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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梁:新中国考古初创时期的苏秉琦先生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22:01:550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此前的9月27日新中国的最高科学机构中国科学院即已先行设立,10月19日郭沫若被任命为第一任中国科学院院长,同年的11月1日中国科学院正式办公,此后这一天便被视作中国科学院正式成立的日子。中国科学院成立不久,自1950年4月12日起由郭宝钧带队的中国科学院考古发掘团开始在安阳殷墟实施考古发掘,由此拉开了新中国考古的帷幕。据《夏鼐日记》所记原中央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同事高去寻在到台湾后于1949年7月托管希雄带给夏鼐的信中云,“目下思永先生及照林兄,颇有重振此学之力也”①。由于尹达(即刘耀,字照林。笔者注,下同)时任和平解放后的北平市军事管理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文物部的部长,所以对于考古工作的恢复或重建很快能够提到日程之中也在情理之中。

新成立的中国科学院之所以早在正式设立考古机构之前即着手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可能一方面体现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在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领导地位和希冀与考古发现相契合的意愿,另一方面或许也同郭沫若等人深厚的考古意趣不无联系,所以按照郭宝钧的说法是,“1949年冬中国科学院成立,仍计划在此(殷墟)进行工作”②,表明了当时对开展考古工作的重视或急迫。在《夏鼐日记》1950年4月15日记有,“北京有信来,郭沫若院长约我到北京商谈考古发掘计划”,由于郭沫若来信的写成当然远在此日之前,所以很可能当时也曾计划由夏鼐负责领导这次考古发掘工作。就这次新中国首次考古发掘的队伍组成分析,尽管1949年11月5日中国科学院即已完成了对于具备考古业务职能的原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的接收,但并无原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参与本次考古发掘工作,除郭宝钧以外,考古团的基本业务人员如马得志、魏善臣等此前也多是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的技术人员。而据前述高去寻之信以及梁思永1949年9月29日给夏鼐的信分析③,梁先生对中国科学院考古机构的设立可能也早就参与其中,所以尽管当时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老班底尚多留在南京,但中国科学院在考古研究所设立之前的考古工作可能更多地还是依托于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京的业务人员④。

尽管可能并未直接参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机构的初设或重建,但在设立文物管理机构时,苏秉琦曾被出任文化部文物局首任局长的郑振铎以及已承诺出任博物馆处长的裴文中视作文物处副处长的人选,但苏秉琦可能在再三权衡之后,最终并未就职⑤,而仍选择与北平史学所的同仁一起成为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最早的一批业务人员。作为较早参与到新中国文物考古事业最初筹设事务的一员,苏秉琦也在对新中国的考古事业做着认真的思考。应记者肖离之约,苏秉琦撰写的《如何使考古工作成为人民的事业》一文发表在1950年3月28日的《进步日报》上⑥,该文也是目前所见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篇专门论述或讨论考古工作和事业的文章。在文中苏先生首先明确了考古应当成为人民的事业,方向是“大众的方向”,任务是“为人民服务”。指出考古学不是金石学的延续,而是近代科学和思潮的产物,考古学作为史学研究或人类学附属的时代已经过去,已经或应当成为“独立学术”。提出考古学为人民服务的关键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建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任务是研究中国物质文化史,并提出“需要好好地保爱我们先民留给我们的这份珍贵遗产”。为了建立和发展考古工作,苏先生在文中提出了科学化、专业化和成为文化建设有机部门的三个必须,并且强调“首先需要从培养人才入手”。尽管只是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短文,但文中体现的理念和观点在其后新中国文物考古事业的发展实践中大多得到了贯彻或印证,即使对于当前的考古事业而言仍具有指导和启迪的作用,特别是其中有关考古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它的发现材料中是否有什么惊人的东西,亦不在于它的发掘报告中是否得出了什么动人的结论,更重要的是看它的全部工作程序是否完全符合科学的原则”的论述,在今天读来更觉意义深远,而有关考古学科的定位在数十年后也由国家权威的学科体系建设予以明确。

1950年8月1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正式成立,此前政务院已于5月间任命郑振铎任考古研究所所长,梁思永和夏鼐分别出任副所长。在尚未成立历史研究所的前提下,将当时多被视作历史学分支的考古设置为独立的研究机构颇耐人寻味,似乎多少也有一些出乎意料。新设立的考古研究所基本以原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业务留在大陆的班底架构,其中原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非从事考古工作和研究的业务人员占有相当的比重。由于当时郑振铎的主要工作精力倾注在文化部文物局的文物保护与管理方面,梁思永则长期病疴缠身,所以考古研究所的具体执行事务更多的落在了应召赴京的夏鼐身上。

