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8599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考辨——兼评杨鸿勋《南越王宫殿辨》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13:53:250

今年4月26日和5月3日《中国文物报》学术版发表杨鸿勋先生《南越王宫殿辨——与“船台说”商榷》的长文(以下简称杨文),文中共列举22条论据以证明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并非“船台”,而是被大火烧毁了剩下的南越王“干阑式宫殿”的基础。自杨文发表后,引起了历史、文物界及建筑界等人士的关注,文中许多说法导致一些人感到疑惑不解。我们是秦造船遗址发掘工作的参与者,深感有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三次发掘所反映的造船遗址的遗存形态、时间和空间的关系作一综述,这样读者或可从双方的(文章)材料中了解到实情,有望困惑可解,而事实也得以澄清。

一、造船遗址的三次发掘及论证过程

1、三次发掘的经过

第一次发掘 1974年底,当时可发掘的面积只有400平方米,布3条东西向的探沟,清理出第1、2号两个造船台及南边的一片造船木料加工场地。其中第1号船台已揭开长29米的一段,2号船台仅露出很小一部分。因发掘范围的四周都是建筑物,已不可能扩方追踪发掘,只能到西邻的儿童公园内钻探,希望能究明船台的长度和布局情况。我们依1、2号船台的东西走向,在距1号船台东端往西延伸到56米的地方由南而北打横布孔,据钻探得知有3个造船台;又沿1号船台的走向往西至88米处下钻,发现这里的船台滑板比东段的低下0.75米,估计这个点已到了下水的滑道。当时已制定扩大发掘的方案,后因国家经济计划进入调整时期而止。1979年9月把遗址回填,封存保护。

第二次发掘 1994年,广州市文化局引进外资在大院内兴建48层信德文化广场和造船遗址博物馆,计划四年时间完成。我们沿着计划兴建博物馆的墙基开挖探沟,以确定3个造船台准确的坐落点,其中在距1号船台东端40米处的西探沟,由南而北把船台区打横揭开,结果3个平行排列的造船台都露出一段,从而证明1975年在儿童公园内的钻探是准确的。

第三次发掘 因信德文化广场的48层大楼将建造在1号船台南侧的造船木料加工场地处,1997年在大楼基础工程动工之前进行考古发掘,面积达3600平方米,清理出保存基本完整的曲流石渠等遗迹。我们对曲流石渠范围可容许的一些地方进行地层解剖,其中东边1个探方,西边5个探方都在覆盖的山岗土层下露出了造船木料加工场地,地面布满小木片和炭屑,还有许多残板余木。更大面积证明了造船台的木料加工场地直接压在覆填的山岗土层下。

2、船台遗址的结构和布局

经过3次试掘、钻探和局部解剖得知,遗址北面是船台区,南边是造船木料加工场地。3个平行排列的造船台建造在河滩的淤泥之上,呈东西向,长度逾百米。其结构特点是船台与滑道相结合,每个船台在枕木上平铺两行厚大的樟木板,组成滑道,有如今天铁路的轨道一样。但3个船台的滑板与枕木之间都没有任何作固定的装置,每个船台两行滑板的宽距可以随需要而调整。其中1、3号船台的中宽1.8米,2号船台中宽2.8米。滑板上平放用格木做的短木墩,两两相对,但间距由1.60~3.20米不等。居中的2号船台木墩底部突出一个短小的圆榫,插入滑板的卯眼中,但1、3号船台的木墩则无榫,这是3个船台结构上的最大差异。经分析研究,认为2号台是定位台,船体下水之后,木墩的小榫用作3个船台木墩复位排列的依据。船台的东端,横置一块与滑板同样宽厚的大板,下面排列许多大枕木垫承,老工人称之为“上水横阵”,表明船台至此已到尽头。紧贴船台区南边的大片地方为造船木料加工场地,有烤烧造船木板定型的“弯木地牛”,遍地木片、炭屑,还有许多残板、余木散落各处。

3、发掘所见的特异迹象

挡土围堰:木质的造船台是在河滩的淤土上构筑的,在解剖1、2号船台之间西段的淤土层,发现有挡土围堰,2号船台的西段,枕木下有回填土,随着淤土层由东向西倾斜,愈往西回填土层愈厚。这个迹象说明,第1号船台是最先建成使用的,这个船台的北边为河汊浅迹中的凹沟,建造1号台时,打桩筑成围堰以固土,随后扩建2、3号船台,斜沟被填平,围堰也掩盖了。

