忽必烈,接到报告后他要求公开颁布禁令,如果以后再有违反卖假药,依法惩处,罪重者只有一个字——杀。

这么一来,那些假药贩子全都害怕了!

(古代太医院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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