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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雪;钱耀鹏:陶尖底瓶的功能结构分析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23:31:470

尖底瓶是仰韶文化的代表性陶器之一,有关其功能或用途的争议由来已久。认为是汲水器(甄)、酒器、欹器(侑卮)、祭器(礼器)、魂瓶等观点,均立足于不分大小的形态结构,分别通过民族学、古文字或典籍记载、外国考古资料乃至残留物分析结果进行跨时空比较研究。即便符合功能决定形态的内在逻辑,但工业设计的概念是“通过产品造型设计将功能、结构、材料和生产手段、使用方式统一起来”①,即材料、制作技术及使用方式可能也会影响使用功能,必须加以关注。本文拟从形态演变、制作工艺入手,结合使用方式解析尖底瓶的功能性结构,以期对其使用功能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对尖底瓶功能的既有认识

学术界围绕尖底瓶形态结构而展开的功能或用途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以1988年汲水模拟实验及其结果为分界。

最初,有学者认为尖底瓶的特殊结构可以使其较快沉入水中,汲水比较方便②。或视为“抱甄而汲”(《淮南子·氾论训》)的甄,并以力学原理解释尖底的性能,即锥形尖底下垂入水容易注满③。但《辞海》释“甄”为小口瓮④。《西安半坡》发掘报告将尖底瓶归入汲水器⑤。也有学者结合民族学资料,从制陶术、出土状况⑥以及配套使用的陶漏斗等⑦,提出尖底瓶可能用于酿酒的观点,只是没有进行深入分析。

尖底瓶作为汲水器的观点很快得到了广泛采纳,甚至与物理学史联系起来。古人利用重心原理而作“欹器”,因重心变化而有“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之特征⑧。由于尖底瓶重心与腹部双耳的相对位置会因注水多少而发生改变,从而产生类似于欹器的悬吊姿态变化,故而被视为“欹器”⑨或其原始形态⑩,或将欹器理解为制作尖底瓶时所产生的副产品(废品)(11)。这些观点皆是以重心和平衡等力学原理来解释尖底瓶的使用功能,甚至得出了自动汲水的认识(12)。虽有学者从构造及物理原理方面否定了重心和平衡原理汲水的认识,但并未否定自动汲水的功能特征(13)。因而,尖底瓶自动汲水的观点依然广为流传(14),甚至以图示方式来展示自动汲水功能及使用特点(15)。

1988年,半坡博物馆研究人员分别选取半坡和姜寨遗址各11件尖底瓶进行测试和汲水实验(16),一定程度修正了有关尖底瓶使用方式的认识。在空置状态下双耳系绳上提,近半数口部向上倾斜,半数则向下倾斜,仅1件垂直向上,说明双耳的装置并未遵循重心原理。进而又选取半坡库存67号和姜寨一期8814号标本,垂直放入静止的水中,尖底瓶即时倾倒,口部约二分之一沉入吃水线以下,但进水量达到尖底瓶容积的二分之一左右时便恢复直立状态,汲水效果不佳。而在流水状态下,提吊入水的尖底瓶因瓶口阻力较大而朝向顺流方向,根本无法自动汲水。实验者据此认为尖底瓶适合手握汲水,尖底可减小对瓶底的压力,并视之为背水器。后续的力学性能测试及模拟实验,再次证实尖底瓶结构不符合重心和平衡原理,研究者最终也只能寄希望于多方面的综合研究(17)。

模拟实验结果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测试者认为尖底瓶是背水器,既与早期灌溉有关,也与“酉”和欹器存在一定联系(18)。甚至认为是劝诫的“侑卮”(19)。或直呼为“酉瓶”(20),视甲骨文的酉字为其象形,而尊、奠等会意字又是以酉字构成,故而认为应属祭器或礼器(21)。或者认为是薏苡总苞的图腾崇拜物,而酒又是薏苡米仁所酿造,自然而然当为贮酒器(22)。或视之为取象于果核的明器,是明器中最重要的魂瓶(23)。或借鉴西亚、北非的考古发现,探讨作为酒器的具体用法(24)。或认为其小口不致使所盛水蒸发或荡溢,是干旱少水地区特有的水器(25)。或是适应桔槔和辘轳的汲水用器(26)。