覆盖的山岗土层:即试掘简报所指的7C层。在船台区和木料加工场地上都覆盖了一厚层的山岗土,为较纯的红黄色山岗土,厚70~90厘米,这层出有秦汉半两铜钱,其中有汉初的四铢半两铜钱。

砖石走道和曲流石渠:靠近1号船台南边木料加工场地的位置,在覆盖的山岗土层上发现一段残长20余米,宽2.55米的砖石走道,亦呈东北——西南走向,已严重破坏。走道当中铺石板,两侧用70×70厘米的印花大砖夹边。走道之上覆盖着一层红烧土、残瓦件和炭屑,说明走道的上盖毁于大火。再往南就是1997年发现的曲流石渠,当日宫苑的石构园林水景正是构筑在这层回填山岗土层之上的。

垃圾层:在1号船台面覆盖着一层灰土垃圾层(即简报的第8层)东厚西薄,由0.2~0.55米,含炭屑较多,有瓦片、陶器残片和食后弃置的蚬壳、家畜残骨及橄榄核等,铜钱只见半两钱,其中有四铢半两钱。这是船台停用废弃之后,一段不太长的时间内堆积形成的。

积沙:在1、2号船台之间的淤泥之上发现多处积沙,厚5~12厘米,1号船台南侧靠近木料加工场地亦有小堆的河沙散落。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与木船的“斩包下水”有关。

泥蚶:在解剖第1、2号船台之间西段的淤泥土层时,在回填土之下,淤土层面的地方散布着许多原生的泥蚶(Anadara),表明这里是有咸水到达的。

与造船相关的设备和工具等:在1号船台南侧的木料加工场地发现一组横列的木桩,与船台呈垂直的方向,残朽较甚,尚存两列立椿和下面的一层横木,经木船厂的老工人鉴定这是“弯木地牛”结构,是造船时用来烘弯造船木板的专用设备。此外,发现有船板打缝专用的铁挣凿,还有铁凿、铁锛和方的、圆的两种铁钉以及磨马石和垂球等,有一段架船桨用的“桨脚下斗”,其插入船体肋骨以作固定的两端榫头,一端已削成尖状,显然是从船身中拆下来改作他用的旧料。

小木片和炭屑:在木料加工场地表面随处可见,尤以“弯木地牛”附近更多,有些小木片还可以看出用斧、锛、凿、锯等工具砍劈的切口,覆盖在船台面的垃圾层,同样有小木片和炭屑。

4、遗址所在的古地理环境

广州市文化局坐落于广州市中山四路的西段,这里是广州老城区的中心。广州的史地学家认为,广州老城区的原始地形象两个半岛,东边为番山(或称禺山)半岛,西南边为坡山半岛,当中有个古西湖的说法。从今天东风路省政府、中山纪念堂往南的吉祥路直到珠江边,这南北走向的地段,其地势是两边高,当中洼下,斜向珠江,这是古代一段北接流经越秀山脚的甘溪水,向南顺流注入珠江的古河汉,秦造船台正位处古河汊东边的一个浅水湾处,与古河汊呈垂直相对。经过多年来配合基建的考古勘踏,得知广州当时的地理环境甚为复杂,河汊纵横,河岸线蛇形弯曲,许多山冈被河汊分割。位于船台之西相距约170米的新大新公司工地南越国建筑遗址底下就为河相淤土,自1977年至1988年间,在此之南约100米,西北相距约200米的几个建筑工地,在距地表下5~7米都可见到成片的灰黑色淤土层,可以想见,当日船台下水的浅湾处是较为宽敞的。

