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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雅婵|婚:人在家庭中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0:38:500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男女成婚,缔结两姓之好,这是关系一辈子的大事。成婚之后建立了家庭,繁衍子嗣,家庭不断繁衍扩大,就形成了家族、宗族等社会组织。男性和女性通过婚姻的纽带结合成家庭,这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生育促进了人口的繁衍,另一方面也通过夫妻分工劳动促进了社会生产的进步。汉字的构形记录了造字时代的社会生活和精神文化。从相关的汉字当中,我们能了解古代婚姻、家庭、生育方面的文化。

“男”“女”与古代家庭分工


婚姻是男女两性结为配偶,而汉字“男”“女”的构形也着重体现了两性在家庭分工上的特征。

“男”是一个会意字,会意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组合在一起表示新的意义的造字方法。《说文解字》曰:“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男用力于田也。”“男”由“田”和“力”两个部件构成,表示“用力于田之人”,本义为男性。“男”字的构形体现了在进入农耕社会后,男性在社会家庭中的分工——耕田种地,所以造字时将“田”和“力”的构件组合,用以表示男性。显而易见,“田”的构件与农耕社会有关,而“力”的构件,也同样与农耕社会有关。“力”字,商代甲骨文作“

”,像农具“耒”的形状。它的本义是一种农具,又因为耕作需要用力,所以引申出“力气”的意思。后来,“力”常常用来表示“力气”。“力”参与到“男”字的构造中,既可以表示“用耒耕田”,也可以表示“用力于田”,反映的都是农耕社会中成年男性负责耕田种地,以此参与到家庭的分工劳动中。

我国农耕的始祖是炎帝神农氏。传说是炎帝发现了五谷可以种植,并且能定期收获,于是向人们推广了五谷种植技术。后来,土地板结,人们不管是用手挖还是用石块铲都耕不动地,五谷都枯萎了。在此情况下,炎帝又发明了农具“耒”,将木头放在大火下烘烤,使之受热弯曲,一把漂亮适用的耒就造出来了。耒的发明,解决了土地板结的问题。《周易·系辞》中记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说的就是炎帝神农氏不仅发明了耒,还发明了除草的农具耨,并将这两项技术推广给全天下的民众,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古人在造“男”字时抓住的是男子在田间用农具耕作这样一个特征,那么他们又是怎么造“女”字的呢?

“女”是一个象形字,商代甲骨文作“

”或“

”,虽然方向不同,但都体现了同一种姿态——跪坐。在古代,男主外女主内,古代女子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室内,因此两手胸前交叉、屈膝而跪是她们惯常的姿态。古人正是抓住了跪坐这个姿态造“女”字,突出了温柔贤惠的女子形象。1976年,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曾经出土过一个珍贵的跪坐玉人,和“女”的字形非常相像。“女”在商代女壴方彝中写作“

”,此为金文字形,依然是象征着交手屈膝而跪的姿态,但是头上增加了一横,表示头饰,更加突出了女性特征。“女”在《说文解字》小篆中写作“

”,象形性逐渐减弱,再发展到隶书、楷书,我们很难再从中分析出“交手屈膝而跪”的女性特征了。

在农耕社会中,男子负责耕田种地,而女子在家中除了操持家务之外,更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是织丝。《商君书·画策》有言:“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男耕女织,这是我国古代社会家庭的分工方式。在一个家庭中,男性负责耕种农田,女性负责养蚕织丝,衣食便能自给自足。

我国养蚕缫丝的历史同样非常久远,源头可以追溯至黄帝时期。传说黄帝的妻子嫘祖就是养蚕织丝的发明者,她操持内务,是黄帝的得力助手。嫘祖经常带着妇女上山寻找各种材料来制作衣物遮蔽身体。当时的人们还不会纺纱织布,只能使用树叶和兽皮作为衣物的原材料。穿上这类衣物,在打猎或劳作的时候,行动非常不便。嫘祖每天忧心忡忡,希望能早日解决大家穿衣的问题。一天,嫘祖和妇女们又上山了,她们在一片茂盛的桑林中发现了一些白色的小果子,以为找到了新的果实,但是这果子放进嘴里却怎么也咬不动。回去之后,嫘祖找来平时织补衣物的工具,想打开果实一看究竟。没想到这工具却被果实上的一根根细丝缠住了,这些细丝越拉越长,越拉越多,摸上去又柔又软,嫘祖惊喜地发现这些细丝在制造衣物上的大用处。为了了解这种白色果实的来历,嫘祖又回到了那片桑林,经过耐心的等待,她看到这种丝线是从一种白色的小虫子口中吐出来的,虫子吐出丝线后又用丝线将自己包裹起来,这种白色的虫子就是蚕。这个发现有重大的意义。后来,这片桑林被保护起来,嫘祖带着妇女们去采蚕,将它们饲养起来,等待结茧抽丝,然后将丝线编织成衣服。这种材质的衣服穿在身上舒适又轻薄,很快就取代了树皮和兽皮。在嫘祖的倡导之下,人们开始种桑养蚕,学习如何织布制衣。