总体来看,尖底瓶作为酒器或礼器的观点日渐流行。不过,古文字、民族学及国外考古资料,皆与仰韶文化存在较大的时空距离。长期从事酿造工艺研究的包启安认为细长的瓮(瓶)体可以促进渣滓沉降,尖底部可有效集中沉淀物,利于澄清酒液,用以酿造谷芽酒(27)。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原理性的论述,尖底瓶的沉淀功能并未得到足够重视。近年来,陕西西安米家崖、高陵杨官寨和蓝田新街等遗址的陶器残留物分析,基本证实了谷物酿酒的事实(28)。通过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认为尖底瓶既是酿酒器、贮酒器,又是饮酒器(29)。即便如此,尖底瓶何以为酒器,为何有大小之分且两者的使用特点是否完全相同,最终又因何被淘汰,这些问题依旧模糊不清,有待讨论。

二、尖底瓶形态结构的演变

就目前的发现来看,尖底瓶以关中地区出土数量最多、延续时间最长、序列最为完整,其次是晋南、豫西、陇东地区,均集中于仰韶文化中晚期。陕北和内蒙古南部地区直到仰韶文化晚期才有较多发现,而冀南及鄂北地区始终少见或不见(30)。显然,以关中地区为中心的考古发现,可以揭示出尖底瓶的发展演变特点。

一般认为,尖底瓶只有一个发展演变序列(31),即关中地区缺乏葫芦口与重唇口并行演进的有效证据。至于分类层面上的规格大小之分(32),最终并未延伸到演变序列方面的讨论。事实上,尖底瓶的大小之分不仅贯穿仰韶文化的始终,而且两者的演变特点也不完全一致。综合来看,可依体高55厘米左右为基本标准把尖底瓶分为A类(中小型)和B类(大型)。

(一)A类

体形较小,高小于55厘米,多在30~40厘米之间,少数高仅20厘米左右。根据口部、肩部、腹部、底部特征不同分四小类。

Aa类:杯形直口,鼓肩或溜肩,腹部圆鼓,最大径多在中腹,尖底锐长,中腹普遍贴附对称双耳。个别颈肩部饰彩陶纹样,中腹多饰细密绳纹。姜寨M163:5,口径5.6、高44.8厘米(33)(下页图一,1)。北首岭M187:1,颈肩部饰波折纹黑彩,颈部黑彩磨损严重。口径5.7、高48厘米(34)(下页图一,2)。

Ab类:多为葫芦口,溜肩,尖底锐长,中腹最大径处普遍贴附对称双耳。颈肩部饰细绳纹或斜线纹,下腹及底为素面。姜寨M350:4,口部与器身比例不甚协调。口径约4、高约38厘米(35)(下页图一,3)。原子头F3:2,口部残,但同期仅见葫芦口。残高55厘米(36)(下页图一,4)。

Ac类:数量较少,罕见可复原者。一般为重唇口,但无法排除葫芦口存在的可能,溜肩,腹壁近斜。器表多饰细线纹。福临堡F2:15,仅存上半部分,形体明显小于该遗址同期较大者(如H136:1),口径与肩径相对较小。口径4、残高29厘米,复原高约55厘米(37)(下页图一,8)。陕县庙底沟T203:43,图示高不及45厘米(下页图一,5)。从照片看,腹部修补痕迹明显(38),不便确定是否无耳。

Ad类:喇叭口或葫芦口,细高颈,圆肩稍宽,腰部微凹,腹部修长,尖底圆钝,腹部偏下贴附对称双耳。颈及尖底外壁多为素面,肩腹部饰细线纹,少数绘有白彩。杨官寨H402:28,颈以下饰线纹,肩部有一周涡状划纹,上、下各刻划数周弦纹及一周波浪纹。口径6.4、高48.8厘米(39)(下页图一,7)。福临堡H4:1,颈部绘白彩,肩部浅划三周弦纹。口径7、高40厘米(40)(下页图一,6)。

(二)B类

体形较大,高超过55厘米,多在70~90厘米之间,个别高超过100厘米。根据口部、肩部、腹部、底部特征不同及器耳的有无分四小类。

Ba类:杯形直口,鼓肩者较多,腹部圆鼓,肩径大于腹径,底部细长而锐,腹中部贴附对称双耳。肩部及中腹饰细密绳纹。此类高、宽比值较为接近,形态匀称。姜寨F46:11,最大径在腹中部。口径8、高74.4厘米(41)(下页图二,1)。