5、造船工场的年代推断

关于遗址年代的上下限问题,由于三次发掘尚未发现有绝对纪年的材料,只能根据层位关系及出土器物的年代特征等作出推论。首先是地层方面,直接覆盖于1号船台上的垃圾层(第8层)出有秦汉半两和四铢半两铜钱,而填埋在造船工场上的红黄色山岗土层(即7C层)中亦发现有四铢半两铜钱。但这两层中都绝无汉武帝时期的器物和钱币发现。史载,汉文帝五年(前175年)更铸四铢半两,由此可以判定造船台的废置不用和整个工场被填埋作为宫苑用地,当在文帝五年之后至武帝建元(前140年)之前的这段时间,这是遗址的年代下限;第8层的垃圾中出有云纹瓦当等建材残件,还有南越国早期的瓮、罐、瓿、三足盒等典型器物残片,这就表明遗址的始建年代要早于南越王僭制称帝营造宫殿之前,此其二;鉴于在河滩上营造如此大规模的木构工程,绝非偶然,它必定与此地历史上发生过的重大事件相关。查考《淮南子》、《史记》、《汉书》等有关秦统一岭南的记载,当时秦始皇所派楼船之士(水军)的五军中,有四军集结在岭北,独“一军处番禹之都”。番禹具备扼处三江河流入海要冲的地理优势,加上“越人善作舟”和岭南盛产木材等人力与资源条件,在此营建筑船基地,为统一战争赶制急需的船只是很自然的事。遗址中还有较多的铜箭头发现,与此也不无关系。本此,我们认为这个造船工场是始建于秦统一岭南之时的,再从1号船台枕木的碳十四测年:距今2190年±90年(前240年±90年),与此亦相吻合。造船工场由始建至废弃填埋,期间大约有50年。

6、鉴研、论证经过

关于这个遗址的性质问题,自第一次发掘之后,我们就进行了前后长达四年的研究和论证。发现之初,发掘主持者麦英豪先生就曾到北京请教了考古学界的苏秉琦、夏鼐、顾铁符三位前辈。苏先生说:“这个发现很重要,我以为光从书本上找答案还不行,还要到船厂参观,尤其是木船厂更好,要不耻下问,向老工人请教,听取他们的解释,因为中国的传统工艺是长时间变化不大的”;夏先生认为是造船遗址的可能性大,特别指出“覆盖着木构遗迹的这一层要特别做细,看最晚的遗物是什么,这可以判定船场废弃的年代”;国家文物局顾铁符先生提醒要“注意找到下水的斜坡滑道。”在广州,自遗址发现后,考古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分析、研究遗址性质,先后到过多家船厂作调查研究,带着遗址所见的结构和各种遗迹现象进行古今造船对比。自1974年底到1977年的4年期间,先后请来了多门类、多学科的专业人士来到考古现场实地考察、座谈,从造船、建筑、地理、海洋、生物、考古层位学等多学科、多角度进行研讨、论证,共13次之多。到1976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造船系杨槱教授专程来到发掘现场考察,并主持了论证会(第13次现场会),到此才确认为造船遗址。1977年1月,国家文物局局长王冶秋和古建筑专家罗哲文先生到澳大利亚访问期间,首次对外公布了广州发现2200年前造船遗址的重要消息。1977年、1994年、1997年三次发掘,也都及时披露,发掘成果报道的文章都一再说明,造船遗址是被一层70~90厘米的山岗土覆盖了的,其上面压着的宫署、宫苑建筑是上下两层性质不同的关系早已交代清楚了。有的人不理解考古地层学,硬是把位于上层的宫署遗迹与压在下面的船台遗址拉扯在一起,所以才误把两者说成是一回事。总之,广州文物考古专业人员对这个遗址的发掘、研究、论证前后长达26年。第一次发掘之后,前后经过13次现场研讨、论证会,才作出定性的结论。我们以为在做法上是严肃的,态度上是审慎的。

7、有关遗址性质的论证

当年为了考证这处木构建筑的性质及功能,还特地请来了历史地理学家、建筑学家、造船史专家、造船厂老工人和工程师等,从史地角度、造船工场特有的迹象、船台结构特点、建筑基础与船台特点比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他们的意见归纳如下:

①、此地在古代是珠江的河汊。出土原生的海蚶,证明遗址所在地当日是咸淡水交汇处,有咸水到达的地方才会有海蚶,全咸水不长,全淡水也不活。从地理形势或地方文献史料的记载来看,说它是造船遗址都可成立。

