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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证实黄帝并非个体,那被杀的蚩尤又怎么解释?DNA解开谜团

我要新鲜事2023-06-02 19:42:130

中国古代的史官在写史立传时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喜欢把群体记忆或群体功绩归总到某一位具体的英雄人物身上,而为了让这些英雄人物显得有血有肉,甚至不惜杜撰“家世血缘”。

炎黄尧舜就是“被杜撰英雄”的代表。

《国语》记载:“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而尧、舜二帝又分别是是黄帝的玄孙和八世孙。

这种人为杜撰出来的个体化人物,存在着诸多无法解释的漏洞。

首先是谱系混乱。如果炎黄二帝是亲兄弟,那么黄帝和炎帝的阪泉之战,就属于兄弟自相残杀;如果尧舜又分别是黄帝的后裔,那么作为玄孙的尧帝把女儿许配给舜,等于让舜娶了自己的五世祖姑奶奶,而夏朝的建立者禹又被编排为黄帝的四世孙,这样算来,舜传位禹,是传给了自己的曾爷爷。

其次是英雄人物寿命反常。史载“黄帝三百年”,黄帝的孙子颛顼“在位七十八年,年九十八”,玄孙尧“即位九十八年,通舜摄二十八年也,凡年百一十七岁”,舜“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活了100岁。在平均寿命不到30岁的上古时期,黄帝以及所谓的子孙普遍如此高的寿命,显然是很反常的。

有不少古人其实也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孔子的弟子宰我就曾经向孔子提问:“予闻荣伊曰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耶?何以至三百年?”

相比于把炎帝、黄帝这些称号等同于某个具体的人,《帝王世纪》的记载就科学的多,“炎帝之号,凡传八世:帝临魁、帝承、帝明、帝直、帝嫠、帝哀、帝榆罔”,换言之,“炎帝”其实是像周天子一样,是每一代部落统治者的共同称号。

黄帝的情况同样如此。

《太平御览》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黄帝名轩,北斗黄帝之精。母地祇之女附宝……生轩,胸文曰:‘黄帝子’”,这段文字表明黄帝的儿子也叫黄帝。

事实上,考古工作者在对史前仰韶文化诸多地方类型进行研究后,也基本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仰韶文化中后期,即公元前5000年至前3000年前后这两千多年时间,是孕育华夏文明的核心基因。

其中:分布于陕西渭河上游宝鸡、扶风、岐山一带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因与传说中的炎帝活动区域吻合,又带有明显的“尚红”“用火”炎帝文化特征,故而被认为是炎帝部族的文化遗存。

而以河南三门峡为中心的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因其源于半坡且时间上晚于半坡类型,崛起后迅速反噬了包括半坡类型在内仰韶文化的众多地方类型,所创“疆域”西抵甘肃兰州,东达海岱地区,北至晋中和冀西北,南则抵达淮汉流域,跟黄帝版图“东至于海……西至崆峒……南至江……北极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高度吻合,故而被认为是黄帝部族的遗存。

根据碳14的测定结果,半坡类型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4800年到前3600年之间,延续时间超过了一千年;而庙底沟类型绝对年代在公元前3900年至公元前3000年,延续时间也长达900年。

庙底沟类型对半坡类型的取代和反噬,同样经历了一个数百年漫长的文化演变过程。这种时间跨度上的宏观性,更加让我们确信,黄帝、炎帝绝非仅仅是某位个体人物,而是部落族群首领的共同称谓。

既然黄帝并非个人,那么被黄帝杀掉的蚩尤,又该作何解释呢?

蚩尤的情况应当有两种:第一种情况,蚩尤像炎黄一样,也是九黎族群首领的一种共同称谓,那么所谓的黄帝和蚩尤的战争,就变成了两个不同文化族群在漫长的岁月里的攻伐兼并,最终,蚩尤族群遭到驱逐。第二种情况,“蚩尤”不是九黎首领共同尊号而是某位首领个人的名号,他死于某一代黄帝的手里。

分析1:史书记载普遍倾向于蚩尤是具体的人。

在史书中,关于炎帝、黄帝是个体还是群体的记载,有两种不同的声音,这也给我们准确认识炎黄是族群而非具体个体提供了史料依据。

但同炎帝黄帝这种以称号指代族群的叫法不同,史书中对蚩尤的记载却带有明显的个人化。

首先是对蚩尤和他所在的族群做了区分,首领叫做蚩尤,族群则是九黎,史书并未以蚩尤来指代一个族群,也没有出现类似炎帝那样“传八世”的记载亦或者蚩尤寿命超长的问题;

其次,蚩尤与炎黄部落联盟战争的起因,是“蚩尤逐帝榆罔而自立,号炎帝,亦曰阪泉氏”(《逸周书》),这段记载把末代炎帝榆罔和蚩尤放在同一语序当中,很明显,蚩尤是一个具体的人,想取代榆罔成为新一代炎帝。

第三,湖南王堆汉墓出土的《十大经》曾记载说蚩尤被“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剪其发而建之天,名之曰蚩尤之旌。充其胃以为鞠,使人执(踢)之……”,这种折辱尸身的处置方式明显只能针对个人,而不可能针对一个族群。

不仅如此,苗族同胞的口述史中,称炎帝、黄帝为“沙蹈爵氐敖”(Shad Ndraos Job Dik Vaos) ,也就是华族与夏族的意思,但称呼蚩尤却从未出现“尤族”的叫法,反而是叫做“剖尤”(poub youl)或“蒙尤娄”(Hmongb Yeus Loul),意思是尤祖公、老祖公。