△[清] 郎世宁《孝贤纯皇后亲蚕图》(局部)

嫘祖是中国女性智慧的化身,为了纪念嫘祖“养天虫以吐经纶,始衣裳而福万民”的功德,人们将她奉为“先蚕”,即民间的“蚕神”。在农业社会的经济结构中,蚕桑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古代历代帝王非常重视蚕业。《春秋穀梁传·桓公十四年》记载道:“天子亲耕以共粢盛,王后亲蚕以共祭服。”每年春天,皇后都要到先蚕坛举行亲蚕大典,率领众位嫔妃祭拜蚕神嫘祖、采桑喂蚕,以此鼓励人们勤于纺织。

“婚”“娶”与抢婚习俗


男女缔结婚姻,举行婚礼,才能组建一个家庭。婚姻义最初是用汉字“昏”来记录的。《诗经》中有不少关于婚姻的诗句,使用的都是“昏”字,如《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昏,如兄如弟。”今天我们还说“新婚宴尔”,宴是“安、乐”,“宴尔”即“快乐的样子”。又如《诗经·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在这些诗句当中,“新昏”“昏姻”的“昏”都没有女字旁。《诗经》收录的是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诗歌,当时还没有造出“婚”这个字,所以婚姻义是用“昏”字来记录的。

“昏”,商代甲骨文作“

”,代表一只手指着下面的太阳,表示日已西沉、黄昏到来的意思。“黄昏”是“昏”字的本义,为什么男女结合也可以用“昏”来表示呢?这是因为古人结婚是在黄昏时候进行,即“以昏为期”。对此,汉儒以阴阳之说来解释,《白虎通义》曰:“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汉儒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阴阳相合”而生成的。同样,万物也都可以分为阴和阳两大类别:天为阳,地为阴;白天为阳,晚上为阴;男为阳,女为阴,等等。黄昏正是白天和夜晚阴阳交合的时候,应该在这个时候娶妻才符合“天人合一”的观念,所以把这种男女结合的仪式叫作“昏”。后来,因为要表示把女子娶过来,所以又在“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女字旁,造“婚”字专门表示结婚义。许慎在《说文解字》“婚”字下也说道:“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这类解释显然是阴阳观念流行之后附会而成的。

实际上,将婚礼定在黄昏时候与古代的“抢婚制”有关。“抢婚”,也叫“掠夺婚”,就是男方用武力偷偷地把心仪的女子抢到家中成婚。《周易·睽》记载:“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说的是“一辆车运载着大猪,另一辆上满载着像鬼一样奇形怪状的人。这些人一会儿张弓搭箭,一会儿又松弓放箭,他们不是强盗,而是装扮成可怕的样子去结婚的。抢亲时遇上大雨,真是天赐良机啊”。这段话记载了古代抢婚的情景。既然是抢婚,必然不会在光天化日下进行,因为很容易被对方发现;夜晚隐蔽性强,但却看不清女子面容,很难挑中心仪的姑娘,因此黄昏时分是下手的最好时机,这时候天色昏暗朦胧,既能趁着最后的光线挑选心仪的姑娘,往回跑的时候又可以用夜色作掩护,大大提高抢亲的成功率。

抢婚制度同样反映在汉字“娶”上。“娶”,表示迎娶女子成亲,它最开始没有女字旁。《诗经·齐风·南山》曰“取妻如之何”,用的就是“取”。“取”是“娶”的本字,商代甲骨文作“

”,从耳从又,“又”在古代是手的意思,组合起来表示用手割取耳朵。古时候打仗,按照杀敌的数量来论功行赏,那么,用什么来证明杀敌的数量呢?通过割取敌人的耳朵作为证明。“取”字带有暴力、血腥的色彩,而早期的婚姻是男方用武力夺取其他部落的女子回来成亲,所以用“取”表示娶妻。后来,人们在“取”的基础上加上了“女”字旁,专门记录娶妻义。“婚”提示抢婚的时间,“娶”表明抢婚方式的暴力、野蛮,二字从不同的角度记录了抢婚习俗的存在。