②、从遗址随处都有炭屑、木片这个特殊现象已可判定是造船的。因为以木材作为主要原料的行业如家具、建筑、造桥、造船等,只有造船的行业才有这种情况。由于木船的前部呈弯形,外面的船体木板需用火来烧烤定型;遗址中木料加工场地的“弯木地牛”正是用来烤弯船板的专用设施,这是木船厂不可缺少的。

遗址中出土的几件造船铁工具,还有磨刀石、木垂球等都极为难得。看来,这些锛、凿和挣凿最常用的造船工具,与今天所用的基本相同,两千年后,也变化不大。

③、造船台是有斜坡的,但也有平的,到下水的一段才起斜就可以了。广东阳江木船厂的造船台就是平的。造船台由枕木、滑板、短木墩组合成,这是非常科学、非常先进的。它把造船台与下水滑道结合起来,就是今天建筑万吨轮船的船台,它的结构原理也不外如是。

在湿软的胶泥土,垫上枕木,再铺滑板,这样船体重量的压力就分布到滑道上,向下传到枕木,分散于胶泥层中,不会因受压不匀而出现局部下沉以致倾斜,保证了架设在木墩的船体取得均衡,在技术上是了不起的。滑板与枕木之间无固定的装置,表明船台的宽窄是可以随需要而调整的。

船向和滑道的走向相同,在同一个船台上可以同时建造几艘木船。只要在已露出的船台两头处钻探,有一头探出河滩的淤泥层,就可能判定为造船台了。

④、船台两行滑板上平置木墩,造船时,每对木墩上都要置一横梁,方便拼接木船的底板。

木墩不宜过高,否则架设在上面的船体就难于支撑稳定了;但又不能过低,因为工人还要在下面仰卧着做打钉、挣竹丝、抹油灰等工序,低了不好操作。总之,高了不稳,低了不能工作,所以不超过1米高为宜。滑板上两两相对的木墩,间距不等,可能是和船体的肋骨或舱板间距相应的。2号船台木墩之下做出小圆榫卯,木墩纵向排列的间距定了位。船体下水时,用“斩包下水”办法,把下面架承的木墩卸去。再造船,又要把木墩放回原位,第2号船台位于中间,木墩有了定位,其他的船台按2号台的墩子看齐就行了。因为船台上每对墩子纵向排列的间距不等,而1、2号两船台墩子的横向都成一直线,以后第3号船台发掘出来与1号船台相同,则2号船台可以判定是一个标准定位的中心台了(按,1994年第2次试掘,第3号船台露出的木墩位,横向排列与2号台的墩子亦成一直线),我们还可以推想,当日是按规格造船,成批造船的。

⑤、在船台尽头的地方造船,船头有一段伸出船台之外,“横阵”这个位置承受的重压比其他位置的要大许多,所以在“横阵”下面要加大加密排列枕木,对这部分的基础作加强处理。

⑥、在1号船台和1、2号船台之间的淤泥层上发现成堆成片的细沙,可能与当时新船下水时采用“斩包下水”有关。现在汕头的木船厂,新船下水还采用这种办法。

⑦、1号船台已清理出长29米一段,但滑板和枕木上都见不到有多少砍凿、磨蚀的痕迹,有的大枕木的表面很光平,说明当时只造船、不修船,而且船场的使用时间不会很长就不用了。当时要建多大的船?依照1号船台中宽1.8米,加2~3倍推算,可以建造宽3.6~5.4米,长约20米的平底木船。2号台中宽2.8米,可以建造6~8米宽的船。后来此推论与试掘简报一同刊发于《文物》1977年4期。

二、析“建筑基础”说

造船遗址自1974年底发现至今已26年了,除了个别人主张是“水渠”说外,认为遗址是“建筑基础”的,仅就我们所见的材料,有三篇文章较有代表性,一是《广州南越王台遗址研究》(刊载于广州市志办的内部刊物《羊城今古》1990年6期),1982年发表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学报》的《广州秦汉造船台质疑》和杨先生的《南越王宫殿辨》。我们认为持“建筑基础”说的,可以杨文为代表。在我们拜读此文之后,觉得这是一篇“奇文”,文章之奇主要在于它可以虚构遗迹的现象;又可以随意肢解遗址的结构;还要搞乱遗址的地层关系;可以随意解说等等。下面仅就这几方面谈谈我们的意见。