Bb类:葫芦口,溜肩,最大径居于中腹,尖底锐长,中腹或偏下处贴附对称双耳,高、宽比明显增大,体形颇显瘦高。颈与尖底之间普遍饰细密绳纹。原子头F22:1,口径5.5、高90厘米(下页图二,2)。原子头H55:2,口部残。残高87厘米。另有葫芦形瓶口(H55:6)伴出,口径7厘米(42)(下页图二,3)。

Bc类:重唇口,溜肩,最大径普遍上移至圆肩处,中腹微凹,基本不见双耳,锐尖底,体形颇显瘦长。通体饰线纹,或仅尖底外壁抹光。兴乐坊W1:1,颈以下饰竖线纹及按压纹。口径4.4、高78.4厘米(43)(下页图二,4)。

Bd类:喇叭口,细高颈,圆折肩,肩径大于腹径,腰内凹明显,钝尖底,体形相对宽矮。肩腹部饰细线纹,少数绘白彩。杨官寨H402:32,颈部以下饰线纹,肩部有一周涡状划纹,肩腹部有数周划纹及一周波浪纹。口径12.4、高65.2厘米(下页图二,5)。福临堡H123:1,器身饰稀疏斜线纹,肩部饰四组相互勾连的白色彩绘涡纹,其下为三周白色彩绘弦纹。口径10.5、高61.5厘米(44)(下页图二,6)。

仅从结构特征来看,Aa、Ab类和Ba、Bb类尖底瓶几乎完全相同,似无区分的必要。不过,规格大小也是形态结构的重要方面之一,甚至和功能及使用特点有关。更为重要的是,Ac、Ad类和Bc、Bd类的结构特征区别明显。在A类尖底瓶中,少数高达到55厘米左右,接近B类的形体宽矮者。只是数量较少,独立分类的意义不甚突出,故一并归为中小型。

基于诸多地层证据及分期研究工作,仰韶文化遗存的相对年代关系甚为明确,也验证了尖底瓶从Aa类到Ad类、从Ba类到Bd类的形态演变,分别对应半坡类型前段和后段(或谓史家类型)、庙底沟类型和半坡晚期类型(图三),本文无需另行论证。很明显,A、B两类尖底瓶的口部、腹部(尤其最大径位置)、底部形态的演变有一些共同特点,但也有一些不尽相同的特点,可分别代表相对独立的演变序列。

A类和B类尖底瓶最为明显的差异,是发展演变过程中双耳的有无。虽然Ac类发现数量较少,且罕见完整或可复原者,前引两件标本均不便确认有无双耳,但同期形制相若的平底瓶多有双耳。A类尖底瓶与平底瓶的形制差异仅限于底部,否则则难加区分。因此,在Aa类、Ab类及Ad类普遍拥有双耳的背景下,Ac类拥有双耳的可能性也难以完全排除。B类尖底瓶自Bc类开始普遍无耳,是明显有别于A类的演变特点。在A类尖底瓶中,Ab类已为葫芦口,且一直延续到Ad类,分别与重唇口、喇叭口并存。尤其杨官寨遗址仰韶文化晚期H402出有一批完整陶器,共时性特征甚为突出,其中就有葫芦口与喇叭口尖底瓶的共存现象(45)。在B类尖底瓶中,虽然Bb类葫芦口的出现时间类似于Ab类,但基本不见与Bc、Bd类共存。因此,可以把关中地区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划分为A、B两类。即便视为一个发展演变序列,至少也从Bc类开始又演化出了另一个独具特点的亚类。

三、成型工艺及隐性特征

尖底瓶是仰韶文化陶器中形态结构最为复杂的器类,其制作工艺也应较为复杂。制坯工艺是否会影响到尖底瓶的形态结构及其使用特点,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尽管学术界对尖底瓶的成型工艺有所关注,但始终局限于成型工艺本身,并未与其形态结构、使用特点联系起来。