按照《夏鼐日记》所述,1950年7月10日甫一到京,夏鼐即在当晚与苏秉琦相见晤谈,此后在夏与郑振铎、梁思永商讨、决策考古研究所事务时也多有苏秉琦的参与。据《夏鼐日记》的记载,在1950年7月10日至27日间,夏鼐与郑、梁等有过8次商讨所务的活动,其中有苏秉琦参加者为7次,此外还特别记述了苏秉琦“正为所中购办什物忙碌”。此后一直到1951年夏,苏秉琦参与所务讨论或决策的角色基本没有改变,而所涉及的事务既有办公地点、房屋分配,也涉及了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7月27日夏鼐南下省亲,在与所中同仁告别后,又特别打电话给苏秉琦,显然应当是有所交待或嘱托,这些事例形象地反映出苏秉琦在考古研究所初设时期的角色和特殊的地位。

在1950年10月开始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第一次田野考古一辉县发掘中,苏秉琦担任了发掘团的秘书,并曾一度与郭宝钧分别作为主持固围村和琉璃阁发掘工作的负责人⑦。在1956年出版的《辉县发掘报告》中⑧,苏秉琦承担了固围村2号墓发掘工作报告的编撰,由于报告尚未追求体例的完全统一,所以我们今天能够通过报告的表述对当时发掘情况有所分析和更深入的了解。对比分析固围村2号墓的资料报导与其他同类大墓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苏先生在《工作概述》节中按照墓葬形制固有构造的区分将对于各个区域发掘清理及发现以过程化的方式进行了记录或描述,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发掘对象所反映的现象和揭示的问题分节进行归纳与总结,从而使读者通过阅读对当时发掘与发现的过程和时序有所了解,进而能够对发掘者的认知或结论的形成做出判断。资料的报导充分体现了实际工作得失,由于注重了对墓葬各个要素形成时序的了解和把握,固围村2号墓的发掘在墓上建筑和附属设施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其他同类型大型墓葬发掘更全面、细致的认识,并成为辉县发掘的重要收获之一。对于既往的墓葬发掘而言,发掘者兴趣所在往往更多的是墓室中的随葬物品和墓葬的形制,而对于墓上建筑或设施以及填埋程序等却缺乏更多地关注,特别是对于受盗掘破坏影响突出的固围村东周大墓来说,通过发掘辨识和厘清墓上迹象并非容易的事物,而苏秉琦在2号墓的发掘清理中之所以能够有所突破,显然是来自缜密思索和细致的工作,如果对比一下固围村1、2号墓发掘的墓上迹象图版,则不难看到1号墓所清理墓上建筑的础石都高悬于工作面之上,而2号墓的础石则与工作面平齐,按照通行的田野考古知识显然后者更符合历史真实,也表明当时的发掘注意了对历史时期活动面的追求。通过发掘报告的记述,我们不难发现由苏秉琦主持的固围村2号墓的工作确实较其他同类型墓的发掘要更耗费工时,如1号墓用工7729,取土5117立方米,3号墓用工5827,取土4500余立方米,而2号墓用工8486,取土4322立方米,三座墓发掘的工均取土量分别为0.66∶0.77∶0.51。而且如果按照《夏鼐日记》所述,2号墓的这一效率还是由于天气转冷恐当季难以完成发掘工作而在后期部分采取了包方取土方式的结果,由此或许更可以体现出当时苏秉琦在田野考古工作中的谨慎态度。笔者于此并非表述或渲染当时的苏秉琦具有多么高的田野考古水准,因为在辉县发掘之前苏先生的田野考古实践基本也就是十余年前在宝鸡斗鸡台的工作,而发掘对象也远不及固围村大墓这样复杂。实际上在《夏鼐日记》中也记述了苏在主持发掘过程的失误或疏忽,如11月16日所记,“M2两侧墓壁经余观察,知已露出原掘之探坑……而苏君未能看出”,所以当时田野考古积淀并非深厚的苏先生在实践中采取审慎的工作方式无疑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辉县初次发掘告一段落后,由于郭宝钧表示需要从事资料的整理工作,所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51年春季分别派出由夏鼐领队的河南组和由苏秉琦领队的陕西组分赴两地开展田野考古工作。根据发表的工作简报⑨,陕西工作队伍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共有六名成员,除苏秉琦外,还有石兴邦、王伯洪、白万玉、钟少林和魏聚元,此次工作自4月15日出发至6月30日返京,前后历时两个半月。这次工作在沣河东西两岸调查了12个地点,在浐水西岸调查了1个地点,原计划开展调查工作的武功等四县连接地带的渭河两岸,由于在沣河两岸的抢救清理工作占去了更多的时间而未能实施。通过本次工作,在关中地区确立了彩陶(仰韶)、粗绳篮纹陶(龙山)、周和战国秦四个阶段的考古学文化先后序列,并由层位关系证明了前三者的相对年代顺序。比起发现而言更重要的是这次工作方法清晰地体现了科学的考古层位学概念,将堆积单位作为工作和研究的基础单元,在每一个具体地点的调查采掘中,可辨识的灰坑、墓葬和灰层都被视作独立的堆积单位,这种认识和处理方式在当时无疑具有超前的意味,所以尽管工作方式是调查和暴露遗存的清理,但由于方法的得当所取得的效果丝毫不弱于正规发掘,通过在陕西的这次工作或许也能够体现出辉县发掘实践对苏先生田野考古层位学认知的探索和提升。1956年发表的《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是对此次工作的学术总结⑩,由层位中四个时序的堆积关系,形成三种文化类型年代的序列,反映出苏先生对堆积层位与文化序列认知的准确把握,而这种通过遗迹单位和地层堆积不同性质堆积单元相互关系总结出的“三叠层”序列,在当时甚至其后很长一个时段内发掘者尚多将遗迹单位作为归属于上下地层单元的认识的状况下,显然更符合文化堆积形成的实际。针对建设高潮所带来的文化遗产遭受破坏的速率和规模大幅度提升的现状,苏秉琦在这次工作中身体力行地实施了抢救性的工作,并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提出了应予重视的建议。除去上述收获外,工作简报还反映出当时苏秉琦已经注意到所谓仰韶文化的地域差别,指出关中“与豫西的彩陶有很多相似之点,不过它们与晋南的彩陶似乎具有更多的关联,而与豫北的彩陶则分别很大”,并提出关中的两种史前文化“和河南境内的两类不同的史前文化遗存好像是遥遥对照的”。另外在有关周文化遗存的表述上,苏秉琦也颇费周章,分别出现了“早期周代”、“早周”和“周代”的不同表达方式,并且普遍使用了“早周和周代”的表述,就语言逻辑而言这种表述方式中所谓的“早周”就不应是“周代”,所以似乎反映出苏先生当时可能已对所谓的“先周文化”已有所考虑,限于此后并无更进一步的资料发表,故而这里也只能是揣测而已。