(一)船台与宫殿分属不同地层 杨先生要求他人“不要将仅仅剩下的一个基础残迹,作为基本完整的东西来加以解释,……这是从事考古工作时,极应警惕的。”他还要求我们“首先作深入的考古学考察。”这一点我们十二万分的同意,也是这样做的,因为考古地层学是发掘中的首要问题,分不清地层或搞乱了地层,对考古对象的解释必然出错。杨文认定:“据遗址地层判断,压在被称做‘船台’遗迹之上的7A、7B层都是出有涂朱和涂朱‘万岁’瓦当等高质量大型宫殿以及附属建筑遗迹遗物;……压在下面的被称做‘船台’的宫殿遗迹,不会是南越割据政权瓦解时被烧毁的,而应该是在这之前的一次火灾中废弃的。废弃之后,在这一带又建筑了新的宫殿,其遗迹就是7A、7B层之所见”。然而,他对7C层就不作正面接触,或避而不谈,或含浑地说是“长期淤土”、“长期使用过程的堆积地层”。我们早在1977年的《试掘》简报对地层关系已清楚的说明,局部压在船台面上的第8层是工场弃用后堆积的垃圾层,其上有一层(即第7C层)70~90厘米的红黄色较纯的山岗土,把整个造船工场填埋了。在以后的第二次发掘,第三次更大范围的发掘,都见到这层填埋的山岗士,而且在三次发掘的报道材料中都作了清楚的说明。杨文把发掘地层的回填山岗土,改变为“长期淤土”,不知是何用意!其次,杨先生解释遗址第8层时说“8层未见居住面而发现上述与船台毫不相干的大量生活遗迹……这表明它原为架空地板的干阑形制”,“其架空地板或将地板的一部份是浮摆在龙骨上,也就是说可以方便地掀开地板向下投弃生活垃圾”。其实8层分布范围小,地层薄,不足覆盖高96、97厘米的木墩。覆盖整个造船工场遗址的只有第7层。7层与8层的土质、土色及其包含物截然不同,在田野考古中不论是谁不会把红黄色山岗上当作淤土,第7C层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解释成“长期使用过程的堆积地层”。而由此引伸出来的“‘木墩’原来都是被埋藏在长期作用过程的堆积地层中的木柱”,完全没有根据的。

杨文更从文献上推定这是一座“具备生活起居功能的大殿”,其屋盖应为四阿形式,而且还可能是“反宇”。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屋盖是瓦顶还是草顶或别的什么形式。这个四阿顶以及梁柱被火烧毁后,其灰烬必然只能落到杨文所推断的干阑式建筑的生活面——架空的地板上,因为其下面柱架之间的空间已被“当年堆积的生活垃圾和长期淤土”所填埋。这个层面就是第7、第8层,而7、8层之间显然没有宫殿烧毁后大量塌下的建筑材料残件和灰烬堆积。如此一来,南越国灭国前后营造先后不同的宫殿的遗迹都是7A、7B层之所见。这样造成地层上的混乱自然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实际上在1996、1997、1998、2000年多次发掘南越国宫署遗址中,在南越国时期文化层的层面上多处发现红烧土、灰烬和烧未完的木柱木板等,其中有一堆与“中府啬夫”封泥同出的铜半两钱,多已被烧熔粘结成块。至于1975年发现的“砖石走道”是属于南越国被汉兵纵火烧城之后的遗迹;1995年~1998年发现的南越国宫署食砖井、宫苑中的曲流石渠遗存从层位上讲,都压在造船工场遗址之上,地层叠压关系清晰,上下两个遗址实体无论形制、规模、建材等方面都是截然有别的。

(二)造船工场特有的各种迹象 杨文还有一个很大特色,就是可以不问遗址与遗迹中各种现象的相互关系,而随意解释。不去全面占有材料,对材料作出全面的综合的分析研究,而合我者用,不合我者否定之。例如杨文中把位于1号船台南侧的“弯木地牛”硬说成是“垂直穿过‘船台’遗迹,与‘船台’有叠压关系的两道相当长的平行木板以及木桩,……不具备‘弯木地牛’的特征。”天啊!在发掘过程中,在所有发表的材料中,从遗迹现象,从照相、绘图中都从来未见到有“垂直穿过船台遗迹……”这个结构,不知杨先生从哪里得来?在这里我们把第一次发掘时拍下的遗址中残存“弯木地牛”和小木片与炭屑成堆的照片与现今阳江木船厂的“弯木地牛”与木片、炭屑来一个古今对比,读者或可一目了然(见图①-④)。