有关制陶工艺,考古发掘报告中多限于总体性论述,针对性不强。如《西安半坡》中尖底瓶被置于尖底器中,一并讨论了尖底的制作方法(46)。《宝鸡北首岭》中虽称有的陶瓶上半部分为泥条盘筑,下半部分为模制,最后粘接成器(47),但具体所指不明。《华县元君庙》注意到尖底瓶口部与颈肩部、颈肩与器身之间的粘接痕迹,归之为分段制作、接合成器的成型工艺(48)。即便是制陶工艺的专题研究,也鲜有针对尖底瓶的具体讨论(49)。《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制陶工艺研究》一文认为,庙底沟二期阶段的尖底瓶分别采用正筑法和倒筑法制作上、下两段,然后再连接成型,并通过模拟实验进行了初步验证(50)。不过这一认知结果未必能够适用于仰韶文化,实用陶器的模拟实验还需涉及实际使用效果的实验。

在现代制陶工艺中,大型或结构复杂者依然采用分段制作、粘接成型技术(51)。理论上,大型尖底瓶的分段数量应多于小型。器壁厚度及倾斜度等也会影响每段的制作高度及分段数量。华县元君庙墓地所出半坡类型尖底瓶壁厚0.5~1厘米(52)。西安鱼化寨遗址出土尖底瓶类器壁厚0.6~0.8厘米,如H235:14、H187:16等(53)。陕南龙岗寺遗址出土半坡类型瓶类器壁厚0.6~1.5厘米,多为0.8~1.2厘米(54),制作水平不及渭水流域。半坡类型后段以后,瓶类腹壁厚0.3~0.4厘米。显然,分段制作的数量不便一概而论。

尖底瓶的核心结构在底部。根据目前的发现,修整抹光尖底内壁是半坡类型前段的突出特点之一(55)(下页图四,1),但未必是模制而成,也可能是彻底抹去泥条盘筑痕迹所致。鱼化寨遗址半坡类型后段的器物显示,尖底可单独制作且系捏塑而成。鱼化寨遗址H135:4尖底应是先捏塑成圆锥体再掏出凹窝,即中心凹窝为食指和中指按顺时针方向旋转掏制致使周围留有较宽的平面(下页图四,2)。鱼化寨遗址H15:3尖底内壁的竖向凹槽应为用泥片捏出尖底(56)(下页图四,4)。陶寺遗址庙底沟二期尖底内壁类似“卐”的竖向扭曲凹痕应是逆时针旋拧成尖底(57),其前提条件是泥片捏塑而非泥条盘筑。尤其是仰韶文化中期以来,尖底内壁多见泥条盘筑痕迹(58)(下页图四,3),有些有刻意按压的指窝痕,如在山西河津固镇遗址(59)(下页图四,6)、陕北靖边五庄果墚遗址(60)(下页图四,5)及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61)均有发现。

尖底瓶未必分上、下两段制作,尤其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凹腰结构使得下半段难以通过模制技术一次成型。无论制法如何,胎体均需拍实处理,分段制作还需特别注意粘接的紧密度。可塑性是拍实处理的必要条件,但需要以支撑内壁为前提,否则就会凹陷变形。器壁厚度还会影响对陶拍所缠绳子粗细的选择,仰韶文化早期瓶类器壁较厚而多见绳纹,中晚期器壁较薄则普遍为细线纹。除了模制技术,支撑内壁往往需要手持垫具,其内部空间必须保证手臂的自由活动。成人手掌宽度一般在9厘米以上,至少需要直径15厘米以上的有效空间,手臂才能伸入陶坯内部并自由活动。仰韶文化早中期的瓶口直径一般为4~8厘米,以5~6厘米者居多,姑且忽略口颈部连接处的内收特点;仰韶文化晚期的喇叭口瓶颈直径很少超过10厘米。尖底瓶不可能从肩、腹部连接处分两段制作,否则便无法保证肩腹部粘接的紧密度。

一般来说,形体越大,器壁越薄,则分段数量越多,结构复杂者尤甚。由于尖底不便放置,分段制作应始于腹壁,其次制作、粘接尖底及器耳,再分段制作、粘接肩颈部,最后粘接口部。一些尖底瓶颈壁保留的泥条凸棱,当是最后粘接口部的重要证据(图五)。如果口部直径过小,粘接时只能以食指和中指支垫内壁,所及高度一般不超过7厘米。若口部胎体高度超过7厘米时,其下部边缘便为手指所不及。若是分上、下两段制作,然后再粘接肩、腹部,则口颈粘接处很难保留泥条凸棱。