陕西组工作的开展可能并不是一帆风顺,虽然没有更多的资料披露,但由《夏鼐日记》所记,似乎苏秉琦主持领导的工作在调查团工作人员内部也多少存在一些争议或不同看法。如5月9日记:“今日收到石兴邦君来信,略知陕西队工作情形。石君另有信给安、王、马三君,谓每晨9时始出发工作,似有不满”,7月23日记:“晚间石兴邦君来谈此次陕西工作情况,对于收购古物及组织指导事宜皆有意见”,7月24日记:“上午开田野工作总结……陕西队对苏君则深为不满,幸昨日梁先生已事前吩咐王、石二君,不能过火,以免伤感情”。多年后,在《叩访远古的村庄——石兴邦口述考古》一书中,石兴邦对苏秉琦当时收购古物的事情有所表述(11)。通过此一事件,也许可以反映原北平研究院考古组对于个人收藏古物似乎并没有像李济那样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明确定下的规矩,所以原北平研究院的黄文弼先生可能也因为个人曾经收藏古物的问题在解放后引来一些麻烦(12)。

在1953年1期的《科学通报》上苏秉琦发表了《目前考古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文(13)。文章首先对考古学科的发展和当前的考古工作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和述评,在此基础上指出了考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观点)、与实际相结合和专业干部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诸如改变工作方式、建设田野考古工作站、主动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加强干部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建议不仅对于当时的考古工作形势十分迫切和契合,即便在60余年后的今天看来,似乎仍然能够准确地切中当前考古工作的需求。