杨文的末段把出土的造船工具等与建筑工具又混同来谈,当然两者在工具上是可以互用的,但造船的挣凿恐怕在建筑上的用处不大吧,出土在加工场地上的一件“桨脚下斗”,不是从船体上拆来的旧船件吗?遍地是小木片和炭屑的现象,只有造木船的行业才有,正是多家木船厂的老工人指出的以木为原料的建筑、桥梁、家具在工场中都会有大量小木片遗留,但不会有大量炭屑出现的,因为造木船的船板是要烘烤定型的,烘烤之后还要把木板表面烧焦的炭层用铲子清除掉,所以随地留下炭屑,其特殊之处在此。更出人意料的是,杨先生把我们向老工人请教而得来的一点常识,即船台东端的“横阵”以大枕木等特别加固,是因为在船台造船时,船头部份要伸出船台之外,“横阵”上的木墩所承爱的压力比其他地方要大得多,所以基础特别坚实,讥之为“无稽之谈”。相反,他认定,这个船台的船,下水时“船头应该朝西,‘横阵’这里是船尾!”即是船头先下水的。可杨先生是否知道,古今中外除舢舨外,一般船只都是船尾先下水的呢?

(三)是废弃船台,并非失火宫殿 杨先生为了把造船遗址的木构遗存说成是他所谓的“南越王宫殿”,硬把建在淤泥土层上的船台木构遗存解释为赵佗第一次所建的“干阑宫殿”基址。这是杨文洋洋万言中的大前提,也是全文的要害所在。在文章开头他先定了性:“压在下面的被称做‘船台’的宫殿遗迹,不会是南越割据政权瓦解时被火烧毁的,而应该是在这之前的一次火灾中废弃的。废弃之后,在这一带又建筑了新宫殿”。

面对造船遗址保存得这样好的木构遗存,杨文认定“这些木墩只是构件的残迹,而不是完整构件。其顶部残端有火烧痕迹,这就完全排除了它是暴露在空气中的‘木墩’的可能性。”文章作者硬说木墩的顶部残端有火烧痕迹,这是他先设下的第一层虚构。接着就施展第二层虚构:“这座毁于火的建筑何以能够保留下一排排的‘木墩’呢?只有顶端被烧的‘木墩’本身已作了回答:此建筑被烧时,这些所说的‘木墩’都是埋在堆积泥土中的,仅有上段暴露在外。也就是说‘木墩’原来都是被埋藏在长期使用过程的堆积地层中的木柱。火烧后,它们多数只剩下埋在堆积泥土中的柱脚一段”。真是绝妙的解释(请注意他把覆盖在船台上的山岗土改为“长期使用过程的堆积地层”,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陈述。)!至此,就把以上的两层虚构“变”成事实了:“第8层是这座宫殿使用期间的堆积层,实际上它已形成了新的地面而掩盖了建殿时的原地面;这也就使得木柱和地栿成为浅埋的栽柱、暗础了。了解这一点,是认识火灾现象的一个关键”。简言之,杨文认定造船遗址中的两两相对的木墩和滑板、枕木,是南越王早期的“干阑宫殿”在一次火灾中遗留的建筑基础。之所以未被烧掉,是因为“被埋藏在长期使用过程的堆积地层中。”可是,这两层虚构又是作者在文中自己戳穿了的。杨氏在解释第8层垃圾形成时,又想出一个架空地板的干阑,可以方便地掀开地板向下投弃生活垃圾。把地板下面一层说成是架空的了。实际上,第8层只分布于船台的东部,厚20~50厘米,不可能埋藏高达1米的木墩。杨先生对此是很明白的。对这样前后矛盾的解说,我们认为都不是最主要的,要害在于竟然虚构了“一场火灾”,留下的只是“干阑宫殿的基址”。船台第一次发掘、第二次发掘中,在船台上所见的木墩,滑板、枕木,哪儿有一点大火烧过的痕迹,发现的炭屑是在一号船台南侧“弯木地牛”的加工场地,所见全部木椁的顶端只有腐木或板灰痕(杨氏硬是把“灰痕”改作“炭痕”)。我们不能不要问一句:作为一个从事田野考古发掘的专业工作者,连因大火烧而未完全燃烧而留下的炭,与木头因长期氧化,慢慢腐朽而留下的板灰痕,都分辨不出来吗?1997~1998年,在第1号船台之南的造船木料加工场地上大面积发掘的现场,除了宫苑的曲流石渠遗迹因保留不作往下发掘之外,有多个探方已做到木料加工场地的层面,地面上小木片、炭屑、残板、余木和部份露出的“弯木地牛”毕露。上述的遗迹现象和遗物在今天仍历历可数。欢迎考古工作者、古建筑专家和造船史专家到现场参观、考证和指导。