分段制作是解决陶泥可塑性与成型稳定性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陶泥的初始湿度(软硬度)限制了制坯成型的稳定性,难以满足大尺度定型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制作时间差异所导致的干湿度(软硬度)梯次变化,可逐次增强成型陶坯的稳定性,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可塑性,通过粘接技术逐步完成大尺度或结构复杂的陶坯定型工作。基于逐段降低湿度、扩大定型尺度并保证粘接时仍具可塑性之需,同时制作数件效果最为理想。

分段制作至少使尖底瓶存在两个方面的隐性特征。一是分段制作、延时粘接的于湿度差异,很难保证粘接处的紧密度均匀一致。在承重状态下,如果搬运移动时的着力点与紧密度较差处重合,则极易发生断裂现象。二是半坡类型后段以来,尖底内壁的泥条盘筑痕,尤其是凹凸不平的指窝痕,明显是刻意保留或专门制作而成,但始终没有引起注意,以致完整或可复原者的尖底内壁痕迹常被忽略,不予图示。

四、尖底瓶的功能结构与使用特点

面对时过境迁、种类繁多的实物遗存,考古学者既非实际使用者,亦非原始设计制作者。使用痕迹虽是判断遗物功能的有效方法之一,但其功能指向未必具有单一性。特定仪器支持下的残留物分析,也难以判明特定形态结构的奥秘。对此,设计学的意义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设计的第一要义是功能,各种功能价值是设计追求的第一目标”(62)。即便史前时期的设计与制作融为一体,亦需遵循功能至上的设计原则。唯有从设计制作者的角度关注形态结构的功能意义,才能有效克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认知缺陷。

工业设计的人化原则包括实用性、易用性、经济性、审美性、认知性、社会性等(63)。从易用性原则来看,尖底瓶的形态结构就不符合汲水器的基本要求。姑且不论现代生活中汲水用的水桶结构,两汉时期水井模型中的汲水器多为大口小底罐,也不乏类似当代水桶者。古埃及墓葬壁画中桔槔所用汲水器虽为尖底,但最大径在口部(64)。尖底瓶的形态结构与汲水器相去甚远,如果系绳于腹部双耳,则承重状态下的稳定性极差,提行过程中稍有晃动就有可能翻转。所谓宥卮之说亦难成立,孔子在参访鲁桓公庙之前尚不知“宥坐之器”为何物(《荀子·宥坐》),说明劝诫用欹器仅见于当时最高统治者的庙堂,仰韶文化时期应还不存在,难以为证。

西安米家崖、高陵杨官寨、蓝田新街等遗址的陶器残留物分析结果,反复验证了仰韶文化时期谷物酿酒的事实。谷物酿酒可追溯到仰韶文化之前,河南舞阳贾湖遗址裴李岗文化陶器残留物中,所测酒石酸的成分结构显示酿酒原料可能包含稻米(65)。陶器残留物的分析结果明显支持尖底瓶为酒器之说。然而,谷物酿酒涉及制曲、蒸饭、拌曲、发酵(糖化和醇化)、分离、存储等(66)。其中分离技术包括机械和物化两类,机械分离又有初步分离(普通过滤、压榨过滤)和精细分离(沉淀)之别,物化分离也有凝固分离(添加活性炭、石膏等凝固剂)和加热分离(煮馏和水蒸气蒸馏)之分。在复杂的工艺流程中为何需要尖底器?尖底瓶何以又有大小之分并与平底瓶共存?仰韶文化之后尖底瓶缘何消失?凡此种种,疑惑依旧难解。