抢婚是原始婚俗的表现,它是对偶婚向个体婚演进,或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抢婚已不被社会容纳,但依然存在利用战争手段掠夺妻妾的现象,将武力征伐与娶妻联系在一起,不得不说是掠夺婚的遗风。著名的历史事件如晋献公伐骊戎而娶骊姬。《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晋献公率兵征伐骊戎,大获全胜,骊戎国君不得不将骊姬和她的妹妹少姬送给晋献公。骊姬长得十分美丽,又擅长花言巧语,很得献公的宠爱。献公不顾龟甲占卜的结果,执意将骊姬立为夫人。骊姬为献公生公子奚齐,她想让自己的儿子继承王位,于是使用各种计谋来陷害其他公子。公子申生是晋国的太子,他到曲沃去祭祝,将祭祝的胙肉带回来献给晋献公。骊姬在胙肉中下了毒药,并让献公误以为毒药是申生所下。献公怒不可遏,下令捉拿申生。申生逃往新城,随后上吊自尽。骊姬又进谗言,说公子重耳和夷吾也知道太子的阴谋。晋献公便出兵讨伐重耳和夷吾,二人分别逃往狄国和梁国。骊姬谮杀太子,用计驱逐公子重耳、夷吾,献公死后,晋国陷入混乱十余载,这一事件史称“骊姬之乱”。当初晋献公讨伐骊戎获取骊姬的时候,何曾想过晋国会落得如此下场呢!

除了晋献公之外,历史上通过战争手段掠夺妻妾的统治者不胜枚举:周幽王伐有褒而娶褒姒;唐明宗从平山掠夺战中获得魏氏,即后来的宣宪皇后……这些都是抢婚制的遗存。抢婚这种婚姻形式曾流行于我国的一些边远地区。在这些地区,抢婚是更富有戏剧色彩的婚姻缔结形式,它的原因和状况也更为多样和复杂。

虽然抢婚已经渐渐消失在大众的视野中,但从今天婚礼中的某些礼仪,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抢婚制的痕迹。比如新娘头上会蒙着盖头,盖头必须在进入洞房后才能由新郎掀去,这便是抢婚制的遗风。因为古人抢婚的时候会将抢来的女子头蒙上,防止她记住路线跑回娘家。另外,抢来的女子会被绑住双腿,防止她挣扎逃跑,因此今天婚礼中,新娘到了夫家,规定要由新郎抱下轿车,这也是抢婚制的遗俗。

从汉字当中,我们清楚地看到抢婚这种婚姻形式在历史上存在的痕迹。抢婚毕竟过于野蛮、暴力,逐渐被历史淘汰,但是与之有关的婚礼习俗仍然深深烙印在我们的民俗文化当中。

“子”“弃”“孙”与“杀首子”风俗


在古代,男女结为夫妻之后,最为重要的任务是繁衍子嗣。“子”商代甲骨文写作“

”,上像头,左右像手,中像身,下像两脚相并,正像婴儿的样子。金文、小篆字形和甲骨文没什么差异,只是两手姿势不同而已。《说文解字》中收录了“子”的古文,写作“

”,不过是在上方加了头发而已。从“子”的构形可以看出,它是一个象形字,本义是“婴儿”,男孩和女孩都可以称“子”。

子又生子,即为孙。“孙”的繁体写作“孫”,商代甲骨文写作“

”,左边是“子”,右边是“系”,形状像是一团丝线。“孫”,《说文解字》小篆写作“

”,构形与甲骨文是一致的。为什么“孫”从“子”和“系”呢?“子”与孕育后代有关,“系”是丝线,它具有延续不断的特点。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孫”下所说:“子之子曰孫。从子从系。系,续也。”通过孩子,家族的血脉会不断传承下去,父生子,子生孙,孙又生子,遂有曾孙、玄孙、来孙等,代代相传,绵延不息。“孫”字从子从系,体现了家族繁衍、血脉传承的特点。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人们耳熟能详。传说有位叫愚公的老叟,他家的对面有太行、王屋两座大山,出行只能绕道而行,很不方便,于是愚公号召全家人挖走这两座大山。智叟听说了这件事情嘲笑愚公:“你太傻了!你已经这把年纪了,怎么可能挖得动两座山呢?”愚公说:“你的思想太顽固了!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可以继续挖。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儿子又有儿子,儿子又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但是山却不会增加,还怕挖不平吗?”天帝听说愚公的事迹很是感动,便派大力神搬走了这两座山。一般我们谈及这个故事,多是强调愚公坚持不懈、不畏困难的精神,但其实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在古人眼中,家族繁衍、生生不息,会带来强大的力量。