(四)是船台并排 不是宫殿开间 杨文随意肢解遗址的结构,或曲解遗迹现象与遗址的关系,以符合自己设定的“干阑宫殿”建筑基址说。比如,他认定“一、二号船台实为一个建筑整体”,硬把明明是由两行滑板下横垫木组合而成的船台当中切开,把3个船台切成横列的6行,以符合他所想象的宫殿柱位排列组合。又否定1号船台东端已露出长4米多的一段为造船尽头的“横阵”,把它转换成“殿堂建筑遗址的铁证”。其否定的理由认为“横阵”与“滑道”的枕木是断开的,“对于略懂工程基础的人来说,它不起联合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通观杨文多处引用《试掘》简报,我们有理由相信杨先生是细读简报了的,只不过把材料作了适合自己需要的剪裁。在《文物》1997年4期发表的简报写明,船台滑板下的枕木分大小两种,大枕木用杉木,凡滑板接口处,其下都用大枕木垫承,这是防止船体下水时滑行到两块大板接口的地方,因受压不匀而会产生高低错位,这是最合理的结构安排,而横阵的“板宽70、厚17厘米,长度仅露出4米,其下有7根大枕木垫承,‘横阵’与滑道相接处,其下也垫着一根大枕木。”横阵的大木板与滑道的滑板宽厚是相同的,在连接处的下面又用同样的大板垫承,这样接口的地方在受压时不是消除了出现错位的可能吗。兹把已发表的这部份的结构图局部放大,读者一看就明。怎会有“不起联合使用”呢?还有“既作船台,何必垫平。”原报告也交代清楚,1号船台与2号船台之间的淤土层作了局部解剖,发现有“挡土围堰”的结构,表明1号台是先建的,2、3号台是后来扩建的,因2号台西段淤土层向下斜,要与1号台取平,对齐,这里填土垫平就不能是造船台吗?从试掘得知,往西到88米处不是有斜坡滑板存在的可能吗?

杨文认定广州的秦造船遗址是赵佗早年的干阑宫殿,还与福建崇安发现的闽越王干阑宫殿相提并论。我们对杨文有关南越王“干阑宫殿”的建筑理论未便置评,只敢问:从目前发现已知年代最早的浙江余姚河姆渡的干阑建筑到闽越王干阑宫殿到今天珠江三角洲仍随处可见的河岸的干阑式——“棚寮”,哪有柱基不入土作固定处理的呢?1号船台两行滑板上已露出25个支墩,其中6个上圆墩,余为方墩。由古迄今,有在同一建筑实体上方柱、圆柱同时并存的吗?其实中国自秦汉以来的古建筑,无论是木构架高台基为特征的,或是古今的干阑式建筑,都是讲求基础稳固的。杨文把“木墩”说成是木柱的残段,其理由是它们有柱脚,因此下了“有柱脚榫就不是船台木墩”的结论。请不要忘记,发掘所见到的船台遗迹,有2/3的木墩是无榫的。像秦造船遗址3个船台的滑板与枕木那样不作固定,木墩与滑板不作固定,滑板与枕木宽窄的中距可以随需要而挪移,如此可浮移式的建筑基础,也算是干阑宫殿基址,则可说是古今中外仅此一例了。

作者:冯永驱,陈伟汉,全洪

来源:《中国文物报》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