毋庸置疑,平底较之尖底更易放置,那么选择不易放置的尖底结构当应是基于某种特殊的功能需求,而且应是尖底瓶功能结构的核心所在。尖底的功能确如包启安所言,可有效集中沉淀物,利于澄清酒液。尖底内壁结构的演变特点说明,最初人们仅仅意识到尖底利于沉淀,凹凸不平的内壁强化了沉淀物的稳定性。尖底瓶高、宽比即由粗矮到细高的演变特点,可能也是基于沉淀分离的功能需求,当如包氏所言“细长的瓮(瓶)体可以促进渣滓沉降”。即随着沉降现象的发生,下部微粒密度就会渐次增大,相互碰撞、吸附的机率随之提高,有助于加快悬浮物的沉降进程。还需指出,沉淀分离并不限于酿酒工艺,凡需沉淀分离者皆可利用尖底或圜底的功能结构,如现代日常生活中暖水瓶内胆的圜底结构等。

沉淀分离技术属于精细分离的范畴,有别于过滤等初步分离。葡萄酒和谷物酒的分离工艺都有粗分和细分之别,但粗分工序是在发酵之前进行的,而细分则完成于发酵之后。如古埃及的葡萄酒酿造就是将踩出的葡萄汁液(粗分)装入尖底瓶中,发酵与精细分离同步进行(67)(图六)。而谷物酒的汁液产生于发酵过程,分离工序只能在发酵之后进行。无论固态或半固态即粥状发酵,小口结构均不便盛入或倒出酒饭,不适合谷物酿酒的发酵过程,也与初步分离工序无关,亦即仰韶文化的尖底瓶主要用于粗分之后的精细分离。这似可得到考古发现的初步验证。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F23门外发现的陶缸主体埋于地下,仅出露口部,其旁置一大型尖底瓶(68)。大口陶缸不仅利于营造恒湿恒温的发酵环境,也利于酒饭的盛入或倒出,暗示尖底瓶或与发酵无关(图七)。山西垣曲小赵遗址仰韶文化中期的袋状灰坑H11,底部两侧各有一平底或尖底小坑,平底坑内置一彩陶平底罐,而适于放置尖底瓶的尖底坑却空空如也(69)(图八)。这一埋藏现象符合先发酵后分离的工艺流程,彩陶罐可能用于发酵,分离工序尚待展开而未见尖底瓶,说明该窖穴很有可能毁于酿酒发酵阶段。

同时,使用功能也不能代替使用方式,更不能忽略制作材料和技术的影响。尖底结构直接影响放置方式,而规格大小及渗水性也会影响存放环境选择,因而尖底瓶的使用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大型尖底瓶的重量明显不宜频繁搬动,适于长时间存储,对恒湿恒温的环境要求较高。恒湿恒温便是大型尖底瓶存放的最佳选择,而黄土地带三四米深的袋状或子母窖穴等完全可以满足这一要求。放置方式可选择支架、支座或小型坑穴等。搬运时可利用藤篾编制的网格状框架或用绳索缠绕绑缚,以便提拉或穿杠肩抬。无论贴附于中腹或下腹,大型尖底瓶的双耳承重有限,应主要用于固定承重的绳索而非直接承重。亦即大型尖底瓶主要用于澄滤及长时间存储,通常与宴饮、祭祀等活动无关。

中小型尖底瓶承重相对较小,容易搬运移动。除了恒湿恒温环境之外,也可短时间存放于地表居室。即便短时间储存于通风、干燥的居室,也应尽量避免渗漏及挥发。最便捷、有效的存放方式是半埋于小型坑穴内,或以有机物填充坑穴并洒水保湿。少数尖底瓶尖底外壁可见附着腐殖质痕迹(图九)。半坡遗址形体较大的尖底瓶,下半部分多附着泥土,地面之上又有不同于柱洞的大口尖底坑(70)。若非防渗保湿,似乎也很难解释喇家遗址齐家文化灾难遗迹居室地面所发现的“器座坑”(71)。若尖底瓶承重并置于防渗坑内,便不宜随意提取,因为口颈部及颈肩部接茬处极易断裂(图一○)。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当是利用腹部双耳系绳以分散着力点,即一手持握颈部(图一一)另一手提绳,双手同时用力提取,然后提绳之手更换为托底姿式。或因这一功能及使用方式,才使得中小型尖底瓶的双耳一直延续到仰韶文化晚期,有别于大型尖底瓶的演变特点。而便于移动的使用特点,使之可直接用于宴饮及祭祀活动,但饮用方式未必仅以吸管插入尖底瓶而是直接吸吮。