分析2:考古发现倾向于蚩尤是一个族群。

考古工作者在鲁西南和豫北地带发现的仰韶文化后岗一期类型被认为是蚩尤的文化遗存。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文化类型毗邻大汶口文化区(少皞遗存),同史书记载的“蚩尤宇于少皞”以及“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地理位置吻合;另一方面,后岗一期类型形成后迅速向内蒙古乌兰察布、河北张家口涿鹿等地扩张,并与半坡类型(炎帝遗存)形成了交锋,大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也同炎黄蚩尤大战的背景地点吻合。

但后岗类型的扩张之势,被庙底沟类型(黄帝遗存)遏制,最终,原有的半坡类型、后岗一期类型不管是在它们的文化中心区还是边缘区,无不被庙底沟类型所取代,就连向来自成一脉的少皞族大汶口文化都受到了庙底沟类型的强势影响,出土的彩陶上居然出现了庙底沟特有的花瓣纹、旋纹。

这种考古学文化面貌上的变化,同样经历了数百年之久,绝非简单的通过一两场战争就能呈现的。这也就意味着,考古学中的“蚩尤”同样被判定为宏观视角上的族群符号,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人。

究竟哪一种情况才是真相呢?

古苗族的文化遗存无疑是寻找真相的突破口。因为在华夏所有族群中,只有苗族面对祖神唱诵的古歌中,自称是蚩尤后裔,并保留有大量祭祀蚩尤的文化习俗。在史书当中,苗族被称作三苗,也常与蚩尤的九黎关联在一起。

如果我们在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出现同期,找到三苗文化遗存在黄河流域同两者争锋并最终被驱逐南下的考古学依据,自然就能搞清楚真相。

但是很遗憾,考古发现表明,古苗族的文化遗存与被认为是蚩尤文化遗存的后岗一期类型并无关联。古苗族在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是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

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前身,是公元前4500年左右,也就是庙底沟类型、后岗一期类型尚未崛起之前的大溪文化。

考古工作者从文化面貌差异角度,将中国的史前文化划分为北方的华夏集团、南方的三苗集团、东边海岱地区的东夷集团。

以长江中游为核心的三苗集团,自诞生之日起就自成一脉,强盛了两千多年,文化区域内普遍出现了大量带有军事性质的史前城址,直到公元前2100年夏朝建立前夕,长江中游的石家河遗址中才出现河南龙山文化煤山类型(大禹遗存)的身影,石家河古城出现了惨烈的攻城战迹象。

这也表明,三苗集团和北方华夏集团的交锋,至少也是尧舜以后的事了。而此前从庙底沟类型崛起再到庙底沟类型衰落(也就是黄帝统治时期)的千年时间里,两者并无交流。

那么如果“蚩尤”这个词是三苗族群每一代首领的共同尊号,三苗集团在依然强盛的前提下,没有理由只出现一代“蚩尤”后就自废尊号。这就好比周天子去世后,继承人还是会称“周天子”一个道理。

合理的解释是,蚩尤是某一位杰出首领的名字,所以才会导致他死后后人不能继承。

DNA和新考古发现的综合研究结果,佐证了上面的推测。

先来看DNA结论。

根据李辉和金力两位学者的研究,仰韶文化的主体,其Y染色体类型为O2a2b1—M134,其中:半坡类型的群体是M134的支系M117(特别是姜姓在M117下游里面出现的频率远高于其他支系),庙底沟类型群体的Y染色体类型是M117和F444的下游支系。东夷集团的Y染色体则是O2a1b—002611。上面这些Y染色体类型也刚好是如今北方汉族的主体。

而古苗民的Y染色体是O3-M7,直到今天,这一染色体单倍群都是苗族同胞的典型特征。

是不是看的云里雾里?我在这里做个小结: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原本是两大不同文化族群,但在长期的征战融合中共同成了北方汉族的主要遗传基因贡献者,但O3-M7却并非发源于北方,说明,在炎黄时代(仰韶文化),三苗在山东乃至河北(蚩尤遗迹所在区域)与华夏集团并没有长达数百年的文化互动。换言之,蚩尤不可能是一个族群。

再来看新的考古发现。

史书记载中,蚩尤的活动区域由于毗邻少皞的大汶口文化,因而后岗一期文化因素中带有了不少大汶口文化的色彩。比如,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墓葬中普遍发现了墓主口含石英岩制成的小球的风俗,印证了“蚩尤食沙石子”的形象传闻。

在湖北黄冈七里河的石家河文化(三苗遗存)墓葬中,考古工作者惊讶地发现了少数墓葬存在用猪下颌骨随葬和拔掉侧门内齿的习俗,这一习俗并非三苗族的文化,反倒是北方大汶口文化的典型特征,这些墓主显然是外来户。

不仅如此,这些“外来户”,头骨都已不见。用猪下颌骨随葬,表明这些群体曾经为社会上层,掌握了一定会的社会财富;头骨消失又意味着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葬在三苗统治区内,意味着这些“外来户”并非三苗集团所杀。事实上,也只有在华夏集团对外征战中,才普遍存在“猎取敌人头颅”的风俗。

既然从DNA层面论证了蚩尤不是一个群体称呼,但作为一个族群的苗族同胞却又普遍尊奉蚩尤为祖公,那么很显然,蚩尤只可能是具体的某位英雄人物,他的事迹随着战败南下融入三苗集团的九黎族而流传开来,在长期的文化融合中,最终成为了所有苗人共同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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