子孙繁衍、绵延不断,家族才能人丁兴旺,民族的历史才能延续。中华民族自古就非常重视血脉的延续,但是历史上却有弃子现象的存在,这种残忍的习俗也被记录在汉字“弃”当中。“弃”,繁体字写作“棄”,商代甲骨文作“

”,从上到下部件依次是“子”“其”“廾”,分别代表了孩子、簸箕和双手。“子”的周围还有几个小点,代表刚出生的孩子身上的羊水,整个字的构形表示把刚出生的孩子放到簸箕里扔掉。“弃”还有不同的构形,《说文解字》古文写作“

”,上面是“子”的倒写,下面是两只手,虽然构形不同,但构造意图是相同的,都表示抛弃婴儿。

“弃”反映的是古代“杀首子”的现象,即把第一个孩子杀掉,这种现象在历史文献中不乏记录。根据《史记·周本纪》的记载,周的始祖后稷,就是一个差点被抛弃的孩子,后稷名“弃”,即由此而来。后稷的母亲是有邰氏的女子,叫作姜嫄,是帝喾的正妃。一天,姜嫄到野外去,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脚印,内心很欢喜。她踩上脚印,一瞬间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注入了她的身体,腹中有什么在动,好像怀孕了一样。十月之后,姜嫄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来得不明不白,姜嫄就想把他扔掉。姜嫄一共扔了三次,但每一次孩子都能躲避危险,安全存活下来。第一次,姜嫄把他扔在一个狭窄的小巷里,但经过的马和牛似乎不忍心伤害他,都躲开不去踩他;第二次,姜嫄把他抛弃在林子里,但是山林里人来人往,她担心抛弃孩子的行为被人发现,不得已放弃了计划;第三次,正值严冬,姜嫄将他扔在水渠的冰面上,突然飞出了一只大鸟,将一只翅膀垫在孩子下面,另一只翅膀盖在孩子身上,为他取暖。三次抛弃都失败了,姜嫄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她认为这孩子受到上天的庇佑,于是把他抱回家,抚养长大。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诗经·大雅·生民》也记录了后稷被抛弃的故事:“诞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置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路。”

后稷出生的故事带有一定的神话色彩,很多历史上被抛弃的孩子并不能像后稷这样幸运地存活下来。孩子是生命的延续,它的出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应该是一件大喜事,为什么会有“杀首子”这样残忍的风俗呢?之所以杀掉第一个孩子,是因为男性怀疑这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女性占据主导地位,一个女性会跟不同的男性繁衍很多后代,这时候孩子往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而在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由于抢婚的风俗,古人不能确定抢来的女性是否已经怀孕,当时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发达的医学鉴定技术,只能采取将第一个孩子扔掉的办法来确保血统的纯正,使得父亲的权力和财富能够传给亲生的孩子,于是形成了“杀首子”的风俗。“杀首子”这种残忍血腥的风俗早已废止,但在古老的汉字和历代传承的典籍文献中我们仍然能看到它存在的痕迹。

中华民族非常重视子嗣的绵延、家族的传承,认为这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力量和生机,因此我们的文化中有“愚公移山”这样的故事;但对于古人来说,绵延子嗣必须保持血脉的纯正,因而又有“杀首子”的风俗,这两个方面并不矛盾,它们都存在于汉字的构造及相关的文献记载当中。

家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其成员的心理慰藉和精神寄托,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构成的。在古代,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家庭中有不同的分工方式——男耕女织,男女按照不同的劳动方式加入社会,形成自己的身份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人们的家庭、婚娶、生育观念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而这些相关概念的内涵,仍然在使用、传承中不断更新。汉字作为传统文化的活化石,记录了历史悠久、传承至今的文化。而深入挖掘,在其构形和字义之中也同样保留着当前已经被历史发展淘汰的部分。在不断自我更新中不忘却历史的来路,这也是汉字和中华文明历久弥新的重要原因。

(本文注释已略去)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本文刊载于《传记文学》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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