随着“共建”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和举办考古训练班,大约自1952年后半起苏秉琦开始将更多的精力倾注于考古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这里虽然有当时考古研究所有意识安排的因素,但也当与苏先生对于一贯重视和呼吁的对考古专业干部或人才的培养工作的积极践行有关。随着工作重心或角色的转变,苏秉琦先生对于中国考古学建设和发展的贡献也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实际上在转向北大考古专业办学之前,苏秉琦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地位或角色就已远不如建所之初,从夏鼐日记的记述来看,自1951年夏的河南、陕西调查发掘结束后在夏与梁、郑等讨论所务时已基本不再有苏的参与,此中的缘由固然存在着陕西组工作的影响,但就夏鼐日记所反映的情况分析可能与当时对苏秉琦被污在抗战胜利后北研复原时的“购房贪污”一事似乎也不无关系,所以当其后的“三反”运动蓬勃开展之时,苏秉琦已属于需要重点过关之人,因此对于已渡过艰难草创期的考古研究所而言,苏秉琦的逐渐“边缘化”可能也在所难免。

在两年多的思考和实践中,苏秉琦对新中国考古学和事业初创期的贡献无疑是不可忽视的。在社会意识形态发生翻天覆地的转折中,苏秉琦较早自觉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索考古学和考古事业在新中国发展和建设的方向,敏锐地意识到基本工程建设对考古工作带来的机遇和压力,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义深远的意见或建议,并较早地阐释了考古工作在社会发展和文物保护中的重要意义。在田野考古学的实践中,他对层位学的掌握和运用中也取得了远远超出了时人水平,而对于不同考古学文化内涵的观察、解析和认知,无疑为此后“区系类型学说”的形成做了积极的铺垫和有益的积淀。

附记:2017年是苏秉琦先生逝世20周年。春节过后张忠培师即提出准备在9月间由故宫博物院考古研究所主办纪念苏先生的学术会议的设想,并特别安排一些人员撰写相关文章,本文即是遵师嘱完成的。未曾想会议尚未启动,忠培师已驾鹤西去。今特借《南方文物》一角发表此文,既表达对苏秉琦先生的景仰,更是对张忠培师的一个交待。

①《夏鼐日记》(卷四1946-1952),第24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②郭宝钧:《一九五○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1951年。

③《夏鼐日记》(卷四1946-1952),第264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④苏秉琦在1949年11月1日致王振铎信中有关于“科学院组织轮廓事……旭老是完全被关在门外了,任何消息他一概不知”的表述,或可对以徐旭生所代表的原北平研究院史学所在当时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筹建事务中的角色有所了解。参见,木南、李强《郑振铎夏鼐苏秉琦关于筹备文物局致王天木信札五通》,《中国博物馆》2000年第3期。

⑤由苏秉琦致王振铎以及郑振铎致徐森玉等信函所反映的情况来看,郑振铎受命组建文物局后曾就相关事务或人事征询过苏秉琦的意见,并拟由苏秉琦担任文物局文物处的副处长。另外在郑振铎邀请徐森玉出任文物处处长的信函中明确有苏秉琦作为文物处副处长的表述,参见柳向春:《郑振铎致徐森玉函札》,《东方早报》2011年10月16日。

⑥苏秉琦:《如何使考古工作成为人民的事业》,《进步日报》1950年3月28日。

⑦《夏鼐日记》(卷四1946-1952),第337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⑧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6年。

⑨《1951年春季陕西考古调查工作简报》,《科学通报》(2卷9期),1951年。

⑩苏秉琦、吴汝祚:《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考古通讯》1956年2期。

(11)石兴邦口述、关中牛编著:《石兴邦口述考古:叩访远古的村庄》,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3年。

(12)据《夏鼐日记》记述,三反运动开展后黄文弼先生所藏西北考古考察团的古物成为重点追查的对象。实际上夏先生也曾藏有“千佛洞之古写本、刻本碎片”,并在三反运动中交出,所以有关此类介乎于“标本”性质的收藏,可能当时在意识中也没有很清晰的认识。参见《夏鼐日记》(卷四),1952年1-6月相关记述。

(13)苏秉琦:《目前考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通报》1953年第1期。

来源:《南方文物》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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