尖底瓶的小口便于封盖和开启。小口结构的变化,当与具体的封盖方式有关,只是考古发现的实例较少,暂时不便展开讨论。

尖底瓶的大小和功能及使用差异有关。仰韶文化早期中小型尖底瓶居多,可能与出土随葬品的数量较多有关。大型和中小型尖底瓶究竟有无关联,为何中小型尖底瓶始终与形体相当的小口平底瓶共存?无疑,从存储、澄滤的恒湿恒温环境到最终的宴饮、祭祀活动,既要完成便于移动使用的转化过程,还需保证澄滤作用不致失效。在转换过程中,大部分酒液完全可以保持澄滤后的纯洁度,只有最后流出的一部分酒液可能再次浑浊。尖底的功能在于沉淀澄滤,无需再次澄滤者便可置于平底瓶中。由于大型尖底瓶的容积是中小型的2~4倍(图一二),转换时一个大型尖底瓶大概需要1~3个平底瓶和1个中小型尖底瓶,后者是用于再次沉淀澄滤。这可能就是仰韶文化中晚期平底瓶的发现几率大于中小型尖底瓶的重要原因。

以渭水流域为分布中心的仰韶文化尖底瓶,至少可分大型和中小型两大类,二者拥有不同的演变特点。分段制作的成型下艺致使尖底瓶在承重使用时易于从粘接处断裂,且尖底内壁的结构特点极易被忽略。而尖底瓶形态结构背后隐含着一些特殊的功能,尖底及其凹凸不平的内壁具有良好的沉淀澄滤性能,小口便于封盖和开启。大、小尖底瓶的双耳功能有别,大型者主要在于固定搬运用的绳索,而中小型者则主要在于系绳以分散使用时的着力点,用以辅助提取但非远距离提行。由于尖底的主要功能在于沉淀澄滤,一旦人们找到了更加便捷、有效的沉淀分离技术,很快就会淘汰不便放置的尖底结构。至于仰韶文化之后取而代之的沉淀分离技术,尚待进一步讨论。

①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第9页,湖北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②安志敏:《仰韶文化》第142页,中华书局,1954年。

③石志廉:《谈谈尖底陶器——甄》,《文物》1961年第3期。

④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第1363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

⑤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第117页,文物出版社,1963年。

⑥李仰松:《从佤族制陶探讨古代陶器制作上的几个问题》,《考古》1959年第5期。

⑦李仰松:《对我国酿酒起源的探讨》,《考古》1962年第1期。

⑧方达评注:《荀子·宥坐》第510页,商务印书馆,2016年。

⑨王锦光、洪震寰:《中国古代物理学史话》第48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

⑩a.戴念祖:《中国古代的力学知识》,见《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

b.陆锡兴:《说欹器》,《文史知识》1982年第11期。

(11)吴椿:《谈欹器》,见《近代物理学史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

(12)廖彩梁:《尖底瓶的科学》,见《中华远古祖先的发明》,科学普及出版社广州分社,1982年。

(13)周衍勋、苗润才:《对西安半坡遗址小口尖底瓶的考察》,《中国科技史料》1986年第2期。

(14)王先胜:《关于尖底瓶,流行半个世纪的错误认识》,《社会科学评论》2004年第4期。

(15)a.半坡博物馆编:《半坡遗址画册》第56页,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

b.西安半坡博物馆编:《半坡仰韶文化纵横谈》第98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16)孙霄、赵建刚:《半坡类型尖底瓶测试》,《文博》1988年第1期。

(17)王大钧等:《半坡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文博》1989年第6期。

(18)孙霄:《欹器与尖底瓶考略》,《文博》1990年第4期。

(19)郑志强:《小口双耳尖底瓶应为“侑卮”》,《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7月30日第4版。

(20)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第18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

(21)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

(22)赵晓明等:《酉卣源考》,《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23)朱兴国:《也说尖底瓶》,《社会科学评论》2007年第4期。

(24)陈星灿:《尖底瓶的用法》,《中国文物报》2006年1月6日第7版;《再谈尖底瓶的用法》,《万象》2008年第6期。

(25)王仁湘:《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考古》2003年第6期。

(26)吴卫:《半坡红陶小口尖底瓶的再发现》,《装饰》2004年第1期。

(27)包启安:《新石器时代出土文物与我国酒的起源》,《中国酿造》1994年第2期。

(28)a.Wang Jiajing,Li Liu,Terry Ball,Linjie Yu,Yuanqing Li,and Fulai Xing,Revealing a5,000-Y-Old Beer Recipe in China,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113(23),pp.6444-6448,2016.

b.刘莉等:《仰韶文化的谷芽酒:解密杨官寨遗址的陶器功能》,《农业考古》2017年第6期。

c.刘莉等:《陕西蓝田新街遗址仰韶文化晚期陶器残留物分析:酿造谷芽酒的新证据》,《农业考古》2018年第1期。

(29)刘莉:《早期陶器、煮粥、酿酒与社会复杂化的发展》,《中原文物》2017年第2期。

(3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208~2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31)严文明:《仰韶文化研究》(第2版)第149、150页,文物出版社,2009年。

(32)a.宝鸡市考古工作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宝鸡工作站:《宝鸡福临堡》第22页,文物出版社,1993年。以下凡引此书,版本均相同。

b.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高陵县杨官寨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2009年第7期。

(33)半坡博物馆等:《姜寨》第116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以下凡引此书,版本均相同。

(3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第101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以下凡引此书,版本均相同。

(35)《姜寨》第237页。

(36)宝鸡市考古工作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陇县原子头》第87页,文物出版社,2005年。

(37)《宝鸡福临堡》第51、52页。

(3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中英文版)第20、21页,文物出版社,2011年。

(39)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6期。

(40)《宝鸡福临堡》第108页。

(41)《姜寨》第116页。

(42)宝鸡市考古工作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陇县原子头》第87、48页,文物出版社,2005年。

(43)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华阴兴乐坊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6期。

(44)《宝鸡福临堡》第107页。

(45)同(39)。

(4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第152~156页,文物出版社,1963年。

(47)《宝鸡北首岭》第31页。

(48)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仰韶墓地》第28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

(49)a.同⑥。

b.李仰松:《仰韶文化慢轮制陶技术的研究》,《考古》1990年第12期。

c.俞伟超:《中国早期的“模制法”制陶术》,见《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d.李文杰:《中国古代制陶工艺研究》,科学出版社,1996年。

(50)李文杰:《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制陶工艺研究》,见《中国古代制陶工艺研究》,科学出版社,1996年。

(51)李仰松:《云南省佤族制陶概况》,《考古通讯》1958年第2期。

(52)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仰韶墓地》第37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

(53)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西安鱼化寨》第147页彩版一○-1、第1169页彩版一一-6,科学出版社,2017年。

(54)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龙岗寺》第125~132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

(55)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潼关南寨子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6期。

(56)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西安鱼化寨》第725页,科学出版社,2017年。

(57)同(50)。

(58)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专业:《扶风案板遗址发掘报告》第36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

(59)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河津固镇遗址发掘报告》,见《三晋考古》第二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60)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靖边五庄果墚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6期。

(6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发掘资料,承蒙王炜林、杨利平先生告知。

(62)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第96页,湖北美术出版社,2002年。

(63)程能林主编:《工业设计概论》(第三版)第102~110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

(64)参见陈星灿:《再谈尖底瓶的用法》,《万象》2008第6期。

(65)Mc Govern,P.E.,J.Zhang,J.Tang,Z.Zhang,G.R.Hall,R.A.Moreau,A.Nunez,E.D.Butrym,M.R.Richards,C-S.Wang,G.Cheng,Z.Zhao,and C.Wang,Fermented Beverages of Pre- and Proto- Historic China,PNAS,101(51),pp.17593-17598,2004.

(66)何伏娟等:《黄酒生产工艺与技术》第1~16页,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年。

(67)a.Leonard H.Lesko,Egyptian Wine Production During the New Kingdom,The Origins and Ancient History of Wine,Gordon and Breach Publishers,p.227,1996.

b.布莱恩·费根:《地球人·世界史前史导论》第22页,山东画报出版社,2014年。

(68)《宝鸡北首岭》第16页。

(6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垣曲小赵遗址1996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1年第2期。

(70)同⑥。

(71)杜玮等:《青海民和喇家遗址考古发掘再获重要发现》,《中国文物报》2017年7月14日第8版。

来源:《考古》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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